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我家鱼缸是万界飞升点 > 40.让座【求收藏和推荐票】

  不仅力量变强了,陈歌发现自己的身体韧性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普通棍棒打在他身上,根本不起任何效果。

  都说力是相互作用的,他碰到坚硬物质时,其实那些坚硬物质也对他造成了反作用力,可陈歌的身体在物体的到作用下,却不痛不痒,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至于到底坚韧到什么程度,刀刃能不能割开,这个陈歌自己也不清楚,他也不会为了验证刀能不能割开自己的皮肤就拿刀来试,完全没那种必要…毕竟如果真割开了,也挺疼的。

  洗澡也是一个细致活,也能帮助陈歌一定程度上熟悉自己的身体,但也一直在担惊受怕,毕竟自己力量太大,如果一不小心捏坏什么地方,那就完了…

  洗完澡后,他的行动,比之前更加灵敏了,

  至少不会出现跌跌撞撞,或者像一辆失控的卡车横冲直撞的野蛮行径。

  同时也放心了,身体没被洗坏。

  “上仙对自己的新身体还满意吧。”陈清扬见陈歌出来,问道。

  这里指的新身体,只是变强了的身体而已,并非真正意义上地换了一具身体。

  陈歌没有回答他,而是认真观察起自己的新肉身。

  身上的肌肉紧致了许多,多余的脂肪,也被燃尽,肌肉线条出来了。

  尤其是腹肌,以往不太看得出来,现在很明显,有了紧致的八块腹肌。

  胸肌,股二头肌等也都进化了,看起来很舒服。

  他全身的肌肉看起来不算夸张,却给人一种匀称,极具爆发力的感觉。

  陈歌的皮肤,变得有光泽,洁白,丰神如玉。

  身上的一些小痘痘,也都不见。

  就像做了一次美容手术一样。

  不…美容手术也做不到这种程度。

  “肌肉还不错,可是我不太喜欢这种皮肤,我更亲睐古铜色肌肤。”陈歌皱眉道。

  他感觉皮肤太白的男生,看起来有点娘。

  “因为皮肤内的杂质都被排出来才会显得白皙无瑕。”陈清扬道。

  这点陈歌也知道,可他还是喜欢小麦色皮肤,那样看起来有雄性激素,就算没有小麦色,也别像牛奶一样白吧。

  看来以后得多晒晒太阳,让自己变黑一点才行。

  陈歌洗完澡,没有立刻出门,而且在房间里继续熟悉身体。

  几个小时之后,他基本可以使用身上的力量,只是想熟练这股力量,看来还得需要一段时间。

  因为对自身力量不熟悉的缘故,有时候他的身体会出现卡顿不听使唤的现象,就像抽筋一样。

  不过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短时几秒钟就可以恢复,长时得几分钟才能恢复。

  但这点小事,不会影响到陈歌的饮食起居,他也就没多在意。

  值得一说的是,陈歌发现自己出手总会没轻没重,有时候心里所表达的,和手上做的,还是有些差别。

  比如他只想喝个罐装可乐,谁知道手一拿,直接会把可乐罐捏爆,只想寻常走路,却因为太大力会把瓷砖踩裂等。

  这个问题,只要小心一点,还是可以避免的。

  适应得差不多了之后,陈歌才收拾装备,准备出门算命。

  ……

  云歌小区公交车站!

  本来想直接打的去云盘山,马路上却莫名其妙地就堵车了,陈歌只好坐公交车,毕竟西红市有专门的公交车通道,不会被堵。

  无论是在等公交车,还是在走路,一有时间,陈歌都会继续熟悉着身体的力量,他也越来越熟练。

  大约二十分钟,公交车来了。

  11路公交车离起点站近,上面位置不少,陈歌投币之后,找了一个靠后的位置坐下。

  公交车一路无阻行驶,或许因为路上堵车,小车无法运行,很多人都选择以公交车代步。

  车上,上上下下,不断更换着乘客。

  陈歌没有放过这段时间,坐下后便心无旁骛地适应着新身体。

  “不好!又…又抽筋了,好像这次比较严重,左脚没有感觉,右手也没感觉。”陈歌苦笑,这个时候居然会出现这种问题。

  他默默地等待身体恢复。

  “年纪轻轻,也不知道让个坐,没看到我都这么老了?”可这个时候,陈歌听到旁边有一个大妈没好气的声音传来。

  盛气凌人。

  陈歌抬头一看,这大妈要说老,也没多老,还没自己父母年纪大,长得一副尖酸刻薄的嘴脸。

  说实话,平时间陈歌坐公交车遇到老人的话也会让座,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也要分是那种人,如果确实需要帮助的,那没话说,肯定让,可那种倚老卖老,逼着人家让的,还一副你不让就是不道德,就是个王八蛋的表情,他就是想让也会打消这个念头。

  你都为老不尊了,还要我尊老?这好像说不过去。

  “实在抱歉,我腿不方便,抽筋了。”陈歌歉声地道。

  他就是想让,腿脚不听使唤能怎么办?

  那个穿着碎花老年衣的大妈瞥了陈歌一眼,看他的表情不似说假话,旋即挖苦道:

  “现在的年轻人,身体素质太差了,动不动就抽筋生病,还比不上我们这些老太太了,想我们年轻的时候,谁会动不动抽筋啊?都是舒服日子过得太久了的…”

  她痛心疾首,感叹社会退步。

  陈歌顿时无语了,您都说了,我身体比不您老人家还想让我让座,这是什么道理?

  他也懒得争辩。

  其他的陈歌不知道,论口角骂架的功夫,就是十个陈歌也比不上一个街头大妈,还是不要招惹为妙。

  过了几分钟,腿脚上传来的酥麻感消失,全身恢复自然。

  给老太太让座?不行!

  这种老太太,就不能惯着。

  不过前面有一个老爷爷确实腿脚不便,站在那里半天了也没人让个座,到是可以让给他坐。

  陈歌决定把位置让给更需要的老爷爷,于是笑着对老爷招了招手:

  “老爷爷,你来这里坐。”

  说着,他准备起身,去搀扶老爷爷来自己的座位。

  “不用不用,你坐吧。”老爷爷虽然腿脚不便,可还是不想麻烦别人。

  这才是真正该让人尊敬的老者。

  如此想,陈歌更加要把位置让给老爷爷。

  按理说这种情况,其他人肯定不会趁机去占那个座位,毕竟谁都是要脸的。

  陈歌起身去搀扶,可才把老爷爷扶过来,那个穿着碎花老年衣的大妈眼睛一转,理所应当地一屁股坐了上去,霸占了那个位置。

  坐下的时候,还一脸无所谓地说了一句:“反正都是让座,给谁让都一样,我也是老人。”

  陈歌心中有怒,按照年纪,你这大妈比老大爷还要小二十来岁,怎么这么不要脸,把自己和他相提并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