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游戏小说 > 魔兽穿越季 > 过瘾了吗?

  在写完吉尔尼斯故事的时候,我以为再写不出更好的故事了。

  在写完凯尔达隆故事的时候,我以为再写不出更好的故事了。

  在写完奥特兰克故事的时候,.........

  当然,奥特兰克的故事还没完,但作为一个花费笔墨最多的反派,奥里登,这段故事已经基本完了,以后他出场的镜头就很少了。自我感觉,奥特兰克这一段比凯尔达隆的故事更过瘾。

  跟詹迪斯比,奥里登是另一种故事,整过贯穿第二卷、第三卷可能第四卷的奥里登王子,就是一个好青年变成懦弱阴险的小人,然后又脱变成一个英雄的故事。感觉比詹迪斯夫人的故事更有意思。

  也是作者君一贯的干法,正派和反派,可能会转换,因为亲情,因为爱情,因为友情,总有些东西会让人泪流满面,也总有些东西会激活被遗忘的良知和勇气。

  咳,我们这不是个悲剧故事,不会让人黑死,即使有些黑暗和压抑的情节,也往往是为了让人看到那些耀眼的更耀眼----这是个英雄故事----是个看着普通人变成英雄的故事。

  仔细算算,没有几个反派是黑透的,可能是因为作者君成长的过程中见过很多‘反派’,也见过很多无奈的‘反派’,不是为了成为反派而成为反派的反派。

  所以在这个漫长的故事里,总后有这样一个现象----放人性一条生路。

  放他们一条生路,这是我最大的感觉,坏人是令人痛恨的,也往往是值得同情的,如果你问他们作恶的原因的话,坏人往往有更多的不得已,而且那些枷锁往往从内部打不开。

  那么,英雄的作用不应该仅仅是除暴安良,剿除一部分,救赎一部分,感染一部分,才是英雄们存在的意义。

  这不是指都要给婊子立牌坊,是指,婊子可能某一个瞬间值得立牌坊,或者,我们以为的婊子,可能更值得立牌坊。

  黑掉谁很容易,杀掉哪个反派更容易,但也没什么意思。想把反派洗白很难,但感觉会很有意思。

  这可能是作者君自己的想法,咳,也是我和网文格格不入的原因,似乎很多人都喜欢无脑弄死对手,最好对手就是个怪,销了他升级就行了,管他该不该死......最好只有一个屌丝逆袭的主角,其它角色只有三种----无数弱智作死的反派、无数无脑胸大的美女、无数跟风跪舔的小弟。无数----但感觉只有三个人,加上主角有四个----只有四张面孔。

  请允许我吐上一阵再继续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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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自娱自乐了这么久,也不太在意别人怎么想,想说的总会说出来。我觉得洗白了奥里登才是最有意思的事情。

  那么,又到了四肢乏力的时间,不知道后面会不会给自己再来个惊喜,会不会写出比前几个更有意思的故事。

  再次谢过一直陪了我这么久的几个书友,谢谢你们,好歹这里还有几个和我看法类似的人----追求多元化和不同,想看看除了YY之外的真实世界,尽管有点浪漫主义的写法。

  ----很开心有你们陪伴。

  写第一本书的时候,我有很多亲友捧场,他们基本上都没看过网文,只是很稀奇我居然会写书,一个市侩的小商人居然会写书,他们纷纷跑过来看热闹,虽然只收藏订阅凑凑数据,其实都没看。

  然而,我的处女作扑了一脸灰。

  而这第二本,扑了一身灰----慢慢才发现,我是真的不适合写网文,我怎么也做不到装装逼、打打脸、然后爽一爽,我......我觉得那简直是在侮辱小说。

  可是不爽怎么写网文呢。

  这个问题很深刻。

  于是,我的亲友团也没了,没热闹看了......亲友中只有丹妮还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

  于是,我的第二本书越来越像是个日记。

  于是.....此处省略一万字。

  只想说一句,文字的功能如果仅仅用来YY是一种浪费。而且不是每个YY都会成为大神,如果不是大神,干啥都比写东西赚钱。作者君良心担保,我一个月的稿费都不够半天的平均支出,O(∩_∩)O,真是个悲剧。

  所以为什么一直写,大家能感觉到。这个小黑文只能用来自娱自乐,反而不用考虑收益,所以有同样看法的同学们起码不用担心太监了,只是,更新会有点感人,O(∩_∩)O,毕竟说起来不太光彩嘛。

  不光彩归不光彩,但我能确定这个故事放到几十年后依然会是个好故事,因为人性的本质不会变。这一直是个现实故事,只是披着魔法的外衣。

  它可能是个不爽文,或者就不是个网文。小黑文,留给自己老了的时候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