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始于超凡 > 第二十四章 进阶的选择

  “普通的物理系职业,进阶带来的属性强化,肯定是不够的。”

  路德在《超凡世界》里,也算得是双系职业大师了。

  他专门研究过数种法术系职业的进阶道路,而且把“士兵”序列,一阶职业“间谍”,成功晋升为六阶的“燎原之火”——这可是一个能够硬怼邪神的究极莽夫。

  “我想想物理系职业最容易入门的有哪几个……‘士兵’序列,有着大量的分支路线可以选择,如果要走法术、物理兼修的双系超凡者道路,选‘信徒’序列的‘战争牧师’也不错,这是一个古代系职业,进阶道路也很完整——牧师等同于狂战士,这果然是大家公认的事实了!”

  路德放下左轮手枪,检查了一下弓弩和拳套。

  再次确认没有任何问题,就放回到皮箱里面。

  按照原有的规划,他每天都能从马塞亚身上收割到二十或三十点的经验值。

  倘若不出意外的话,自己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准备晋升二阶。

  “原罪教徒”的进阶分支,貌似值得选择的有三个职业。

  感知系的“处刑人”,能够释放大范围的控制类技能,施加“恐惧”和“斩杀”的特殊效果。

  法术系的“黑暗祭祀”和“冰晶之核”。

  前者主攻咒法,擅长精神侵蚀,后者则以大范围的法术伤害闻名。

  “如果要走双系职业,马塞亚的‘处刑人’是比较合适的选择,‘黑暗祭祀’需要接受一种名为‘血肉祭坛’的邪恶仪式,那太恶心了!”

  路德躺到床上,脑袋枕着屈起的手臂。

  他当“调查员”的那些年,正好也是原罪教会登上世界舞台,到处搞事的发展阶段。

  所以对于这个第一代版本的搅屎棍,路德有着清晰的认知和了解。

  尤其是在职业进阶的分支路线上,他更是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去研究。

  当然,这并不是出于什么私人恩怨,也不是路德想做正义的伙伴——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拿军情六处的高额赏金和任务奖励。

  当时的原罪教会,属于世界各国官方机构的头号大敌。

  如果想要快速地刷取声望,弄死几个原罪教徒保准没错。

  “‘冰晶之核’的晋升道路太单一了,而且四阶就是顶点,不予考虑。”

  路德心中有了决断,趁早从马塞亚的身上把“处刑人”的进阶方式拿到手。

  原罪教会的乌诺斯主教,将会在一个星期以后莅临丹伦市。

  他所剩的时间不多!

  “依照穿越游戏的惯例,我不是应该继承账号角色的等级装备,然后拳打邪神,脚踩天灾,登上人生巅峰么?”

  路德闭上眼睛,灵性力量释放而出。

  啪!

  房间内的灯光熄灭,黑暗中一片静谧。

  古巴尔干共和国的哲学家,赫农-米德曾经说过,灵性力量是一根撬动物质界的杠杆。

  作为后来者的艾萨克-伯尔特也同意这个看法。

  这位制造出“万能的原动机”,职业体系的资深研究者,跻身七阶圣灵的伟大超凡者。

  他认为灵性力量是“以太”,是“光”,是“波”,是一种无处不在的“粒子”,能够紧密连接物质与精神,现实与虚幻。

  “其实就是原初之火的余烬……”

  路德小声嘀咕了一句,迅速地沉入梦乡。

  ……

  ……

  “你醒了?”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入塞纳公学的宿舍,路德像是上了发条的闹钟,自行睁开眼睛。

  然后——

  他就看到了一张长着雀斑的年轻脸庞!

  “嗨,路德,感恩节过得怎么样?”

  看到是室友丹尼尔,路德强行收回“卧槽”的冲动,以及差点要揍出去的拳头。

  “还行,和往常一样。记住!下次不要突然出现在我床边!”

  路德没好气的说道。

  “我只是想要适当地表现一下,对于室友和朋友的关心。”

  丹尼尔耸了耸肩,他躺回到自己的床上,接着道:“真是遗憾,你没有加入我的感恩节旅行计划!你知道吗?琳达已经答应和我约会了!”

  “那真是恭喜你了!很快就会成为全校男生的公敌!”

  路德随口说了一句,成为超凡者以后,他在睡眠质量方面有着极为显著的提高。

  完全不像其他的原罪教徒,时常会听到杂乱的呓语,疯狂的呐喊。

  “难道我是一个假的圣子?那位被天父驱逐出伊甸园的圣灵,竟然一次都没有来骚扰过我!”

  路德的心情有些复杂,既忐忑又惊讶。

  按理来说,每个受到圣灵注视的被眷顾者,应该都会通过冥冥之中的神秘感应,从而获得一些启示。

  这也是所谓的圣子,有着地位崇高的原因之一。

  他们这类存在,是传达神谕的使者,是连接俗世与诸位神圣的唯一桥梁。

  “也许是堕落圣子亚当的沉眠太深,一时半会顾不上我。”

  思来想去,路德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我可不怕他们!特纳那个混蛋也在追求琳达。不过很快他就会知道,无论是在球场,还是情场上,他都是个失败者!”

  丹尼尔表情得意,看来他的感恩节旅行计划,相当成功。

  路德不由庆幸原身的脑海里,没有什么关于追求校花失败,表白惨被拒绝的狗血记忆。

  他对于那位身材火辣的啦啦队长,更是毫无印象。

  “那预祝你早日抱得美人归。”

  路德淡淡一笑,扮演着合格的聊天对象。

  当别人隐蔽的炫耀,希望得到夸奖的时候,送上一句附和的漂亮话,并不是什么难事。

  丹尼尔是个不错的室友和同学,从来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讽刺原身是乡下小子,也没有把他当成跟班。

  非要挑缺点的话,可能就是太过热衷追逐异性和出风头了——但这不正是每个年轻人都会经历的过程么!

  “路德……”

  丹尼尔的眼神颇为古怪,“你好像变得有点不一样了!”

  “怎么了?”

  路德眼神闪烁。

  “你以前可不会开玩笑,像个……书呆子——这个绰号是特纳起的,那个混蛋最喜欢给人取绰号!”

  丹尼尔挠了挠头,他也说不清路德发生了什么变化。

  只是单纯觉得这个室友,跟以前的样子有些不同。

  “没有谁是一成不变的,对吧?你刚进学校的时候不也说过,只喜欢气质文静的纯情女生,只想要一段纯粹的勃拉图之恋?现在呢?”

  路德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幸好原身的交际圈子很狭窄,也没有什么关系特别好的朋友,也不用每天都和父母打交道。

  天知道那些穿越者前辈,是怎么扮演原身本人,还能不被亲人和朋友发现!

  “那都是年轻不懂事!诗人布里埃尔说过,男人要有一颗博爱的心!所以在我追求琳达的同时,也不妨碍我喜欢她的朋友莉斯!”

  对于丹尼尔这番强大的言论,路德只能伸出大拇指,不愧为塞纳公学的“发情野兽”——这也是那个叫特纳的家伙取得绰号。

  “对了,路德,我回来的时候听到有人在打听你,一个拎着皮箱的中年男人,他说是你的叔叔!”

  补觉之前,丹尼尔终于想起了正事,大声说了一句。

  还没等路德问清楚,这个家伙就倒头睡下,片刻后便鼾声四起。

  “我的叔叔?”

  想到那封家人的来信,路德眼神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