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反派就很无敌 > 1204 盲盒

  等到他挑着没卖完的担子打算收摊子的时候,这位妇人叫住了他,递给他了一个小包袱。

  “你将剩下的糖给我吧……

  最近家中的事儿比较多,待客可以用的上。”

  说完也没等麦凡反应过来,就将剩下的那包糖拿走了,而这个包袱皮却塞到了麦凡的怀中。

  那妇人将门关的很快。

  麦凡有些懵的站在门前,转身挑着担子离开,之后才打开了这个包袱。

  包袱里边是足足的一两银子。

  比他剩下的糖多多了。

  而且这当中还有一包用牛皮纸抱着的肉饼。

  是那种肥瘦相间的肉馅,白面调和的饼皮。

  皮上的白芝麻一粒粒的密密麻麻,不用吃就知道入口后会有多香甜了。

  摸着这个温度,还是滚烫的。

  这饼子大概自打他来了这里,就烙在了锅里。

  至于为什么给他吃的缘由,麦凡心里也是明白的。

  这妇人在当宫女之前,家中也是有个半大的弟弟的。

  实在是活不下去,想要让女儿有口饭吃,才将她送进了宫中。

  只是宫外的家人们运气不好。

  拿着这点钱想要返乡,却在路上一家人全都病没了。

  只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的。

  麦凡现在的年龄与她的弟弟差不多大。

  大概是由着他想起了自己的弟兄,心里的那点温情就转移到他身上了。

  这还挺好的,她生活有了盼头,一切都是新的开始了。

  麦凡将自己租赁的担子还了回去,将京城的房子退回到了牙行。

  甚至没有等过一晚上,在天擦黑的时候,就骑着马儿往云阙城的方向赶了。

  至于为什么会这么着急。

  因为完成了这两个任务之后,他让日记本这些天一直搜寻的那个采花贼,也就是叫做蜂腰的家伙,突然有了信息了。

  一个忽然暗又忽然亮起来的小点,在日记本上面浮现出来了。

  这是蜂腰要再次出动的信息。

  至于之前的日记本为什么搜寻不出来。

  那是因为这蜂腰不动手,日记本就追寻不到。

  平常这个通缉犯很是谨慎。

  如果不出去作案的话,轻易不会使用到作案的工具的。

  这作案工具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迷烟。

  迷烟的味道很是特殊,是蜂腰自己调配的。

  麦凡拿到的那些证据与线索。

  最后指向的都是这种味道。

  只是有些时间长了,味道早已经淡漠了,等闲人是无法追踪的。

  再加上他从来不在一个地方驻足,就算是犬类这种敏捷的动物,也因为距离的太远,找不到他的踪迹。

  一来二去的,找到他反倒成为了最困难的一条了。

  费时费力不说,连目标都没有,这让人怎么下手。

  这就让这小子逍遥法外了许久。

  甚至一些小家的姑娘连案子都不敢往衙门报,这让官方的人得到消息的时候,什么都来不及了。

  也就麦凡这样的,敢接这个案子。

  大家其实都在暗搓搓的看这个新人菜鸟的笑话。

  看看到底有几个人被这个任务的描述给骗着了。

  可是这些困难对于升级后的日记本来说根本不是难事儿了。

  它现在定位了,就意味着这个采花贼又开始动了。

  看看对方出现的方位,怎么就那么巧,正在他的老家云阙城。

  上一次这小子出来作案的地方,可是几千里之外的边城呢。

  真的是贼的很。

  真的是贼的很。

  他现在日夜兼程赶过去,说不定还能将其拦截在云阙城中。

  若是等到他作案完毕,洗去了这一身的味道……

  那下一次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麦凡骑着的马儿还算是给力。

  来的时候跑了六天,是晃晃悠悠的。

  回去的时候基本上就是日夜兼程了。

  等到回到云阙城的时候,这马躺在院子里的马棚子中是打死也不起来了。

  不过无所谓,进了城之后,可以代步的工具实在是太多了。

  现在的麦凡先回去将另外两个任务交了。

  转手他就拿到了这两份任务的银钱。

  说实在的丁级的任务,钱再多能多到哪里去。

  可是这两个任务却是不同。

  这两个任务在丁的原因,是因为它们的性价比低,却不是因为钱给的少。

  麦凡既然完成了,那就可以拿到所有的。

  这两个任务给的钱一点都不比丙级的任务少。

  他只进去转了一圈,再出来的时候,手中的现金就足有六百多两之多了。

  这还是已经给了灭这个组织两成的抽成之后的数。

  可见一开始,这种任务给的就不会少。

  既然有钱了,养上两匹马他也是养的起的。

  不但是如此,收拾马的小工需要一个。

  给自己看屋子顺便浆洗的女工还需要一个。

  这些他一并都交给牙行的人来处理了。

  有了新的马接下来就要将这个烦人的采花贼找到了。

  也不知道这个小子是胆大还是怎地。

  他选择落脚的地方竟然是云阙城的青楼一条街。

  在这条街上有大大小小的九十家妓馆。

  大的如同红会楼这种,夜夜笙歌,人潮鼎沸了。

  小的却只有一院子一门落,当中房间若干,姑娘几个,只是接一些私活罢了。

  而这个小子选的地方竟然是这样一个地方。

  这真正是色中饿鬼,一刻也不得放松。

  这谁能料到,采花贼竟然在青楼住。

  要知道那边的莺莺燕燕如此之多,是什么毛病还要跑到人家院子中冒着危险,寻那种不知道好不好看的姑娘的。

  就麦凡看资料的时候,真的被这位采花贼的不挑食给惊到了。

  他好像就是盲选一样,碰到啥就是啥了,真的一点规律都不见的。

  所以当时办案子的差役大概也是没想到吧。

  还有骑马找马的怪人存在。

  不过,就算是他藏的再好,在日记本的标记下也是无所遁形的。

  麦凡将马在青楼一条街的街口拴好,随意找了一家吃羊杂的馆子。

  要一碗热乎乎的羊杂汤,选了一个靠窗户的地方,一边喝着一边观察着路口的情况。

  不多会的时候,日记本上那个红色的小点就动了。

  看看时间,正是普通人家都已经歇息下的时候。

  这小子在青楼中花花够了,趁着人熟睡的时候出来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