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奇幻小说 > 夜狼凌天 > 第六百一十七章 搞不懂状况的男爵

  “走吧,我们去见混蛋男爵。”

  由于明夜距离亚德夫太近,被撒上一身血沫,明夜只得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一条毛巾擦擦脸,至于身上的血腥味,恐怕得沐浴之后才能完全洗去。

  而菲比妮身上则是一滴血迹都没有染上,所有的血沫都如同撞在了一道透明的墙上,然后滑落在菲比妮身前的地面上。

  金色的火焰,出现在实验室内的各处,很快便将实验室完全点燃,无论亚德夫在实验室里留下了什么,明夜都准备,将其完全化为灰烬,剩下的事情,便只有拜访混蛋男爵了。

  好在明夜没准备火烧男爵府,所以在实验室的一切化为灰烬后,明夜便散去了金色火焰。

  “明夜,你真的不是巫师吗?可是你看起来很像是熟练操控火焰的巫师。”

  “我不是什么巫师,我是魔武双修的魔战士。”

  明夜伸出了手指,一个拳头大小的光球便出现在空中,只是光系的普通魔法光球术,不过却是让菲比妮惊讶得合不拢嘴。

  解决了实验室的问题,明夜和菲比妮走到了实验室的门外,醉酒的士兵,依旧如同木桩一般站立在门口。

  “好了,现在带我们去男爵休息的地方。”

  菲比妮再一次施展了神奇的隐形术,明夜和菲比妮的身影就这样凭空消失在空气之中,然后跟在醉酒士兵的身后,前往达尼斯男爵在二楼的房间。

  一路上除了两波明哨,竟然还有三处暗哨,若不是觉得麻烦,明夜或许会对这些士兵进行精神控制,不过有了隐形术的掩护,明夜直接将这些士兵打晕了。

  有钱男爵果然是有钱男爵!

  仅仅是镶满宝石的房门,或许就比尤金旅店贵重了上百倍,明夜已经打定了主意,无论交涉的结果如何,一定要把这两扇门带走。

  “这扇门也被施加了诸多魔法,我要先施展沉默术,然后才能敲门,否则很可能会触发魔法预警。”

  “不用了,这一次换我来。”

  明夜根本不管会不会触发魔法预警,直接连门带门框,完全掰了下来,然后收进了空间戒指。

  “你的空间装备,竟然大到了可以装下这么大的两扇门?不过真是奇怪,你拿两扇门板干嘛?”

  看来亚德夫是对的,菲比妮的脑袋确实不正常,明夜将镶满宝石的门收入了空间戒指,菲比妮不是惊叹明夜偷取的宝石,而是惊叹明夜的空间装备容量大,竟然说镶满宝石的两扇门是两扇门板。

  “如果你带我去找我的伙伴,无论有没有找到人,我都会送你一个空间戒指,容量大概能够装下整个男爵府内的东西。”

  明夜的身上,还有十枚左右的空间戒指,所以明夜有这样的底气,连明珠也被明夜送了一枚空间戒指,用来装零食和喜欢的玩具。

  “一言为定,无论是永恒森林还是阿尔斯塔山脉,我都带你去。”

  菲比妮咽了一口唾沫,眼光灼灼的盯着明夜手上的空间戒指。

  就算没有一直响个不停的魔法预警声,仅凭明夜破坏门那巨大的声响,也足够让达尼斯男爵从美梦中醒来。

  “来人啊,快来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混蛋,你在做什么?”

  由于明夜和菲比妮身上的隐形术还在发挥功效,所以达尼斯男爵,只能够看见呆立在门口的醉酒士兵,可是大门哪里去了?门好像凭空消失了,留下一个巨大的空洞。

  门只是个开始,明夜甚至怀疑,达尼斯男爵是不是将所有的财富都用来装扮自己的房间了,当明夜和菲比妮进入了房间之后,以明夜的定力,也被晃得有些眼花。

  名贵的古玩字画瓷器,各式各样的首饰珠宝,一箱箱金锭整齐的摆放在房间里,还有许多看起来很名贵的武器和铠甲,更远处的箱子,则是堆满了颜色不一的宝石,蓝宝石,红宝石,绿宝石,竟然还有钻石!

  如果不是因为明夜知道,这个地方是达尼斯男爵的府邸,他会认为,自己进入了巨龙的宝库,这么多的宝物,简直是多到不真实。

  “达尼斯男爵,我们又见面了,你还睡得好吗?”

  明夜直接伸手捏住了达尼斯的后颈,虽然达尼斯不断挣扎,但却没有办法挣脱,另一只手则是用匕首抵住达尼斯男爵的后腰。

  “菲比妮,解除隐形术,我有事情要和达尼斯男爵谈一谈。”

  菲比妮解除了隐形术,两道身影出现在达尼斯男爵的房间中,不过达尼斯男爵只能够看到不断翻找的菲比妮,完全无法看到身后的明夜。

  “混蛋,你们知不知道我是谁?竟敢觊觎我的宝物,你们是想死想疯了吗?”

  “你的宝物?很快就会被我全部收走,我连一个金币都不会给你留下。”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菲比妮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并且笑得眼泪都掉了下来,不过明夜虽然疑惑,菲比妮却没有准备解释。

  “快,我命令你们,给我杀了闯入者,我要是发现有谁敢从我的屋子里带走一个金币,我就把他丢进斗兽场。”

  达尼斯男爵一边命令士兵进攻明夜两人,一边又怕士兵们觊觎自己的宝物。

  不过士兵们不知道能不能听懂达尼斯男爵的命令,因为他们实在是醉得厉害。

  “嗝,嗝,放下所有的财物,你们已经被包围了,啊,不对,你们快放了男爵大人。”

  达尼斯男爵的私兵,全都醉得不轻,连走路都走不稳,很多人甚至忘记了拿上武器,铠甲也穿得形形色色,有的把头盔拿在手上,有的把盾牌顶在头上,有的甚至是赤身裸,体的跑来,反正像一堆醉汉,多过像一群士兵,不过这些士兵。

  真不知道达尼斯男爵怎么会养这样的士兵,如果这样的士兵,也能够让敌人恐惧,那么敌人不是疯子,就是傻子。

  “该死的混蛋,你看到了吗?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赶快放了我,我会给你们一个痛快,让你们死得没有痛苦。”

  “喂,我说你能不能用正常人的思路思考,你现在可是我的人质啊?还敢这样大吼大叫?”

  明夜用匕首使劲的敲了敲达尼斯的头,如果有可能,明夜真希望将达尼斯的头颅砍开来看看,里面究竟装着什么,为什么达尼斯的逻辑,活脱脱像个傻子。

  “该死的混蛋,竟敢这样对我,你以为自己还能够活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