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灵界万物有灵 > 第四十九章 真正的名字

  收拾好现场,陈乐乐把彼岸叫了出来,让她用地狱之火,燃烧着那些一鸣从小银体内,吸出来的灵力。

  这种带着异性灵力的灵力,陈乐乐自然不会让一鸣自己吸收,因此一鸣的工作只是吸取出来,然后放在一边,为了不让这样的灵力继续污染,陈乐乐自然选择没有后果的处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无物不染的地狱之火,面对这些没有后续的异种灵力,却迟迟无法燃烧。

  彼岸自然不会服气,连金甲地龙这样防御力超强的灵宠都在地狱之火下瑟瑟发抖,这一团小小的灵力有什么资格在自己的地狱火之下安然无恙?

  随着彼岸升高地狱火的温度,慢慢的,这些异种能力终于有了反应,一点一点的白烟散去,这团灵力在地狱之火的作用下,变得越来越小,却也越来越凝结,到最后,及时是彼岸用尽全力,也无法再把这灵力燃烧得更小一分,而散开火焰之后,却发现原本无形的灵力,却已经变成了一颗有形的珠子。

  珠子很小,全身都是黑色,珠子的里面也不知道有什么,但是陈乐乐就是觉得有点邪门。

  “1024,这又是什么?”有事不决问灵宠。

  “我也不知道,看样子,好像是某种形态,不成熟的凶灵之魄?”

  “凶灵之魄不是只有凶灵死去才存在吗?”

  “正是因为如此,我才说好像。夜叉的诅咒和裂空隼的空间灵力混合,再加上彼岸魔花的地狱之火,我也不知道这珠子是什么,但是在地狱之火的炼化之后,我已经感觉不到上面的威胁,建议你收起来,以后说不定有用。”

  “有用?”陈乐乐一脸疑惑?这种邪门的东西能想办法处理就不错了,还有用?

  “小银融合了凶灵之魄后,就有了一部分凶灵的特征,这东西,以后对它有用。”

  既然1024这样说了,虽然有些忌惮,但是陈乐乐还是暂时把这珠子收了起来,放在了腹鼓背包中。

  这样一来,自己在玫瑰城就没有什么牵挂的了,对了,还有一件事。

  “你叫我来就是为了这事?”李欢月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陈乐乐一脸的摸不着头脑,还能有什么事,现在就算想本垒打也不行啊。

  看着陈乐乐一脸蒙的样子,李欢月说道:“我要走了,回荣耀城。”

  “好巧啊,我也要走了,但是我要去紫云城。”陈乐乐点了点头,说明自己知道了。

  “这件事我不帮忙。”李欢月生气的嘟嘟嘴,可爱的样子让陈乐乐好想亲一口。

  “好啊,没事。”陈乐乐一脸的无所谓。

  这下轮到李欢月开始狐疑了:“你不问为什么?”

  “你的心思我知道,不就是希望我不过多的和李家联系在一起吗,我懂。”陈乐乐明白李欢月的想法。

  这次来找陈乐乐,是有关于之前陈乐乐偶然间的一个发明,灯花怪在灵力装备上的应用。这样发明里,陈乐乐运用了一些独特的技巧,不需要太高超的灵力装备制作能力就能生产,甚至,需要灵力的步骤都大为减少。这对于一般人来说,多一个便宜一点的灯花怪,价值太小。但是对于规模庞大的势力而言,一些效果强大,但是消耗同样巨大的手段才价值不高,像灯花怪在灵力装备上的应用改良这样的手段,才是真正的敛财机器!

  陈乐乐今天找李欢月,自然是为了将这门技术和木子商会合作,但是李欢月拒绝了。因为此时的陈乐乐已经帮了李家太多,但是李家的人只会把功劳放在李欢月的身上,而不是陈乐乐这样的一个外人身上。如果继续和李家合作,哪怕陈乐乐做得再多,表现再优秀,在李家的人看来,也是李家的奴隶,到时候别说娶李家的嫡系明珠,就是说出来这样话都会被嘲笑。

  李欢月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他肯定是不傻的,也能想到这个,“你应该已经猜到了我不会答应,那你为什么还要来找我。”

  “因为相比于你家人的看法,显然是你的看法更加重要啊。”对于陈乐乐而言,李欢月家人固然重要,但是,李欢月本人才是最重要的。有陈晨这样的父亲,有1024等一班强大而潜力十足的灵宠,陈乐乐自然是骄傲的,小银恢复后,陈乐乐再无负担。他从来不觉得自己以后会配不上李欢月,他只是觉得,李欢月比自己更困难,更需要自己的支持。

  听到陈乐乐的话,李欢月眼眶一热,再也没有忍住,一把扑到了陈乐乐的怀里:“陈乐乐你太混蛋了。”

  “别哭了别哭了。再哭你的妆就化了。”陈乐乐轻轻的拍着李欢月的背。

  “我没化妆。”李欢月狡辩道,但是还是偷偷的止住了眼泪。

  “是是是,你只是画了眼线,抹了腮红,涂了唇蜜,喷了香水而已,不算化妆。”陈乐乐看着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李欢月笑道。

  “你喜欢我化这样的妆吗?”李欢月有些忐忑的问到。

  陈乐乐没有回答,只是掰正了李欢月的脸,对准那娇艳的红唇,亲了下去。

  李欢月瞪大了眼睛,却没有反抗,只是远处李权的居所里,中年男人打碎了他心爱的一张茶几,和上面的杯具。

  许久,陈乐乐离开了李欢月的脸庞,把她搂紧在了自己的怀里。

  “我去紫云城,是完成中学的第三年学业,之后,我就会去报考荣耀灵力大学,记得在那里等我。”

  李欢月轻轻的嗯了一声,没有说话,两个人就这样,等待着天荒地老。

  “等等,我有个礼物要给你。”李欢月终于挣脱开了陈乐乐的怀抱。

  李欢月悄悄的拿出了一对玉虫,“这是十分稀有的灵虫,名字叫做同心虫,给你一只,你快用灵力炼化。”

  等到陈乐乐炼化后,李欢月放心炼化了另外一只:“以后,无论你在哪里,只要你把灵力输入到灵力虫中,就能和我说话。距离越远,耗费的灵力越多,但是,同心虫的优点,就在于没有时间的限制,没有距离的限制,也没有灵阵的限制,只要你有灵力,就可以在耳边呼唤着我的名字,向上次这样灵阵坏了导致无法通讯的事情,也不会发生了。”

  “那我岂不是可以天天找你了。”

  “想得美,你每次输入灵力让同心虫说话,消耗的都是同心虫的生命,等这同心虫死了,我也没有第二对再给你了。”

  陈乐乐觉得自己很幸运,能收到这样一件礼物,对李欢月而言,这无疑就是最深的羁绊了。陈乐乐小心翼翼的将这同心虫珍藏,和两年前李欢月送的那块玉佩放在一起,这让李欢月看见后更开心了。“说好了,一年后,荣耀灵力大学等你,不许不来。”

  “我答应你的,就一定会做到。”

  排除了李家和她的木子商会,关于灯花怪的相关合作,陈乐乐真的不知道找谁合适了。“1024,父亲有没有说过在荣耀联邦有关系比较好的大势力。”

  “有,晨暮集团。”

  “哦?这又是什么背景?”晨暮集团陈乐乐当然知道,玫瑰城里最大的灵宠售卖场所,水晶商场就是晨暮集团的。但是晨暮集团后面的势力,陈乐乐就不清楚了。

  “龙希帝国的四大执政家族之一,龙脊家族。”

  “哦?龙希家族的势力为什么分布得这么广?”

  “因为龙脊家族的历史实在是太久远了,他们家族的势力占据这里的时候,连荣耀联邦都还没成型,只是几百年来,这一支数次改换门庭,十几年前才回归正统。”

  “行,那就找晨暮集团。”陈乐乐还记得腹鼓背包就是晨暮集团和李家生产创造的,两家的关系应该也不错。

  1024有点欲言又止:“乐乐,你还记得自己的另外一个名字,或者说,真正的名字吗?”

  “真正的名字?”陈乐乐的记忆中,好像在自己很小很小的时候,别人称呼自己,并不是叫陈乐乐,只是那时候年纪实在是太小了,早就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也不用记得了,因为我就叫陈乐乐。”

  以陈乐乐现在的身份,县级御灵师、灵药师、李家的贵宾,要见晨暮集团玫瑰城地区的经理并不困难。只是陈乐乐很奇怪,为什么这个所谓的区域经理,在和自己谈生意的时候,总是盯着自己的脸。

  不过能执掌一个地区的经理,自然不是轻易会失态的人,随即陈乐乐很快就把合作谈成,在双方都不介意一些得失的时候,合作再容易不过。对于陈乐乐而言,灯花怪不过是意外之喜,这笔钱是打算给许家母女的,太多的钱她们也守不住,让利多一点,晨暮集团也会承情,多照顾她们几分。

  而对于这名经理而言,合作谈成,对他而言不过是一份小功劳,真正的利益大头在于晨暮集团本身,与他而言没有太多的好处,为了李家,也为了心中的某个猜测,经理也变得很好说话,因此直到陈乐乐确认好合作离开,两个人都是和和气气的样子,颇有些诡异。

  但是当陈乐乐走后,经理脸上的笑容立即消失,叫来手下,务必快速查清陈乐乐的底细。

  荣耀城,水晶宫殿里,王座上的青衫男子,正在闭目养神,这时候他的老管家,轻轻的从外面走了进来,不想打扰男子难得的静休。

  “安叔,什么事啊。”

  “殿下,您醒了,正好,有一件事,得让您知道。”

  “哦?”青衫男子提了兴趣。

  “玫瑰城里传来线报,那里的区域经理,发现了一个,和您长得,非常非常像的孩子。”

  “玫瑰城?玉树临风现在在哪里?”

  “两位公子正在府中,并未远出。”安叔自然是知道青衫男子的意思,下面的经理是不清楚大老板的家事,见到和大老板长得很像的少年,还以为是大老板的私生子,但是安叔作为家里的老人,是清楚青衫男子除了发妻,从来没有在外面有过女人,更何况私生子了。

  “那个孩子叫什么名字?”青衫男子忽然紧张了起来,甚至于比当初契约第二条龙宠时还要紧张。

  “殿下,那个孩子的名字,叫陈乐乐。”

  瞬间,青衫男子身下的王座化为了粉末,“陈乐乐,陈乐乐,你确定,那就是青玉吗?”

  “八九不离十,那孩子今年十五岁,在玫瑰城出现的时候,正是五年前,身边带着的,也是一只水精灵。根据下面的情报显示,这个孩子,也从来没有笑过。”安叔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刀子插在了青衫男子的胸口。

  五年前姐姐第一次拜托自己找外甥,自己一无所获,两年前陈晨远走沙漠之国,姐姐把寻找外甥的事情都交到了自己手上,自己还是一无所获,终于,竟然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上,竟然找到了外甥,虽然还没确定,但是,样貌,名字,和经历都对上之后,已经不可能出错了。

  “外甥像舅舅,果然没有错啊。”青衫男子欣喜的笑了,“来人,去玫瑰城,等我先找到青玉,再通知姐姐。安叔,你也一起,路上也好好跟我说说青玉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殿下等等,此时青玉公子,应该已经不在玫瑰城了。”安叔抢先说道。

  “这又是为什么。”等到安叔把最近玫瑰城发生的事情告诉青衫男子之后,青衫男子更是怒不可遏,“这群玫瑰城的尸位素餐之辈,简直无耻至极,李家在那里不敢报复,竟然把气撒到我暮雨的侄子上,真的是活腻了,只不过紫云城。”

  暮雨的脸色难看了起来,因为一些特别的原因,自己去不了紫云城,而不能亲自去找到青玉的话,自己又如何让青玉相信自己就是他的舅舅,又怎么能和姐姐交代。

  忽然,暮雨眉头一皱,“叫玉树临风这两个家伙,去紫云城,然后,把他们的表哥给我带回来。带不回来,这两个不成器的东西也不要回来了。”

  “殿下,两位公子只是贪玩了些,心地还是善良的,是随夫人一样的性格,殿下还是不要太苛责他们两个了。”

  “苛责?姐姐待我恩重如山,一个人扛起家族的仇恨和责任,我暮雨到现在都寝食难安,唯恐辜负姐姐嘱托,他们两个作为我的儿子,又有什么资格,可以被称之为苛责?不过是懒惰、不学无术罢了。算了,不提他们两个,安叔,你来和我说说,这几年,青玉那里发生了什么。”

  “是的,殿下恐怕是万万没有想到,五年前收留青玉公子的,正是十六年前诛杀海家的时候,陈晨救下的一个灵药师之女,一个叫做许玥的灵药师,果然,一饮一啄,自有天数,龙脊家的先祖保佑着青玉公子。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