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钢铁鲜血烈焰 > 第431章 泰西风云之三个科学家胚子

  西元一六五三年八月,不列颠普利茅斯港,“霍格沃兹海巫”统治的核心区域。

  每天都有数量不定的平民百姓进入霍格沃兹的领域,经过教育和洗脑后转化为三个穿越过来的武器贩子的手下,但这一次来的似乎名头很大,至少霍格沃兹海巫三巨头之一的赫敏-格兰杰……好吧,其实是赫敏-琼斯亲自出马了。

  “罗伯特-胡克,一六三五年七月十八日出生于怀特岛,艾萨克-牛顿,一六四三年一月四日出生于林肯郡伍尔索普村,戈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一六四六年七月一日出生于莱比锡……感谢上帝,就是他们三个!”

  不要觉得女走私犯赫敏-琼斯现在的反应很过激,因为她是真的知道这三好年轻人随便拎出一个都比那个被软禁在高塔里的傀儡国王值钱,这三位可都是日后的大科学家,都是科学史上响当当的宗师级别人物,这要是因为穿越者蝴蝶效应而提前死了,这可是天大的损失!

  而在三个被赫敏-琼斯当成“至宝”的科学家胚子看来,整个事件就是一脸懵逼,牛顿和莱布尼茨年纪小思维相对简单也就算了,反正有吃有喝有玩就行,但胡克已经十八岁,思维相对成熟,脑子里弯弯绕也够多了。他一个人琢磨了好久,还是不明白这帮“霍格沃兹海巫”的用意,自己到底是什么地方吸引了这帮看起来手眼通天、无所不能的奇人异士的注意呢不过随着思考的进行,胡克渐渐有了一个猜测——莫非和“波动说”有关?

  旧时间线上胡克正式提出“光的本质是水波一样的波动”是在西元一六五五年,但既然是“正式提出”,那么之前必然有一个酝酿的过程。身为一个天性就喜欢刨根问底之人,胡克确实在思考一些自然界司空见惯的东西的本质,比如声音是什么光是什么?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年轻的科学家胡克(虽然比牛顿、莱布尼茨大不少)经过深思熟虑,觉得声音的本质是“波动”应该是可以确定的事实。直观一点地说,你拿一大盆水,对着它大喊大叫,就能看到水波的荡漾,而如果你把一个音叉敲的震动起来,再放进水中,那么就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到“波动”的产生和扩散。

  和这个年代绝大多数的学者一样,胡克认为科学和神学并无矛盾,世界是上帝创造的,也是和谐的。(之所以是“绝大多数”而不是“全部”,是因为毕竟有布鲁诺这样的声称要从外星召唤恶魔用于实战,结果导致世俗统治者和宗教头子都要烤了他的作死大师存在)因此他觉得很多存在应该是想通的,而声音和光就存在一系列相似之处。

  “从一点打出延伸向无限,而且越远越弱,还都是轻到毫无重量,你说声音和光线没关系,上帝他老人家都不信。”这是胡克现在的想法,但是他又遇到了一个问题——无论是声音还是水波,都有“能绕开障碍物”的能力,而光线……似乎没有

  正当“波动说”的提出者,青年版的胡克在为“光线为什么不能绕开障碍物”大伤脑筋的时候,正太版的牛顿则在学习那些“霍格沃兹海巫”提供的书籍的同时,天天拿着一个三棱镜研究。而这件事情直接引起了“霍格沃兹”海巫三巨头的高度注意——牛顿和三棱镜?这……这简直是历史性的时刻啊!

  旧时间线上,大科学家牛顿是在西元一六六六年用三棱镜把太阳光分解成了赤橙黄绿青蓝紫的七色光,也就是发现了光的色散现象。而光的色散到底是支持“波动说”还是支持“微粒说”一直都是有争论的,但牛顿这么牛逼哄哄的人物,直接选择了“微粒说”。

  而在新时间上,十来岁的牛顿虽然心智上还没有成长到可以著书立说的地步,但当他发现三棱镜可以把太阳光变成“一道彩虹”的时候,那种孩童的愉悦和科学发现的激动交织在一起,真的如同日光般明亮,然后牛顿又用三棱镜试验了分解蜡烛、油灯等的光线,发现出来的“彩虹”和分解阳光出来的不一样时,那反应可以用“一蹦三尺高”来形容。

  正太版牛顿用稚嫩地字迹写下了这些试验的记录,然后开始了“闭关思索”。旧时间线上牛顿的很多思想还真来自某次大瘟疫时期的“大闭关”,而新时间线上的这次“小闭关”过后,牛顿开始找各种不同颜色的粉末。

  “其中颜色的粉末互相混合,出来的是黑色,而三四种不同颜色的粉末混合也可以得到近似黑色的效果……”牛顿在笔记中如此写到,然后他又描绘了一项新的发现,无形中把光的“微粒性”表现增加了几分——

  黄色光和蓝色光交汇产生的绿光,和真正的绿色光看起来几乎一样,但在三棱镜面前却现出了原形——“假绿光”会重新分解成黄色光和蓝色光,而“真绿光”并不会分解。

  牛顿又陆续找到了“假橙光”(红色光和黄色光混合)、“假黄光”(红色光和绿色光混合),等等等等,然后认为自己摸到了“造物主的秘密”的他得出一个结论——光是颗粒,而且是不同颜色的颗粒,它们可以混合也可以分类,而三棱镜就是“筛子”。

  虽然远比后世成年版牛顿提出的“微粒说”要简陋的多,但考虑到牛顿现在的年龄,这也使神童级别的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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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青年胡克和少年牛顿都做出了一些成果,即使是最小的莱布尼茨也开始闷头读书的时候,“霍格沃兹海巫”势力却要面对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哈利-威廉姆斯、罗恩-史密斯、赫敏-琼斯的战略方针是“重海轻陆”,到处殴打荷属东印度公司和西班牙海军的势力,抢占港口和要冲,却对不列颠本土的克伦威尔势力缺乏进攻性就是这种战略的体现。应该说直到几个月前这种战略都是非常有效的,尤其是从西班牙手中夺取直布罗陀一事,哈利-威廉姆斯和罗恩-史密斯都觉得是一步好棋。

  直布罗陀岛位于地中海西端,也就是直布罗陀海峡之上,在苏伊士运河开凿之前,是地中海通向外部大洋的唯一通道。占领这个地方,无论是设置关卡,坐地收钱,还是阻挡对手的海军力量驶入大西洋都非常有效,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确实能保证海上优势,而在一个月前,新阿拉伯帝国扶持下的奥斯曼帝国海军、摩尔人仆从军攻占直布罗陀,“霍格沃兹海巫”势力是否还有海上优势就很难说了。

  “霍格沃兹海巫”三巨头封锁了信息,所以到现在为止,克伦威尔那边应该还不知道“霍格沃兹海巫是可以战胜的”。但他们又无法完全阻断信息传播,“霍格沃兹海巫”的威慑力下降是不可避免的。

  而让三巨头之首哈利-威廉姆斯感到更深的恐惧的,则是那些败退回来的残余舰队对敌军的描述——火箭弹、重炮,还有飞艇!

  自从穿越以来,三个大玩“霍格沃兹梗”的军火走私贩都是在利用技术碾压来虐菜,可谓“玩着打,心情舒畅”,但这一次算是真正遇到了“厉害的对手”,被当头一棒的感觉显然不好。

  罗恩-史密斯认为,新阿拉伯帝国、奥斯曼帝国和摩尔人仆从军野心极大,攻占直布罗陀只是开始,占领整个欧洲、甚至整个世界才是他们的目的。因此应该全力生产战舰,全力训练士兵,与敌军打消耗战,从直布罗陀一直杀到伊斯坦布尔……

  “好好,行了,你狠,可以了吧。”哈利-威廉姆斯对于罗恩-史密斯的“计策”简直是无语到了极点——这货的思维估计是符合“大英帝国日不落,扫清一切不服”的时代吧,可十七世纪的英国根本算不上强大,和新阿拉伯帝国、奥斯曼帝国、摩尔人仆从军拼消耗这是找死呢还是找死呢或者是找死呢

  然后哈利-威廉姆斯说出了他的计划——旧时间线上的大英帝国之所以能称雄世界,一是靠着大量的殖民地,二是靠着“大陆均势”。所谓“大陆均势”,说白了就是谁牛逼就打谁,谁弱鸡就帮谁,然后大陆上的国家时刻保持“谁也吃不了谁”的彼此牵制状态,这样英伦本土就等价于固若金汤。

  “所以我们要帮助西班牙人?”罗恩-史密斯说出了他的理解,“把武器卖给西班牙人,胖他们和新阿拉伯帝国、奥斯曼帝国、摩尔人仆从军拼消耗,这样我方损失最小,收益最大……”

  “正是如此。”哈利-威廉姆斯点头,然后他故做揶揄状——“现在的西班牙人可是天主的斗牛犬,让他们放开手去打一定不会让我们失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