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异世的风采 > 第1章 老子没挂

  c_t;疼,真的很疼。【】(’)

  方路吃力地睁开眼,一道强烈的阳光带着一片血红刺得眼睛生痛,他不由的又闭上了眼睛。

  四周静悄悄,也许是这里的气氛太萧杀了,连一声鸟鸣都没有,别说是兽类,甚至虫子都闭上了嘴。

  听不到枪炮声,听不到呐喊声。静,静得可怕!

  难道是传说中的地府阴曹?不对呀,据说地府阴曹鬼气森森,黑暗无边,现在却有刺眼的阳光,只不过阳光是血红的罢了。难道自己没有死?

  方路迷迷糊糊,想转动脖子避开直接照射在脸上的阳光,但浑身没有一丝力气,周身除了疼痛还是疼痛。疼就疼吧,老子又不是没疼过,不过以往的疼痛加起来也没有这次狠,算了,咬咬牙也便过去了,只要没死,哼,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想开了什么事都没有,疼痛也顿觉减轻。

  方路开始整理思路。

  自卫反击战打响,方路是侦察连的小排长,当然是带着自己的人马冲锋在前,一连几天鼠行蛇走,虽然与小股敌人接触、交火,身边的战友倒了好几个,但还是按时准确突进到了敌人的腹地,连长将情报发出后,命令所有的人隐蔽在密林中等待大部队的总攻。但是一口干粮还没有来得及咽下,敌人就发现了心脏中还插着把尖刀。

  猛烈的枪炮声响起!记得那是一个该死的小土包,那个长着绿草小树的小土包,突然就裂开了个口子伸出挺喷火的机枪,“小四川”一肩膀把自己撞倒只喊了声“排长…”就牺牲了。

  方路想都没想,提着几个手榴弹就冲了上去,随着一声巨响,方路便失去了知觉…

  此刻,方路感觉有了些力气,而且阳光也被树林挡住,他微微睁开眼睛,眼前还是一道血红,他知道那是自己血染的风彩,便抹了抹眼睛,吃力地撑起身子。(广告)

  前面是一片绿绿的草坡,树林郁郁葱葱根本没有被爆炸毁坏的迹象,也听不到枪声,根本就没发生过战争,难道爆炸的气浪把自己掀得很远?记得当时自己虽然中了几枪但还是把几颗手榴弹硬塞进了地堡,几颗手榴弹而已,没这么大的威力吧,又不是原子弹,能把自己抛多远?战友们呢?他们不可能离自己而去的…

  “战友,嗯,得赶紧找到他们,老子没死,别开追悼会!”

  方路强忍着身上的疼痛慌忙爬起来,由于侦察兵的习惯,一爬起来就闪身靠在一棵树后,同时观察四周的情况,感觉就是有点不对劲,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不是,刚醒来时就发现有,那又是什么?

  方路随手摸向腰间,冲锋枪是没有了,在冲向地堡时交给了战友,匕首到是常插在腰间,但没有摸到,紧接着又摸向小腿,那里也没有,心里一惊,不由的低头看看,地面怎么高了许多?腿短了?再看看手,手小了,怎么回事?自己可是一米八六的个头,那么一炸就变成小矮人?而且还赤身**,下身只是一块兽皮遮羞,这一惊非同小可,一股凉气直灌喉咙下。

  再看看四周,不远处有三具尸体,血腥味是从那里飘过来的。

  方路慢慢向尸体靠过去,三具尸体,其中一具是个身材魁武的大光头,貌似和尚,但从衣着来看好像又是个假和尚,另外两具有点像某国的武士,地上丢着几把冷兵器,也是某国盛产的。

  方路第一意识就是奸贼侵略…奶奶个熊!

  刻骨的仇恨使方路怒火中烧,一拳砸在树上。

  “咔嚓”碗口大的树拦腰折断。(棉花糖

  方路吓了一跳,平时训练打沙包、砸砖头,几年加起来血流了一桶,皮磨掉了一斤,什么时候有过这么厉害?

  夕阳西斜,一阵阵山风吹来,林间发出巨兽般的吼叫。虽然是南方的夏日,方路却觉得浑身上下凉簌簌的,眼前的事实让脑子一片混乱。

  不管了,个头变小就变小吧,没挂就行,得赶紧找到部队,烈士碑上千万别刻上咱的大名!另外,小奸贼可别踏进咱的地盘,老子还没跟你们算老帐呢!

  方路判断下方向迈步就走,突然,一股灵识冲进脑海,似有什么东西牵扯着心尖。转头望去,地上一把柴刀映入眼帘,他感到奇怪,走过去捡起来,笃的一股血肉相连的感觉从刀柄上传来。

  这只是一把比普通砍柴刀略重些的刀,不到一米,刀身四寸宽,整个刀面发出漆黑的光亮,上面还沾染着丝丝血迹,估计是那个假和尚用的吧。

  暮色降临,倦鸟入林。

  方路在漆黑的林间穿障攀崖似乎豪不费力,而且夜色对他也是无碍,山林似乎就是自己的家,有着特别的亲切感,身上的伤痛也没多大的感觉了,他觉得奇怪,以前训练是没有这种感觉的,更没有夜视功能,这身皮囊好像对伤口愈合特别夸张,方路一边走一边想,心里很是感激自己的英勇壮举,危急关头冲向地堡,一声爆炸给自己带来诸多好处,似乎还有了特异功能,只是此刻再没遇到什么碉堡地堡之类,否则还冲上去来一次,把自己还原到一米八六就更完美了reads;。

  当然,临走时他没有忘记找一块较平的坡地将光头大汉埋掉,临埋前剥了他的衣服代替了那块遮羞的兽皮,衣服虽不合身,将就着穿吧。

  不知道走了多远,反正是几天几夜,野外生存是没问题,在又一个东方露出朝霞的时候,方路终于走出了山林,前面是一片被晨雾笼罩的黄土坡。方路知道,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找到人家。

  突然,一声凄厉到极点的惨呼撕裂了山里的宁静!

  这一声惨呼像一道利剑划破人的心脏,令人毛骨耸然。

  方路双目一亮,箭一样的射向前方。

  一匹高头白马绕着一个满身是血的人打转,并时而用那硕大的头颅拱拱血人,血人没有半点反应,显然已经死了。白马大概也知道主人没戏了,悲哀地仰首向天嘶鸣:“唏溜溜…”

  远远的,一丝危险的信息涌进大脑,方路急忙刹住脚步,一头潜伏进草丛观察情况,危险信息来自前面的土堆后,并伴有三股杀气,不过这三股杀气虽然凌厉但自己好像基本免疫。他觉得奇怪,个头小了,力气大了,眼睛亮了,难道感知能力也增强了?多年的习惯,他还是攥了攥砍柴刀凝神戒备,静观其变。

  不久,土堆后走出三个提刀的汉子,走在最前面的人脸上从额头到下颚有道刀痕,像只大蜈蚣斜趴着,一看就是个凶狠之徒。

  “嘿嘿!”方路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怎么就爬出了草丛还向前迎去,并发出一声冷笑,仿佛意识不受自己控制。

  “刀疤脸”上下打量一下方路,接着向后扫了一眼,“原来是个小秃驴。”

  他身后一个脸色阴沉的人越过“刀疤脸”,举刀就朝方路劈来。

  方路闪身让开,顺势一个擒拿手将对方的刀夺下,心里还在想,这些人是什么人?杀人灭口?怎么一个个玩着刀…小秃驴?小秃驴…突然大脑里有一个意识强烈控制着自己,杀!杀!杀了这只兔子…

  迷糊中,方路割开了脸色阴沉人的喉咙,紧接着砍柴刀没有一丝花捎斜劈开另一个人的胸膛,鲜血溅得方路满脸。

  “刀疤脸”瞳孔急速收缩,震惊无比,他跟本就没有看清砍柴刀是怎样割开同伴的咽喉,又是怎么劈开另一个同伴的胸膛,难道遇到魔鬼?“刀疤脸”颤栗了一下,撒腿就逃。

  方路没有追击,而是在原地兴奋地舞着砍柴刀,劈砍挑剁,扫刺抹挡…砍柴刀发出青色光芒,光芒绕着方路周身越扩越大,远远看去就像一个跳动的青色光球,而光球里面还有两个熠熠发光的小星星——那是散发出森森戾气的眼睛!一阵阵旋风从地上卷向上空,又从上空卷向地下,周边一丈之内的花草寸断。

  白马感受到危险,已经是躲得远远的,瞪着大眼看光球。

  一套完整的刀法使完,方路才停了下来,又是一个激棱,像是从梦中醒来,狠狠地摇摇脑袋,有点不明白又似乎明白刚才所发生的事…

  方路死劲摇摇头,看着脚边的尸体,又抬头望向远方,一丝忧虑袭上了心头…

  他发现这几具尸体无论是衣着还是发型又或是武器,自己只在电影、电视里看过,离自己的年代很远久。

  “唉…”他轻轻地叹口气,摸摸光光的头,走到先前死去的那人身边,弯腰解开死者系在背上的包袱,打开翻弄,包袱里有几件衣服,一小袋碎银子,另外还有一封信,拆开信看,希望能从里面找到自己所需的信息,但称谓也无落款寥寥数字的信让他发晕:“鼠辈猖厥,奸魍当道,上天不佑,落入此境,常感愧疚!王爷素来大义,又是国戚,速起兵前来伐贼!”

  是梦还是在演戏?唏嘘了一会目光又落在地上。

  这是一份密信,就是这份密信要了这人的命。也是可怜,任务没有完成就死了,方路不禁同情起这个人来,心想帮他完成使命吧,却又不知道送往哪里,还是算了,学雷锋没机会,况且现在自己的命运都是稀里糊涂。将信收好,把包袱系到自己身上,向白马走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