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我家娘子很旺夫 > 第389章

  阿寻本来就琢磨着,宛桃练了这么久,是应该让她休息休息,一起出去走走,只是他对这里不熟悉,所以提前去侦查了地形,看附近有没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结果他兴冲冲地回来,发现宛桃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宛桃顿时手忙脚乱:“我不知道你也想跟我一起出去,哎呀,你别哭啊……”

  阿寻吸了吸鼻子,嘴硬:“谁哭了,我可是男子汉,才不像你那样动不动就哭呢。”

  孟天泽说过,男子要顶天立地,切忌整天哭哭啼啼,婆婆妈妈的。

  宛桃:“……那是我看错了,对不住啊……”

  阿寻气冲冲地在前面走。

  快走到门口的时候,阿寻忽然扭过头来:“你自己说的事情可别忘了啊。”

  宛桃茫然:“什么事情?”

  阿寻瞪她:“你刚才说的,你说要送我一个帕子,一个荷包的,你自己亲自绣的那种。”

  宛桃挠了挠头:“可是你不是说你没哭嘛,我刚说送你的前提是……”

  阿寻吸了吸鼻子:“你居然说话不算数?”

  真是个不讲理的人,宛桃只好道:“我逗你玩的,送,必须送,但是我说的是一张帕子或一个荷包,你只能选一个。”

  “我不管。”阿寻昂着脑袋傲娇道,“你说了的,我记住了。”

  像是怕宛桃反悔,他一溜烟就跑进去了。

  剩下宛桃在风中凌乱,一张帕子和一个荷包?这真是要了她的老命了,她没事为啥要跑出去?为啥要多嘴多舌的?

  晚上,阿寻回到房间,确定门窗都关好了,他才小心翼翼地从怀中拿出那张粉色的帕子。

  看了看,又赌气地把它扔在床上,气呼呼道:“真是个不懂事的小丫头,一点也不知道黏着我,那我也不黏着你了。”

  望着烛光愣了一会儿,他又不由自主地瞟了几眼粉色帕子。

  像是安慰自己似的,阿寻自言自语道:“算了,既然你那么诚心道歉,还送我帕子跟荷包,那我就大人有大量原谅你吧,你绣工那么差,戴在身上肯定很丢人!”

  他把帕子拿过来,又重新揣回兜里:“算了算了,就算难看我也认了,谁叫你这么诚心地请求我的原谅,我就大方一点,给你面子,把它戴在身上吧。”

  宛桃不擅长绣活,阿寻是知道的,平时除非不得已,她都不会去碰绣针,如今她居然愿意为自己做这么多东西,阿寻嘴上嫌弃,心里却忍不住美滋滋的。

  他已经在期待宛桃的荷包了。

  不过,宛桃的荷包还没做出来,孟天泽就又找来了。

  因为有墨影发去的暗信,孟天泽没走啥弯路,径直地就找到了林大树的家。

  阿寻正在跟宛晨坐在一起吃小馒头,杜氏做的小馒头很小巧,蓬松又清甜,很合阿寻的口味,也是宛晨最喜欢吃的点心之一。

  他们吃着自己的,还盯着对方盘子里的,都在想方设法把对方的小馒头骗来。

  宛晨提议:“我们来猜拳,赢的人就多拿一个,怎么样?”

  猜拳是宛桃教给他们的游戏。

  阿寻同意:“行,那你输了可别哭鼻子啊。”

  本来阿寻胸有成竹的,结果宛晨一连赢了三次,看着自己的小馒头越来越少,他有些心痛:“那,再来一次?”

  这次阿寻总算赢了,他得意地笑:“开始我都是让你的,你看,这才是我的实力。”

  他得意地夹走一个小馒头。

  结果耳边就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阿寻啊,宛晨才几岁,你都多大了,也不害臊。”

  阿寻猛地转过头,孟天泽正站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他。

  宛晨乖巧地跟他打招呼:“孟爷爷好。”

  孟天泽摸摸他的脑袋:“这么久不见,宛晨长高了不少啊。”

  阿寻扑进孟天泽的怀里。

  他跟孟天泽也半年多没见了,孟天泽身上还带着战场上金戈铁马的气息,神情疲惫,饱经风霜。

  再厉害,他年纪也大了,几乎未打过败仗的孟天泽进来觉得一年不如一年,年少时的热血也消磨得差不多了,他现在最挂念的就是自己的小孙子。

  饭桌上,孟天泽向林大树跟杜氏敬酒:“阿寻调皮,不声不响又跑来了,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

  杜氏很敬重孟天泽,他为了国家在边境苦寒之地打了一辈子仗,正是因为有这么伟大的将军,梁国才能国泰民安。

  她道:“孟将军何出此言,阿寻一点也没给我们添麻烦,反而还整天要忙着指导宛桃写字,给宛晨讲一些诗词典故,他愿意在我这里待着,我反倒觉得很开心。将军若是不嫌弃,以后您要是在外面奔波,就让阿寻到这里来吧,说句托大的话,我是把阿寻看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的。”

  这话,杜氏也是斟酌了再三才说的,毕竟孟将军家世显赫,如论如何都轮不到自己这样的小门小户帮他看着孩子,而且如此,孟将军也许会觉得自己是想依附他们的权势。

  但阿寻频频往这里跑,也说明他在家里过得并不好,孟将军不能时常待在家里,有心也无力照顾他,在大宅院待过的杜氏知道里面有多少阴私,她真是心疼从小独自在那种环境中长大的阿寻。

  孟天泽问阿寻:“你意下如何?”

  阿寻赶紧把嘴里的鸡腿咽下去,使劲点头:“好啊,那就这么定了!”

  孟天泽跟杜氏和林大树说:“实不相瞒,我之前也想过这件事情,但我心里觉得这太麻烦你们了,才没好意思说的。”

  阿寻十岁了,他有一定的判断是非的能力,杜家对他怎么样,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

  孟天泽想到这里也会觉得悲哀,偌大的卫国公府,阿寻却不愿意待在里面,儿媳代氏,他训也训过了,气也气过了,只是似乎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她打心眼里没把阿寻当儿子看。

  既然如此,还不如让阿寻待在一个他真正觉得舒服的环境中。

  杜氏笑道:“阿寻是个乖巧的孩子,跟宛桃和宛晨也处得很好,您就放心吧。”

  孟天泽这次要在家中待几个月,临走之时,他自然要把阿寻带走。

  他让墨影从商行取了五百两银票,跟杜氏道:“以后阿寻还劳烦你们操心了。”

  这次没有秦氏捣乱,杜氏坚决一分钱都没要,她上回接受了孟天泽的一百两银子,心里已经十分过意不去了:“您上回给我们的银票,都管阿寻几十年的饭钱了,这个我们绝对不能收。”

  孟天泽坚持:“这不只是阿寻的饭钱,还有我对你们的谢意。”

  阿寻第一次独自一人跑出来的时候,遇到了林家人,是件多么幸运的事情,这是一场善缘,再说这些银子对孟天泽来说犹如九牛一毛。

  杜氏更坚持:“上回收了你的银子已经不像话,这个我们绝对不能再收。”

  阿寻拽拽杜氏的袖子:“杜伯母,你就把钱收下吧,要不然我下次过来都不好意思了。”

  一老一少轮番地劝,连墨影都扭捏道:“杜夫人,你就收下吧,我以后,能过来蹭蹭饭吗?”

  守着阿寻的时候,他闻到厨房的饭香,啃着自己手里的馒头,简直一把辛酸泪。

  实在拒绝不了,杜氏最后只收下了一百两,并且义正言辞:“这是我收下你们的最后一笔银子,以后不要再给了。”

  孟天泽也不好再劝,只能让墨影把剩下的银票收起来。他可是战场上的常胜将军,想让杜氏收下银票,自然有的是办法。

  阿寻要走了,宛桃的帕子才在他的催促之下绣了个开头。

  他跟宛桃道:“那说好了,下回我来的时候,要看到帕子跟荷包。”

  宛桃小心翼翼地问:“那你下回啥时候来啊?”

  阿寻愣了一下,上回隔了一年,这次,他也不知道。

  想着还有好久不能见到宛桃,他心里就空落落的,叹气:“不管多久,你都要好好绣,我……”

  “我会想你的。”说完这句话,阿寻的脸就红了,再也不好意思说,赶紧去收拾东西去了。

  宛桃被他的表情逗乐了,阿寻这小子整天都在想些什么啊,动不动就脸红。

  回长安的路上,阿寻忍了半天,忍不住问孟天泽:“爷爷,如果我想跟一个人一直一直在一起,有什么办法吗?”

  孟天泽斜了他一眼:“你说的那人是谁啊?”

  阿寻扭捏道:“你别问,就告诉我有没有什么办法就是。”

  孟天泽摸摸胡子:“那得看你说的那人是什么人了,若是女孩……”他露出意味深长的一笑,“你若是娶她为妻,就可以一直跟她在一起了。”

  “娶妻?”阿寻仿佛茅塞顿开。

  孟天泽凑过去,一脸八卦:“你是看上哪家的姑娘了吗?”

  阿寻倔强的扭过头:“我就是在书上看到了,爷爷你别乱说。”

  他虽然这么说,脸上的红晕已经出卖了他。

  孟天泽一阵欣慰,自己的孙子已经开始知道思春了,就不知道有没有把小姑娘骗回来的本事,他推推阿寻:“你告诉我吧,我在这方面可有经验了,当年你奶奶啊……”

  孟天泽的妻子当年是名动长安的大家闺秀,想求娶的人能从长安排到通州城,偏偏看上了当时还是个无名小卒的孟天泽。

  往事历历在目,这么多年都过去了。

  孟天泽的奶奶并未看走眼,他确实是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只是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战场上拼搏,回想起来,他最对不住的就是她了。

  本来想举例调笑一下阿寻,可是说着说着,孟天泽自己倒沉浸在了以前的回忆中,他本以为都忘了的那些事情,一幕一幕都无比鲜活,好像就发生在昨天。

  于是祖孙俩都陷入了自己的世界中,各自想着让自己牵肠挂肚的人。

  五年之后。

  林家在桃李村的五年过得很平静。

  这五年时间里,宛桃长成了一个大姑娘,少女玲珑的身段渐渐显露出来,脸上的婴儿肥消去了些,明亮的杏眼越发柔美。皮肤随了杜氏,红润又白皙,无事的时候,她喜欢用支木簪将头发随意揽起来,慵懒地坐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面看书。

  宛晨无比唾弃宛桃的懒惰。

  他已经长成了一个小少年,眉清目秀,气质清正,时常正经地板着脸让宛桃去练字,在年幼的时候,宛晨也不太喜欢那些枯燥的文字,但等他大了一点,即便夫子不逼着他看,他也成天抱着书,跟以前的林初墨倒是有几分相似。

  在桃李村,他就是远近闻名的小神童。

  这五年的时光里,林初墨先是在童生试中考取了禀生,在随后的乡试中又考取了会元,作为刺史的元庭专门接见了他,对于林初墨的年少有才大为赞叹。

  后来又知道他跟宛桃的关系,元庭这心里就更复杂了。

  好像林家和杜家,有能耐的人还真不少。

  林老头高兴得在村里大摆了三天的宴席,秦氏眼酸得不行,现在老三家的过快活日子去了,老四又中了举人,连老二家的林晴都嫁给了通州城里面的一个商贩,日子过得美滋滋的。

  就他们家过得最惨淡。

  秦氏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夹了一大碗肉,发狠般得狂吃,好像跟谁赌气似的。

  宴席吃得差不多了,林菊还得赶着回去绣扇面,最近康平坊接了几个贵人的单子,她得日夜赶工,跑回来吃一趟席面,已经是好不容易挤出来的时间了。

  她找到秦氏,塞了一两银子给她:“这是这个月的,我手头也没钱了,你不要总是去找我,掌柜的上回已经说了。”

  秦氏忙接过银子揣进兜里,有不甘地问:“你在那做了这么长时间了,工钱居然还没涨吗?”

  林菊心里烦闷:“没涨,掌柜的也要吃饭赚钱,有这些银子就不错了。”

  秦氏这才有些不情愿地放过这个话题,转而道:“我说,你也该嫁人了,晴子比你还小,她都嫁人了,你年纪这么大了,再不找人,以后只能给人家做续弦了。”

  林菊皱皱眉头:“我的事情,你就别操心了。”

  林菊已经十八岁了,在这个姑娘们几乎十五岁就许配人家的地方,她简直是格格不入的异类。

  但她对嫁人一点兴趣也没有。

  爹娘的关系简直就是她童年的噩梦,而且像林老太这样强势的老太太,比比皆是,她好不容易算是略微脱离了秦氏的管控,根本不想考虑成亲的事情。

  三婶那么厉害,在分家之前,不是也要对奶奶言听计从的?

  林菊其实并不太明白她想要什么,但她觉得现在的生活就不错,不想再给自己找麻烦。

  林竹经过这五年的铁铺生涯,他变得更黑了。

  现在的他晚上出来,是真的与夜色融为一体,有一次他半夜出来把晾在铁铺外面的铁器收进去,结果把出来起夜的师父吓了个半死。

  那之后,师父就给他做了好几套白色的寝衣,让他晚上要是出门,不准穿别的衣服。

  结果,没想到的是,穿着白色衣服的林竹再次把他迷迷糊糊的师父吓了个半死,这次师父两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对着在自己床前端茶倒水无比殷切的林竹,师父暗暗发誓,以后他晚上绝对再也不出门!

  林竹勤劳肯干,能吃苦,很快从学徒变成了伙计,成了铁铺的顶梁柱,他没事的时候,就总喜欢往林家跑。

  杜氏做的饭好吃,对他很温柔,林大树对他也像对亲儿子一样,还有宛桃和宛晨,他喜欢的人都在这里。

  他发了工钱,总是巴巴地跑到杜氏面前,要交给她。

  杜氏哭笑不得:“你的钱你自己拿着,别给我。”

  林竹坚持:“三婶,我总是在你们家蹭饭,你要是不要,我下次就不好意思来了。”

  林竹是个憨厚的孩子。

  杜氏摸摸他的脑袋:“听话,你的钱,你自己收好,以后用来娶媳妇。”

  提到娶媳妇,林竹黝黑的脸上显出了一丝红晕,扭捏道:“三婶你说什么呢,我年纪还小着呢。”

  这么说着,他却忽然想到了铁铺对门卖炸糕的那个小姑娘,总是扎着个麻花辫,不知道为什么,老是瞪他。

  就算要娶,他也不会娶那么凶巴巴的,林竹默默地想。

  又是一年桃花遍地的时节。

  这是宛桃最喜欢的季节了,暖暖的风将冬天的寒冷驱散,粉白的桃花绽放,一树的喜气洋洋,风一拂过,就是遍地的桃花瓣,纷纷扬扬,还带着一阵阵清香。

  院子里就有一棵挺大的桃树,而且它还很会结果子,结出来的桃子还特别甜。

  应着宛桃的要求,杜氏研究了好几天,做出了粉色的桃子形状的小馒头,底下还配了葱绿的“叶子”,锅一掀开,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面而来。

  宛桃眼睛一亮,满锅的小桃子乖巧地排列着,旁边烟雾缭绕,不免让宛桃想起了西游记中的场景,那猴子去偷蟠桃的时候,估计场面也是这么诱惑了吧。

  她忍不住摩拳擦掌:“娘,元家的太奶奶寿礼,就送这个了好不好?”

  杜氏敲了一下她的脑袋:“想什么呢?寿礼你自己想,你自己做出来的才有意义,而且你当着一大家的面献上去几个馒头,不让人笑掉大牙了。”

  元家那样的人家,寿礼讲究的是心意和面子,就算这一锅馒头再怎么有新意,都不好在寿宴上拿出手。

  宛桃有些伤脑筋地挠挠头。

  又到了该送太奶奶寿礼的时候,元家那么多人,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举办寿宴,得送礼,中间也许还办些什么赏花宴,赏月宴啥的,每次,元景都准时地来接她。

  真是想逃都逃不掉。

  杜氏看着一脸为难的宛桃,忍不住笑。

  一晃眼,宛桃都这么大了,是大姑娘了,既然跟元家搭上了关系,这对她来说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去见一见不同的世界,看一看不同的人,或许还能碰巧遇见一桩好亲事。

  杜氏跟所有的爹娘一样,开始默默操心起宛桃的亲事来了。

  寿宴当天,元景早早地就敲开了林家的门。

  林大树打开门,一见是他,便冷下了脸。

  尽管这俩也相识了这么久了,一见面还是宛如仇人一般。

  元景躲开林大树的视线,满脸笑意地看着迎出来的宛桃:“准备好了吗?”

  宛桃拿着个桃花形状的小馒头,道:“我还没吃早饭呢,要不然,你也一起来吃一点吧。”

  元景就等着这句话呢,喜笑颜开地拍了拍林大树的肩膀:“咱们女儿真懂事。”

  林大树:……你是谁我跟你不熟吧。

  去元府的路上,吃饱喝足的元景打了几个嗝儿:“给你太奶奶的礼物准备好了吗?”

  宛桃点头,唏嘘:“准备好了。”

  给她准备礼物可真是伤透了脑筋,按理来说,送太奶奶的东西,最要紧的是要表达孝心,但偏偏宛桃的针线活差得要命,绣出来的荷包也只有阿寻愿意要,在寿宴上拿出来,非得被元琪笑死不可。

  要是送名贵字画吧,太奶奶一辈子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要是万一送得不够名贵,还是惹人笑话,再说了,纵然元府的例银每个月都会送来,宛桃也没有攒下那么多银子啊。

  至于手抄经书什么的,去年她已经送过了,犹记得她的手都快抄断了的那段悲惨时光。

  每年的寿宴都是一样的程序,到了元府,宛桃先去拜见了老太太跟元庭,老太太仍旧精神矍铄,今天是她的寿宴,她穿了一身大红色福字外衫,显得容光焕发。

  见宛桃走进来,老太太眼睛一亮,眼神都柔和了几分。

  果然不出她所料,十三岁的宛桃出落得更加艳丽,眉目流转之间都是别样的芳华,她以前曾见过宫里最受宠的德贵妃,样貌也比宛桃要逊色几分。

  老太太满意地点点头。

  元琪正跟老太太说着话呢,结果宛桃一进来,老太太整个注意力都被吸引过去了,拉着她的手就问长问短的,瞧着宛桃巧笑嫣然的模样,元琪胸中闷了一股子气。

  凭什么所有人的目光都在她身上?她元琪才是元家的长女!林宛桃不过是个私生女罢了!

  见过太夫人和元庭,宛桃照例是去竹溪小院等着,等前面的寿宴结束,才能轮到他们这些家中的小辈给老太太献上寿礼。

  脸盘圆圆的丫鬟待在宛桃身边,不时殷切地问一句:“小姐,你渴不渴?”

  “小姐,你饿不饿?”

  “小姐,你要不要出去走走?”

  宛桃被搅得看不下去书了,她从容地把书合起来:“孙少爷呢?”

  往日她过来,元战跑得比谁都快,有好几次是他跟着元景一起去接自己的,这次过来,倒是没见到他的影子。

  圆脸丫鬟道:“孙少爷最近在校场训练,有时候半夜三更才回来,,估计是熬不住了得歇一歇。”

  顿了顿,她又道:“孙少爷可辛苦了,据说还得在校场摸打滚爬的,整天身上都灰扑扑的,孙少爷以前都睡到日上三竿的,现在早上最迟也是辰时就得起来……”

  圆脸丫鬟打开了话夹子,像是有无数的话要跟宛桃说。

  宛桃:……你应该在元战身边服侍才对,那样你们俩都不会寂寞了。

  宛桃将书放下:“圆月,我想去外面转一转,坐累了,你就在这里等我吧。”

  这个圆脸丫鬟就等于是她的贴身丫鬟,还曾强烈要求要跟着宛桃一起去林家照顾她,不过最后因为宛桃的婉拒没能成行。

  她简直是整个府里最清闲的丫鬟,每年就只在宛桃来元府的那么几天跟在她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