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深暗之末 > 第173章 上山打猎

  一个月后。

  虎狼山脚,一男一女并排站着。

  “大牛,我们真的要上这虎狼山吗?听我爹说,山上有虎也有狼,这才被称为虎狼山。那虎可凶了,以前我爹带回来一只,虽是死的,但我连看都不敢看一眼。我们就这样上去,会不会遇到大老虎?”

  赵均平静地说道:“我内伤已经有所好转,老虎来了,我一棒打死它。”

  阿秀担忧地看了眼赵均手上的武器。

  那是根木棍,一头绑着一把小铁刀。

  赵均的精金刀,早在对阵风雷巨人时,就被完全毁去。如今的他,手上只有两把武器。

  一把是练习时用的木刀,另一把,就是手中这支前几天刚刚组装而成的长矛。

  唯有回到原点,赵均才能真正明白,为何以前在安水镇时,仅一把普通的粗铁刀就能掏光他所有的积蓄。

  实在是,在这个大部分面积都被魔气污染的土地上,要找一块纯净的矿石,实在太难太难。

  光是长矛前端的那柄粗铁小刀,就耗费了赵均近半年的时间去打工赚钱。

  他打工的方式也很简单,那就是替人劈柴。

  虽说堂堂血锋士长沦落到替人劈柴的地步着实有些令人唏嘘,但赵均除了用刀,别无他长。

  就当是练刀法吧。

  “倒是你,无需上山,在这等我就好。”

  “不要!人家吃厌了山脚的野菜,好想去半山腰摘些野果,说不定还能采些药材回来,大牛你别想甩下我!”

  赵均思索片刻。

  此时的他,虽然全身实力只恢复了三成,血卫的特质更是难以发挥,但总得说来,应该也有普通士级中阶的实力。

  应付山上的野兽,绰绰有余。

  就算是不小心碰到了越界的魔物,赵均自信也能护得阿秀周全。

  那便随她吧。

  “你要跟去也可,但切记不要走出我的视线。”

  阿秀喜上眉梢。

  “大牛最好了!”

  赵均摇摇头,抬腿向山上走去。

  阿秀连忙跟上。

  上山有条路,都是村里的猎人踩出来的。

  在清秀村,打猎是生存的重要方式之一。

  村里原本有一支十人组成的打猎小队,但自从阿秀父亲死于一场意外后,就只剩下了九人。

  至今无人补充。

  因为打猎是个技术活。

  不仅要求身强力壮,还要学习很多野外生存技能,经验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因此,就算村里的年轻人想要顶替阿秀父亲成为一名合格的猎人,他们,仍需要时间成长。

  阿秀没有问赵均哪来的自信敢上山打猎,在她看来,眼前的大牛既然天天练刀,那自然是比普通人要强点的。

  虽说那刀法,她完全看不懂,但并不代表她无法从中看出点名堂。

  就比如,看久了,就会产生“大牛的刀法好像很厉害”这种感觉。

  自然而然地,就会在心底得出,“大牛也可以上山打猎”这么一个结论。

  这不能怪她没见识。

  事实上,赵均从十三岁开始练刀,至今已有六年整。

  这六年来,他刀不离手,没有一天中断过练刀。

  哪怕是与魔族大战时,没空练刀,但实战不正是更为上层的练刀?

  因此,他的刀法,早已臻至一个境界。

  这个境界,或许并不比他的血卫成就来得低。

  只不过,在这个能力横行的时代,赵均的用刀天赋,似乎并不是很受重视。

  但赵均对此丝毫不以为意,仍是每天坚持练刀。

  除非他昏迷或死,否则刀不会停。

  因此,阿秀就算完全不懂刀法,但也能隐隐察觉出,赵均的刀法似乎带有某种魔力。

  这也是阿秀没有阻止赵均上山打猎的原因。

  信任而已。

  就这样,一路走着。

  期间阿秀会时不时停下来,分辨路边的一些植物。

  赵均也不急,就在那等她。

  时间多得是,他们是天一亮就上山了,只需在夜幕降临前下山,就不会有太大危险。

  直至登上半山腰,阿秀终于喊了停。

  她累了。

  阿秀这身体素质,已经算好了。

  毕竟山里的姑娘,从小野惯了,体质自然比很少爬山的人,要好上太多。

  但一口气走了三小时的山路,阿秀的体力也见底了。

  她一边喝水,一边好奇地打量着赵均。

  “怎么?”

  “大牛你体力真好,走了这么久的山路,连气都不喘一口。”

  “平时锻炼得勤。”

  “那可不是这样说的!村里也有猎人,我爹也是猎人,但我从没听说过,有人能一口气爬上这虎狼山的半山腰,还能跟没事人一样说话的。大牛,你是真厉害!”

  赵均笑了笑,没答话。

  他什么人,猎人什么人,两者能放一起比较?

  不过这些事无需多说,赵均只是想吃点肉,仅此而已。

  俩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直至十分钟过后,阿秀才站了起来。

  “我好了,走吧……大牛,你在干吗?”

  “嘘,听。”

  阿秀竖起耳朵。

  有一阵虎啸,隐隐约约从更高处传来。

  阿秀花容失色。

  “大,大牛,那是,老虎?”

  赵均脸上笑容浮现。

  “应该是了。”

  “我们还是别上去了吧,老虎好可怕的。”

  “无妨,跟着我便是。”

  阿秀还想犹豫一会儿,却看到赵均拔腿就走。

  “哎,等等我!”

  ……

  虎狼山接近山顶处。

  茂密的丛林中,有一白影闪现。

  再往近点看,只见有一吊睛白额大虎,正迈着威严的步伐,巡视着自己的领地。

  在更远处的一个小山头上,有一行约六人正伏低身子,看着这边的动静。

  “王哥,吊睛白额大虎果然名不虚传,当真气派!”

  “废话,要不然还需我们这么多人来抓它?”

  被称作王哥之人,是清秀村隔壁村落的一名猎人。

  姓王,名勇。

  王勇是王家村最有名望的猎人,而王家村又是虎狼山这一带最为繁华的村落。

  用“繁华”二字来形容一个村落,看似有些过分,实则不然。

  实际上,论规模,王家村已经不比一些小一点平民小镇差了。

  缺的,只不过是一名能力者坐镇。

  高高在上的能力者,自然不屑于来这穷山僻岭做那土皇帝。对于他们来说,哪怕在城镇中当只狗,所能得到的资源,也远超这王家村。

  除非,王家村有能力自然晋升为小镇。

  这所谓的“自然晋升”,指的就是村民中出现一名能力者,且这名能力者自愿呆在村中,直至有人接任。

  如此一来,王家村就会被赋予小镇建制,成为王家镇,或其他公投出来的新名称。

  如今,王家村就面临着这一机遇。

  只因该村的头号强者,也正是猎人小队的队长,王勇,即将完成由准士到士级的蜕变,成为一名受人景仰的真正能力者。

  所以,在晋升之前,王勇决定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来为自己的武者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捕猎虎狼山上的吊睛白额大虎,似乎就是一个不错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