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钢铁鲜血烈焰 > 第491章 瘟疫使者(一)

  我在明,敌在暗,这可不是什么好的体验。

  虽然在广东、海南、安南北部等一系列战争中,毛雄辉和洛英的势力都取得了胜利,但这不等于新阿拉伯帝国的势力真的被打死了。事实上,被打的头破血流气急败坏的敌人才是最容易出幺蛾子的,所以……不得不防啊。

  “在常规武器的对抗上,新阿拉伯帝国已经渐渐处于劣势,而且随着工业体系的发展,这种劣势只会越来越大……”毛雄辉说着,把注意力转移到那些“非常规武器”之上,而考虑到敌方势力除非有双穿门,否则绝对不可能有核武器,所以“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是最需要提防的。

  “嗯哪,新阿拉伯帝国已经用过至少两种化学武器,而欧洲那边他们杀死教皇的可能是第三种,故技重施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这是洛英的判断,然后她迅速说出了更可怕的事情,“不过还是‘生物武器’更加可怖,毕竟这东西是可以自我繁殖的。”

  由于后世各种电影、小说、漫画的渲染,不少人对“生物武器”的概念有所误解——事实上那些在虚拟世界中跳来跳去,吃人不吐骨头的怪兽、丧尸并不是什么好的生物武器,真正给力的生物武器恰恰是肉眼看不见的细菌病毒,而它们在古代战争中已经多次露面了。

  无论是匈奴巫师给马匹下的所谓“诅咒”,还是黑海边卡法城的投尸攻城战术,或者西班牙人坑死印第安人的带疫衣物……总之古代人其实是有个模糊的病原体概念的,但由于肉眼看不到,往往理解为可以附在器物上的诅咒。而现代化、高浓度的生物武器参照鬼子七三一部队搞出的那些,最典型的办法就是用碎瓷片浸泡菌液,然后以破片手榴弹的模式扩散……

  “不,不仅仅如此……”洛英似乎又想起了另外一些可能,“动物也可以携带病原体,所以任何从南洋入境的牲畜必须检疫,这样应该就能阻断了吧?”

  “否。”毛雄辉很冷酷地说出这个字,“如果我是对手,我会做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儿,如果他们足够丧心病狂的话,也会这么做……”

  “你是说利用老鼠么?当初席卷欧洲的黑死病,老鼠就是重要的传播媒介……应该说,老鼠身上的虱子、跳蚤才是真正的传播主体……”

  “不仅仅如此,我的小姑娘,”毛雄辉做出四十五角望天的姿势,“如果是我的话,会利用飞的东西。”

  “你是说蝙蝠?蝙蝠确实能传播不少疾病,但就是不好控制……”洛英边说边发觉自己似乎忽略了什么,“如果不是蝙蝠而是鸟类的话,那么确实有一种是可以控制的……鸽子?”

  “没错,就是鸽子。”毛雄辉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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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象力是“特种作战”的重要一环,而毛雄辉相信他们的对手,从来就不缺乏恶毒的想象力。

  在后世鸟类传播的疾病似乎不那么出名(或许禽流感刷出了一点名望)这是和大量的疫苗、药品的存在密切相关的,古代很多明确是致人死地的疾病,放在现代并不算什么大事儿。但在毛雄辉、洛英所处的魔改版十七世纪,却没有这么多、这么好的治疗方法,如果敌人真的大规模散布文艺,那么能用的主要对抗手段依然是隔离,至于那些已经发病的,真的只能让他们去见昊天、后土了。

  在毛雄辉的描述下,一副诡异的进攻画面被勾勒出来——新阿拉伯帝国的爪牙可以偷偷地潜伏,不动刀、不动枪,温和的一塌糊涂,然后饲养一些鸽子之类的鸟类,然后他们把鸽子“卖”给同伙,同伙把鸽子送到海上,染上瘟疫,放飞,鸽子凭借着记忆会飞回原来养殖的地方,然后疾病就散布开了。

  洛英觉得这样靠谱,但还有些疑虑:“说的挺有道理的,不过这样一来,原来的‘养鸽人’岂不是首要的感染对象?他们必须在第一时间离开原来的鸽子饲养地点,这样以来行为和目标都很明显……”

  毛雄辉摆出一副关一帆教导程心的架势:“小姑娘,你很聪明,但是太善良了,实在太善良了……”

  洛英倒吸一口凉气:“……你的意思是说,那些养鸽子的‘内应’是‘可以牺牲者’?”

  毛雄辉点头:“如果新阿拉伯帝国的目的是用瘟疫杀死我们这边的成千上万、甚至更多的人,那么牺牲掉几个小喽啰根本就不是个事儿,另外他们还可以用欺骗的方式,那些‘可以牺牲者’或许到死都不知自己是为什么死的。”

  “这时候该说‘黑,真黑’了吧。”洛英苦笑着,“我得通过昊天教组织加强监视,一旦有瘟疫爆发的迹象马上采取防疫措施……另外,你真的认为福建可能是敌人的突破口么?”

  “至少如果我是敌人的话,我会这么选择……”毛雄辉说着话的时候看着地图,然后轻叹了一口气,“如果老海盗栽倒在这上面,我觉得倒是挺有戏剧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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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毛雄辉和洛英为了可能到来的“瘟疫使者”而殚精竭虑的时候,作为可能是这一场“特种作战”中冤大头的郑芝龙,倒是心非常大,或者确切地说,这位曾经的老海盗,已经完全丧失了逐鹿天下的雄心壮志,转为声色犬马,沉溺醉生梦死。

  当然了,郑芝龙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这是一个相比于其他海盗有野心,有魄力,但也就到此为止的人物,事实上如果没有明军大溃败,清军入寇这个大环境,郑芝龙或许就在福建老老实实地当着他的总兵,一心捞钱和享乐。他的野心更多的是看到“皇帝也不怎么样啊”的事实之后,才大规模膨胀的,而旧时间线上郑芝龙看到清军势大,觉得被招安或许也是个明智的选择,然后被清廷阴死也算是这种“缺乏逐鹿天下的雄心”的体现。如果硬要说有什么区别的话,那么就是新时间线上郑芝龙,比旧时间线上的更加“安逸”,因此也堕落的更加彻底。

  一个人前半辈子那么努力为的啥,还不是为了后半辈子享乐么?作为一个海盗出身的军阀,郑芝龙能发展到现在这个规模也算是苍天开眼了,而且既然目前国内最牛逼的势力也没有直接吞掉整个福建的意思,反倒选择了“一起海外抢地盘”,那么还担心啥?

  郑芝龙出身贫寒,当年给前任老板当小弟的时候,据说还有被侵犯的黑历史,不过很显然这位“海贼王”口味比较正常,有了钱财以后是追求“妻妾成群”、“尽享人间美色”的。不过口味正常并不等于口味单调,他对“异域风情”还是比较热衷的。

  中国民间传说中有重头戏的“狐妖”、“狐女”、“狐狸精”,其实是有历史原型的。“狐”在这里是“胡”的隐喻,说的就是异族的女人。当然考虑到中国一向“一白遮百丑”的审美观,南洋土著、印度低种姓、非洲黑妹之类的真没啥市场。那些“狐女”(胡女),主要还是白种女人的意思。

  历史上建立中山国的白狄,被赵国攻灭以后,不知道“贡献”了多少胡女,而萨珊波斯被阿拉伯帝国攻破之后,大量波斯人东迁至唐朝,除了导致魔改版拜火教(明教)流行外,最多的“贡献”恐怕就是波斯舞娘。而随着海上贸易的发达,人贩子把中东甚至泰西的女人贩卖到东方都不是啥稀奇事儿。明朝大员包养“胡姬”的事情非常普遍,而郑芝龙这种发了财的老海盗,直接买一个戏班子一条龙服务也没啥特殊的。

  早已厌倦了亲自去打杀,把刀尖上舔血的活计逐渐交给弟弟和儿子的“海贼王”,在销金蚀骨的温柔乡中越陷越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不是一句玩笑话,长期大量的酒精摄入和精氨酸含量高的蛋白质支出,时间长了,再牛逼的体质都抗不住,历史上吹嘘“男人活着的意义就是打败其他的男人,然后把他们的金钱和女子抢过来享用”的元太祖成吉思汗,一路征战一路酒色,原先非常强壮的身体逐步变得虚弱,最后(很大几率)死于被俘的西夏王妃的“咬根杀”,而郑芝龙虽然没有收纳仇家女人的作死习惯,却也因为沉迷享乐,对自己地盘上的控制渐渐松垮,而在这位“海贼王”觉得“一切都没有什么问题”的时候,某些真正致命的问题,露出了獠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