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重生之枭后风流 > 第23章 养了一只猪

  幸而宋汐只翻了个身,眼睛闭得紧紧的,似是没有醒。【】

  白团深深吐口气,小爪子在胸脯上拍拍,安抚下受惊的小心脏。

  还没等他平复心情,一件让他更惊悚的事情发生了。

  它先是觉得额头有些痒,正奇怪呢,漆黑的夜中忽然出现一团小小的浅蓝色荧光,而这光源,正是从它额头上发出来的。

  白团使劲眨了眨眼睛,再看时,额头上已然是亮的。

  像是确定什么,它机械地后退,额上的光亮消失了,再上前,额上又亮了。

  白团伫立在床边,像是石化了,良久,才机械地抬头,看着宋汐熟睡中的脸,神色万分纠结。

  它额头上镶嵌了一颗命石,平时隐藏在皮毛之下,看不出异样,如若遇到“贵人”便会发光三次,算是对主人的一种启示。

  脑海里不禁想起哥哥说过的话。

  “阿白,我们现在只能称作是精怪,不能算是妖怪。

  精怪拥有人类的思想,反应比一般同类灵敏,攻击力也略强些,却始终不敌人类。

  换言之,精怪只是拥有人的灵魂,仍旧是动物的身体。想要幻化成人形,便得成为妖怪。

  精怪要经过九九八十一道天雷,才能成为妖,但是一般精怪十有*会被天雷劈死。上天对于违反天理的东西,总是十分苛刻的。

  除非你遇到命中注定的贵人,这种人命硬,本身极贵,身边的人又都是贵人,或许还带有真龙气,天雷是不劈她的,她可以庇佑你,帮助你轻松度过天雷。

  等你遇到那个人,命石就会告诉你。

  你若想成妖,就牢牢抓住她不要放。

  知道怎样抓住一个人吗?不是她的身体,而是要,紧紧咬住她的心的不放,因为是野兽啊,所以不要像人类那样虚伪矜持,大胆地去争取自己想要的吧!”

  它确实很想成为妖,有了人类的思想,却还过着野兽的生活,心理和身体上的强大落差,让它渴望拥有人类的外形,这样就可以走入尘世间的花花世界。

  它渴望遇见它命中注定的“贵人”,它曾不止一次幻象,它的贵人是个美丽高贵又温柔善良的人。

  可是,为什么好不容易遇到了,却是这个样子的。

  她不美丽高贵,不温柔善良也就算了,还这么小气凶残。

  为什么它的贵人不是淳美人呢,他简直附和它对于贵人的完美幻象,美丽善良又好说话,一定会很愿意帮助它度过劫难的。可是放在宋汐身上,有的只是梦想幻灭的无奈。

  它一点也不想抓住这个坏女人,更不用说咬住她的黑心肝了!

  但哥哥说,满足这样条件的贵人少之又少,千载难逢。

  这一夜,白团失眠了,在院子静静地想了一夜,天生活泼好动的他,难得忧郁了一回。

  它在委曲求全和甩手离去之间,徘徊了一夜……

  第二日一早,宋汐还没起床,便听见院子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宋汐坐起身,正好从窗户里看见宋翎在挑水。

  他走路时有些微跛,使得他的背影看起来特别憨厚,步伐缓慢而稳健,担子沉甸甸地压在他的肩上,木桶里蓄满了水,却没有淌出一滴。

  村子里只有一口井,喝的水都要亲自挑,至于洗衣服之类,一般都是去更远一点的河里。

  等宋汐和淳儿洗漱完从屋里出来,那人已经开始劈院子里的柴火,宋汐还在院子里的石桌上收获了一件礼物,一根削得光滑的拐杖,很是称手。如此,不用搀扶,自己也能慢慢地走路了。不禁在心里暗赞宋翎的勤快和细心。

  早饭后,淳儿出去玩儿了,宋翎端着木盆去河边洗衣服了。宋汐看着他走远的背影,很难想象他一个大男人混在女人堆里洗衣服的场景。很快,她又觉得自己多虑了,乡下人一般白天干活,傍晚去溪边洗衣服,这个早晨,溪边怕是没什么人,他倒是挺会安排时间的。

  洗完衣服,宋翎又去春花婶家学做饭,相比起他的忙碌,宋汐百无聊赖,就在院子里晒太阳,那贼狐狸不知道去哪了,宋汐也没在意。

  中午,宋翎把午饭提了回来。问他学的如何,他说还好。

  宋汐发现,这个人真的很沉默,如果她不问话,他可以一整天都不说话。这种沉默跟小路有点像,但是小路沉默是因为他不太会说话,宋翎是丧失了说话的*。虽然他嗓子有损,但是听习惯了,也不觉得难听,何况,他刻意放轻压低的语调,听起来还挺平顺。

  这三天,因为饭菜有限,淳儿每次都会从自己碗里匀出一半给狐狸吃,宋汐见白团还算乖巧的份上,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三日后,宋翎第一次掌厨,花的时间有些长,两菜一汤,卖相不太好,尝起来也不怎么样。

  宋汐这个家务白痴,自认为达不到这种水平,便不声不响地吃了。淳儿显然很没胃口,随便扒了两口,便不再吃了,宋汐知道他下午和傻丫出去玩儿,少不了打牙祭,也由着他去了。

  白团消失了一上午,仍旧踩着饭点回来了。因为饭菜不可口,剩的比较多,白团在淳儿的碗里嗅了两口,宋汐觉得它应该是有些嫌弃的,但不知为什么,还是吭哧吭哧的吃光了。似乎没吃饱,它又窜到厨房去了,据宋翎说,它把厨房里的剩菜剩饭都偷着吃光了。因为是剩的,宋汐也没在意,就是觉着养了一头猪。它吃饭的样子就像猪,更是长了一只猪的胃。

  宋翎掌厨的第二天,做出的菜,卖相依旧不好,口味一般,宋汐觉得没那么倒胃口了,淳儿很给面子的吃了半碗饭,狐狸依旧扫盘舔锅。

  宋翎掌厨的第三天,做出的菜,卖相一般,口味不错,宋汐觉得可以入口,淳儿很给面子地吃了一碗半饭,白团依旧扫盘舔锅。

  宋翎掌厨的第四天,做出的菜,卖相口味都不错,宋汐很满意,淳儿很给面子地扫盘了,白团只能舔锅吃白饭。

  她发现,这个男人在厨艺上很有天赋啊!

  这期间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发生在宋翎做早饭的第二天。宋汐起床之后,发现本该摆着早饭的饭桌上只有三个空碗,碗沿油光发亮的,这该死的,熟悉的质感。

  宋翎进屋,看见这种情况也是愣了一愣。

  宋汐从窗户往外看去,白团仰躺在院子里的石桌上晒肚皮,那圆滚滚的肚皮,不用想,一定装着她和淳儿的早饭——四个馒头,两碗粥!

  宋汐脸色一沉,淳儿见势不妙,忙拉着她的袖子劝道:“哥,它吃了就算了,我们再去锅里盛。”

  宋翎冷不丁地开口,“我挑完水回来,锅里的粥就空了……”

  淳儿脸色一僵,巴巴地开口,“那馒头——”

  宋翎面无表情道:“也没了!”

  宋汐瞬间就火了,扔下一句,“谁拉我我跟谁急!”便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往院子里走去。

  你个贼狐狸,今个儿不让你知道我的厉害,我就不姓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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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团和宋汐的矛盾从它是大胃王开始!

  白团的胃有多大,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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