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带着论坛回古代 > 第295章 熬汤

  “男人怎么能去买菜?这是女人家该敢干的事情。”

  秦宅前院,曹素夺过秦余手中的菜篮子,声音中略带了一丝不满。

  秦余自从在翰林院请完假回来后,便发现自己才是秦家里最无所事事的人了。

  所以他想找点事干,这买菜便是其中之一。

  但曹素有着封建女人的传统,觉得买菜做饭这种事情,不是男人应该做的。

  秦余不想强制改变曹素的想法,只是说道:“好好好,那,要不这样,今天我们一起去买菜?素儿,怎么说老在家待着会待出病的,跟为夫一起吧。”

  秦余强拉着曹素出门。

  曹素在这一刻真的是没有办法了。

  雪雁见秦余曹素都出门了,便打算跟上去,平常都是她和曹素一起买菜的。

  可小六却在后边叫住了,“欸欸,你别走啊。”

  雪雁回过头,疑惑道:“怎么?”

  小六走过来说:“公子和小姐出门,你掺和什么?快跟我去后面的院子里挖大白菜。”

  说着,摇了摇头,觉得雪雁这个丫头缺少眼力劲,公子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买菜,而在小姐啊。

  ……

  秦余拉着曹素,大街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他们到了一家猪肉铺,准备买筒骨回去炖。

  问了筒骨的价格,待听见一斤要十文时,曹素皱起了眉头,平常筒骨一斤只要五文,没想到今天竟然涨价了。

  “秦哥哥,要不我们今天不喝筒骨汤了。”

  秦余本打算给曹素熬一碗筒骨汤,补一补身子。

  但曹素一见这猪肉的价格,便有些踟蹰了。

  “没事,不就是钱嘛,你家相公我,有的是钱。”

  秦余无所谓,潇洒地拿出十文钱来,直接交给对面卖肉的。

  卖肉的大叔收过钱,老实说道:“小郎君,你可能不知道,前些日子外地的生猪不知为何都进不来,而本地的货源本来就少,所以这价格便涨了。”

  秦余点头道:“没事的店家,麻烦把它给我包好。”

  “诶,诶。”卖肉大叔先将筒骨切成好几节,而后拿荷叶把它包上,递给秦余道:“小郎君请收好。”

  “诶,这位小郎君,不正是我们的状元郎吗?”

  “是啊,是他,他就是那个敢打贾东楼的男人。”

  “听说他在亳州还抓住了一个大反贼。”

  路过的行人见到秦余,一个个驻足,对他指指点点。

  秦余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了公众人物。

  而那卖肉的大叔更是诧异,“怎么?小郎君叫做秦余?”

  秦余点了点头。

  卖肉大叔立马将手里的钱还回去,“郎君啊,你为百姓们出了口恶气,这钱,我不能收,收了别人会瞧不起我的。”

  秦余已经把筒骨放进菜篮子里,看对面的屠夫这个样子,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拒绝道,“大叔,这是你应得的,秦某从不贪图别人的便宜。”

  “好人啊。”

  “好官……”

  街上的行人见到这一幕,一点都不觉得这是作秀。

  秦余见此,立刻拉着曹素离开了

  还有人在他们身后,不忘说道:“我记得他家的丫鬟经常出来买菜。”

  “以后见到他家的人,大家尽量把价格压一压。这样的好官,难找了。”

  “是啊,就冲他敢打贾东楼。”

  ……

  以后再也不敢随便出门了。

  秦余是个容易害羞的人,不喜欢被一群人围观。

  但也没办法,或许是因为自己太过优秀了。

  曹素在一旁,都快笑岔气了。

  当他们远离刚才的那条街后,才说出来道:“秦哥哥,以后还敢出门吗?你可能不知道,这几天来,你啊,都成大家茶余饭后谈论的对象了。”

  “出门还是要出的,大不了戴个罩子。”秦余开着玩笑,感觉自己越来越像后世的大明星了。

  曹素捂着嘴,随后才说道:“好了,不贫了,再买两根萝卜就可以回家啦。”

  买好萝卜,回家的路上,秦余才跟曹素说自己要亲自下厨。

  曹素明白秦余的意思,也不拒绝,只是开玩笑道:“那好啊,我的娘子,为夫便在前厅等着你。”

  秦余拍了她一记屁股,“好个野丫头,鞭子没尝够吗?”

  还好他们走在一条人迹罕至的小道。

  可曹素还是吓得想要逃跑。

  秦余才想起来,人家怀着身孕呢。

  当即将她抓住,说道:“好了,是妾身错了。”

  “哈哈哈哈……”曹素一听秦余喊妾身,便笑得合不拢腿了。

  ……

  萝卜炖筒骨,是一道非常有营养的汤。

  在后世,秦余是条单身狗,一条单身狗连饭都不会做,恐怕会饿死街头。

  整天吃外卖,还有泡面,肠胃可受不了。

  所以,做饭做菜的本领,他没少学过。

  厨房中,秦余向正在做饭的小六和雪雁道明来意。

  雪雁摇头道:“姑爷,这让我和小六干就行了。”

  “不,雪雁你错了,公子要干什么,我们作为下人,是无法阻拦的。”

  小六朝她摇了摇头,这是公子亲手做给小姐的汤,里面包含的深意,怕不是雪雁一个小丫头能够理解的。

  小六真是个知心人。

  秦余觉得没白疼人家。

  而雪雁这小姑娘,还需要调教啊。

  话不多说。

  秦余先把筒骨用开水烫了,将上面的血迹洗净,然后跟切成小块的白萝卜一起放进砂锅。

  炖一锅的筒骨汤大概需要半个时辰。

  平常的话,秦余大可以把这活交给小六他们,可今天他要做的是份爱心筒骨汤,自然得亲自守着了。

  半个时辰过后,筒骨汤终于炖好了。

  秦余拿着毛巾掀开砂锅上的盖子,一股浓厚的香味便喷鼻而来。

  真香啊,好想立马尝一口。

  秦余对自己的厨艺还是非常满意的,虽然没能因此在后世泡到小姑娘。

  可今天,他是要拿筒骨汤来虐狗的。

  “公子,你可真厉害,这汤确实香。”小六在一旁递给秦余大点的碗,还不停的赞叹。

  秦余笑了笑,将砂锅里的汤倒进碗里,筒骨和萝卜是一起出来的,肉与萝卜的色泽,让人看了一眼,就想张嘴去吃。

  随后加了点盐,拿调羹摇匀后,亲自尝了口,确实不错。

  只可惜这个世界没有味精,不然味道会更加鲜美。

  盛好汤,秦余便和小六雪雁一同离开厨房,往前厅去。

  前厅那头,除了等待喝汤的曹素外,又多了两个人。

  秦余见到来人,立即露出笑容:“王爷,你怎么来了。”

  “哈哈,一个人无聊,便想出来走走,所以顺道就来了你家。看来啊,我来得很巧,正好遇到你们吃饭。”燕王笑了笑,看见秦余手里端着的盘子,不禁诧异问道:“有余,刚刚听小素儿说你在给她煲汤?还以为骗我呢,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秦余放下盘子,却看见燕王身后的人,竟是太子殿下唯一的儿子,长孙刘信。

  刘信此刻正留着哈喇子,眼睛盯着桌上的那碗筒骨汤不放,“啊,那是什么汤,好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