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图腾神灵系统 > 第143章 作为神灵

  作为异世界诸神之一,小白有资格站在高处俯瞰世界。

  原始人的信仰很简单,也很存萃,在他们心目中,神灵是至高无上的,他们把所有的美好,幸福,都归于神灵的恩赐,认为所有的苦难,痛苦,神灵都会帮他们度过。

  就好像古代农民眼里的皇帝,就是每天可以吃很多很多包子,可以吃很多很多肉,有很多很多女人,每天什么都不用做,可以非常开心一样。

  实际上,神灵并不是万能的,他能给予的只是一部分。

  信仰也不单单是一句买噶的,老天爷,这不是信仰。

  小白作为轮回之神,或者说死亡与生命之神,信仰他,原始人就要接受他的“道理”,即不畏惧死亡以及热爱现在所拥有的生命。

  原始用自己的信仰创造了神灵。而神灵又反过来不断影响着原始人。

  就好像狼灵部落的人,他们比其他部落的人团结,狡猾,好战;火鸟部落的人,则是女性当家,美丽,外向,野性,热爱自由和一切美丽的东西;锤鼻部落的人则勇武有力,身体强健,同时有些憨厚。

  人类的生命是有限的,几十年的生命在神灵的眼里简直不值一提,甚至还不如神灵沉睡的一次时间长。

  对于神灵来说,人类也是值得羡慕的。

  因为他们的一生是那么的短暂且辉煌。。他们有那么多的感悟,那么多的美好。

  这一点小白的感触非常深,毕竟他曾经也是一个人类。

  前世的时候,小白也感觉,当一个神灵那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可现在,小白却不这么想了,他感觉神灵和人类极为相似,甚至还要负担比人类多得多的责任。

  就好像现在,大地之熊要进攻,他就不得不去想办法解决这个事情,而轮回部落的原始人呢?

  依然活的非常快乐,无忧无虑,脸上挂着满足的笑容。

  轮回部落服从于小白,他们不用担心未来,因为他们相信,未来的事情神灵早就决定好了。

  小白真的想告诉他们:并没有。。因为他根本没有时间去想未来。

  尼玛,大地之熊都要打过来了,他还有心情去考虑未来?

  小白是一个懒惰的家伙,在他的意识里,凡是给他找麻烦的人都是敌人,嗯,生死大仇的那种,显然,跑过来打算怼他们的大地之熊就在此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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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春虽然依旧寒冷,可比起闷热潮湿的夏季要好得多了,有皮衣保暖的轮回部落民宁愿在这种天气里行军,也不愿意在大热天被蚊虫叮咬。

  用了近半个月的时间,力带着六百人的大部队终于到达了小白和狼灵约定好的集合点。

  一行人风尘仆仆,毛皮衣上面挂着冰霜,有些人的身上还添加了几道新的伤口,显然这一路并不那么平静,遇上了一些麻烦,但还好,并没有出现减员的情况。

  狼灵的人显然要比他们快很多,毕竟轮回部落都是两条腿的11路,人家是四条腿的,而且在森林中,狼有着天然优势,行进的速度非常快,所以比力他们到的早多了,营地早就布置好了,甚至还休息了好几天。

  这次狼灵那边的首领是个老熟人——狼烈,对战狂蟒,对战箭猪的时候,狼烈都是首领,和力的关系也相对不错。

  力让其他人等待,带着戈,丘,芽等几个人jinru了狼灵的营地。

  “嘿,力,我就猜着这次带队的人是你!”狼烈很是热络的走过来,和力来了个大大的拥抱,曾经他还能在力的面前高傲几分,可随着轮回部落超速的发展,力在实力上又超过他,这种情况下,狼烈可不敢给力颜色瞧。

  “老朋友了。”力张开双臂抱住了狼烈,大笑了一声。

  “又要一起合作了。这次你带来了多少人?”狼烈放开力,笑着问道。

  “算上部落战士600人,都是好手。”力没有丝毫隐瞒的说道,作为强者,无需隐瞒,在绝对力量的面前,阴谋诡计不攻自破。

  “厉害。”狼烈点点头,一副惊喜的模样称赞道。

  “你们来了多少人?”力挑了挑眉头,朝着营地里面扫了一圈问道。

  “1000人,战斗力毋庸置疑!都是优秀的猎手。”狼烈挺起胸,昂起头,骄傲的说道。

  “那看来我们这次会赢的很轻松。”力打趣了一句。

  “你们刚到。。要不要来我们这边吃口饭?”狼烈很热情的邀请力道。

  “不用了,我们需要搭建营地,饭还是我们自己准备好了。”摇摇头,力很干脆的拒绝了狼烈的邀请,即便面对盟友,也应该留有谨慎之心。

  “那行,有需要帮忙就招呼一声。”对于力的拒绝,狼烈也没放在心上,依然笑容满面的说道。

  力和狼烈告别,大声招呼着轮回的部落民开始搭建临时的驻地。

  帐篷是个好东西,轮回部落民人手一个,虽然看起来很简陋,但却是兽皮缝制而成,结实耐用,防寒保暖,搭建简易。

  原始人一个个都是干活的好手,互相帮助的情况下,撑起帐篷的速度非常快。

  一片的帐篷快速被搭建起来,每个帐篷间都留了过道。。每十个帐篷形成一个圆形,在帐篷中间架起了火堆。

  这扎营的速度,以及整齐的程度让远远观望的狼灵部落民傻了眼。

  看看轮回营地,再看看自己的,狼灵的部落民就一捂脸,对比之下,自己那还挺自豪的营地直接成了猪窝!

  一蓬蓬篝火被点燃,泥罐里面放了肉干、野果、野菜,加了水放在上面煮。

  时间不大,水就沸腾起来,肉条和野果野菜不断的翻滚,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人类的通病就是:喜欢吃。

  当初吃不饱的时候,只要是吃的就行,等到能吃饱的时候,人就开始追求更好吃的东西了。

  现在轮回部落民制作肉羹的手艺今非昔比,那味道绝对诱人。

  肉羹的香味被吹到了狼灵的驻地,可怜的狼灵部落民吃着硬邦邦的肉干,晒干的野果,再闻到这股香味,眼泪差点没流出来。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老铁,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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