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重生之枭后风流 > 第138章 羁绊

  宋汐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刘老正在给浮枭喂草料,见了她,不免有些惊奇道:“姑娘可是昨夜出去了?”见她疑惑的表情,他又笑呵呵地补了一句,“老头我起的够早,却不见姑娘出门呢!”

  宋汐心下稍安,昨夜她动作不大,外头雷声却不小,若非练家子,哪能听出她的动静?还道这老头深藏不露,原是起的太早。【】し

  礼貌地回道:“昨夜睡不着,就出去走走。”

  她没法解释那一瞬间的惊惶,好似即将失去什么重要的东西,逼的她不得不有所行动,即便毫无目的地狂奔。

  刘老目光一闪,也不去追究昨夜又是下雪,又是打雷,根本不是散心的时候,也不追究她那身烂的不成样子的衣服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将目光转向她怀中的小雪狐,眼神亮了一亮,“哟,上哪儿弄这么只小东西,这身皮毛真是鲜亮。”

  虽是夸它的皮毛,眼里可没有一点贪念,仿若只是纯粹地欣赏,而不是垂涎的价值。

  白团本窝在宋汐怀里,听见声音,不免从她怀里抬起头,见是个小老头,目光也没有恶意,便放宽了心,扭扭小身子,在宋汐怀里找了个舒适的位置,继续打盹儿了。

  宋汐道:“昨夜闪电太猛,劈倒了好几颗树,这小家伙被树枝压伤了腿,我便捡来了。”一边说着,一边顺着白团背上的毛发,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别说,这小家伙此番历劫之后,当真变得好看不少,原本只是白色皮毛,如今却变成了一身银毛,毛发鲜亮纯粹,她前世见惯了各种高级皮具,也找不出一张这么完美的皮子。摸起来还特别柔软顺滑,简直让她有些爱不释手。

  这种绒毛控的感觉是怎么一回事?感觉还不坏。

  刘老看着宋汐怀中乖觉的白团,明明是只野物,偏生柔顺得好比家畜,奇异地笑了笑,“老头我在这山里住了这么多年,头一次见到如此狐中极品,狐狸最为高傲狡诈,竟也肯乖乖被姑娘抱在怀中,真是和姑娘有缘。”

  他有一点没说,这小畜生刚刚瞥过来那一眼,活像个人似地。

  与这女子气息相容,也绝非一朝一夕养出来的。

  但这些与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浮枭的关系,宋汐不得不在这农舍里又过了一夜。

  那老婆子自从宋汐投宿时露了一面,便没再和宋汐打过照面,用饭洗漱都在里屋,刘老一个人忙前忙后,却一副甘之如饴的模样,可见这二人感情很好。

  宋汐也看出来那老婆子不喜欢她,没事就待在自己屋子里。这老头似乎懂些医理,浮枭吃了他的药草,第二日便精神了许多。宋汐向他讨了一些外伤用的药草,给白团敷腿。

  虽然它说妖精能自愈,但宋汐看它的伤口,从白天到晚上,几乎没什么变化,可见这自愈功能十分缓慢。又见它一瘸一拐,稍稍磕着碰着,就痛的龇牙咧嘴,可见这痛苦也是实打实承受的,并不能因为它是妖精就有所减缓。偏生又是只娇生惯养,吃不得苦的。

  宋汐看了一眼客厅,见刘老不在,应当和那老婆子在里屋,便拴好房门,将捣好的药草端到床边,看着四仰八叉躺在床上晒肚皮的白团道:“变成人吧!”

  “好哇!”

  话音一落,眼前的小银狐四肢飞快抽长,皮毛褪去,瞬间变作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少年。

  他还维持着原来的姿势,年纪幼小,但四肢修长,皮肤白皙光润,乌木般的发丝一缕缕地打在皮肤上,配上那张稚嫩却已初显妖媚的精致小脸,真有一种说不出的诱惑。

  这要是有龙阳之好的人见了,还不得红着眼扑上去了,且他年纪小小,叫人看着,便分外有凌虐欲。

  不过宋汐不是那些变态,她虽然大刺刺地看他,目光却坦坦荡荡,没有丝毫亵渎之意。

  她身边围绕的都是美人,却不会为美色所获,只有那人真正在她心上了,一颦一笑,方能动她的心弦。

  白团莫名地有些羞涩,不免静静地坐起身子,卷起了腿,长发垂落,正好遮住了关键部位。

  它是妖精,没有人类所谓的道德心羞耻心,也不觉得在旁人面前赤身*有什么不对,有的只是情感上的本能反应。

  就在方才,他对于宋汐的反应,不恼不怒,有的也只是莫名其妙的不自在而已,她从未那样专注地看过他哩!只有这时候,他才彻彻底底地感觉到,自己真的变成了“人”。

  对于他的这番做派,宋汐只是挑了挑眉,淡淡地收回了目光,“脚伸出来。”

  白团向来是个头脑简单的,待宋汐收回目光,心里那点小别扭瞬间一扫而空,对于这些来得快,去的也快的小情绪,也从未想过去追根问底。

  白团见她端着那黏糊糊的东西过来,还散发着一种浓郁难闻的味道,不免皱了眉,嫌恶道:“这是什么东西啊?”

  宋汐道:“不是腿疼吗?这是药。”

  白团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不要,好臭的。”

  他撅起嘴的时候,脸颊便肉鼓鼓的,宋汐忍不住在他脸上的嫩肉上捏了一把,语气却严肃,“听话。”

  白团还是噘着嘴,却乖乖地将腿伸了出来,一边嘀咕道:“敷了就不疼了嘛?敷了就能好了嘛?”

  宋汐正在给它敷药,见它一边说话,两腿还不停地抖啊抖的,不免伸手在他腰上拧了一把,恶狠狠地警告,“别乱动。”

  白团的小身子瞬间绵软,嘴里发出一声猫儿般的细小呻吟,一下子就没力气了。

  宋汐心道,难不成这就小家伙的敏感点。

  这个词用在他身上似乎太邪恶了点,好在她也没有别的想法。

  在她眼里,他只是一只狐狸,是她的宠物,即便变成了人形,依然是她的宠物,因为它的本质还是一只狐狸。

  她是人,又怎会对一只畜生产生男女情愫?

  白团只觉得很奇怪,人说龙有逆鳞,狐也有逆毛嘛?摸一摸身体会没力气,却很舒服,还想求抚摸是怎么一回事?

  这想法很快便被他抛之脑后,转而想起了一件很要紧的事,抬头见宋汐正专心致志地为自己上药,那神情在灯光下竟显得异常柔和,白团心中一暖,伸出小手,扯了扯她正在摇摆中的衣袖,小声道:“我们什么时候去找我哥?”

  宋汐头也不抬道:“浮枭生病了,不宜赶路,我们在此歇上两日,后日出发。”

  “后日?”白团瞬间提高了嗓音,显得很不满。

  救人如救火,等到后日,真不知道他哥在恶人手里又要吃多少苦。

  宋汐又拧了一把他的小蛮腰,轻声斥道:“小声点儿,你想让人知道我带回一只小妖精吗?到时候,别人要将你浸猪笼,我可不救你。”

  白团条件反射地看了一眼屋外,有点惊吓,又有点委屈,大眼睛水汪汪的。

  宋汐只觉得好笑,他也不想想,有她在,即便真被人发现是妖,她又怎会眼睁睁地看着它陷入险境?这么轻易地让它死掉,她之前所做的努力岂不白费了?虽然那时候,她也不知道为何会犯傻地为他挡雷。

  又见它这小模样,着实可怜,宋汐便宽慰道:“你连你哥被什么人掳走,在哪里都不知道,又要去哪里找?人海茫茫,真要找到,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急是急不来的,不过你放心,我既然答应了你,便一定替你找到。”

  白团听到前面,尚有些不满,直到宋汐最后一句承诺才叫他稍稍安了心。

  这死女人虽然不着调,却言出必行。

  宋汐自有自的打算,之所以答应白团找他哥,也不全然为了帮他。

  与厉淳分别许久,一路上,又听人说昭然新皇登基,在朝堂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她却越来越想念他了。

  也许彼此身份差距逐渐拉大,她心中略微不安。

  她想要见到他,要他一个答复。

  既然许多事情都心照不宣,是否还有隐瞒的必要。

  她希望他能坦诚相待,让这份感情不再隐藏在迷雾里,而是落到实处。

  至于风宸,他早就在她不经意的时候,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男子汉了,她或许能从他这段日子中的忙碌中体会到他想亲自战胜风曜的心情。

  她会帮他,却不会在明面上剥夺他复仇的信心。

  过去,那个男人压制了他太多,是时候一雪前耻。

  她辛辛苦苦创建天照阁,并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权利欲,更多的是为助他一臂之力。

  ……

  两日后,待浮枭大好,宋汐便告别了刘老,去往最近的城镇。

  宋汐先是来到一家成衣店,给白团买了一身衣服。

  也许是刚化形的关系,白团对人形充满了新鲜感,没外人的时候,不等宋汐开口,它立马化作人形。只是有人来的时候,才不甘不愿地变回狐狸。

  宋汐一开始还担心它露了馅,好在它自己也怕被人发现是妖精继而喊打喊杀,在这点上倒是分外灵敏,总能在外人看见之前变回原始状态。它的皮毛虽然过分鲜亮,眼睛过分灵动,旁人见了,也不会去想这狐狸成了精,而是当个稀罕玩意儿。

  久而久之,宋汐也随他去了,反倒会在人来的时候好心提醒一句。

  让她困扰的是,这家伙变成人从不穿衣服。

  为求方便,宋汐出门就带了一套衣裳,身上穿一套,自从被雷劈坏,剩下的一套就穿在了身上,哪有别的衣物给白团穿?再者,他老变来变去,穿个衣服也不方便。

  宋汐虽然对他没有想法,但一个肤白貌美又没眼力尖儿的美少年老撅着屁股溜着小鸟,裸奔得毫无自觉,作为一个心理正常的女人,也是很困扰的好不好?

  稍微多看几眼,这小东西还会羞涩地蜷起双腿,眼睛却直勾勾地看着她,这一脸欲拒还迎的小媳妇儿样是要闹哪样?偏生到了下次,裸奔如故。

  为了扭转这种奇怪的模式,宋汐进城后第一件事就是给他买衣服,顺便也帮自己置办了一件。好几天没换衣服,她自己都受不了,念着浮枭刚好,不好让他赶路,天近黑就找地方过夜了。他们走的路偏,一路上也没遇到什么人家,夜里大多宿在山洞里。好在这几天没下雪,天气干冷,烧火取暖,勉强能应付过去。

  这时候,白团倒是不急着变人形了,而是变成狐狸钻进她怀里,体温加上火温,再温暖也没有了。

  要说它兽形的时候也老喜欢窝在她怀里,让她抱着,虽说是懒得走路,也不嫌她身上臭?

  进了房间,宋汐连狐狸带包袱一起扔到了床上,包袱在落地时便散开了,一个白花花的事物滚落了出来,在床上打了个滚,稳稳地站了起来,正是白团。

  宋汐将自己的包袱放在桌子上,指着散落在床上的衣服,道:“把衣服穿上。”

  白团琥珀色的眼珠子骨碌碌一转,瞬间变作了人形,却不急着穿衣服,而是捂着小肚子,眼巴巴地看着宋汐,“我饿了!”

  宋汐在桌边坐下,看着白团,面无表情道:“穿好衣服就去吃饭!”

  白团看了看衣服,又看了看宋汐,扁着嘴道:“可不可以不穿。”

  它无拘无束惯了,能化形的这段日子,也是身无旁物,这些五颜六色的布料穿在别人身上好看,一想到要套在自己身上,就好别扭。野兽天性向往自由,它还未被人世间的条条框框所束缚,便想随心所欲。

  就好似宠物不喜欢带项圈,它也不喜欢穿衣服。

  宋汐的语气却不容置疑,“那就在这饿着吧!”

  闻言,白团瞬间撅起了小嘴,眼睛里雾气弥漫,好像要哭,“我好饿,我要吃……”

  “那就穿衣服!”

  白团:“……”

  两人大眼瞪小眼了一阵,宋汐至始至终地强硬,白团终于屈服在她的淫威之下。

  它拿起一件衣裳,幽幽叹了一口气,转而慢吞吞地往身上套,神色也是万分地纠结。

  宋汐就这么看着他穿,在这样的眼神下,白团没办法逃避,穿了半天,却始终不得法。

  眼见对面的宋汐仍旧雷打不动地坐着,白团饿的两眼发花,终于忍不住求助,依旧是那副可怜巴巴的表情,一瞬不瞬地盯着宋汐,“我不会穿。”

  宋汐就这么看着他,没有任何动作,就在白团认命地决定和手中的破衣服继续作斗争的时候,宋汐却站起身走了过来。一把扯过他手中的衣裳,掷到一边,转而捡起另一件内裳,在白团惊愕又欣喜的眼神中,不冷不热地说道:“只此一次,学着点儿!”

  白团笑弯了眼睛,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似地。

  突然的援手让它受宠若惊,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突然好高兴。

  这种被重视,被珍惜的感觉,虽然她还是凶巴巴的,但是,但是——

  看着她的手穿过了自己的肩膀,细心地为自己系着衣带,这么近,这么近的距离,它甚至可以看清她垂下的长睫毛翘起好看的弧度,眼底的眸光像是蕴藏了浩瀚的星空,内敛的光华透出隐约的温润。

  忽然觉得,她冷着脸的样子,也不那么难看嘛……

  换完衣服,宋汐便退开了,“好了!”

  看着两人陡然拉远的距离,白团心里莫名地有些失落,“哦!”

  宋汐还道他不满穿上衣服,便道:“不是饿了吗?出去吃东西吧!”

  “好哇好哇!”白团心中的郁闷瞬间一扫而空,眼里又亮晶晶的了,忽然扑到了宋汐身边,两只手抱住她的胳臂儿,仰着脸兴奋道:“他们点的我都要吃一遍!”

  方才,宋汐路过大堂的时候,正值午餐时间,有不少人在用餐。

  白团虽然被裹在包袱里,闻到饭菜的香味,小脑袋却拼命往外挤,凭着对美食的执着,愣是让它挤出了一个洞。

  看着那些美食如走马观花一般在眼前飘过,白团的口水一个劲儿往外流,隔着一层包袱,宋汐都感到手心濡湿粘腻。待意识到那是什么,她真想甩手走人。真那么做了,估计这大厅也该乱成一锅粥了,跟她低调的本意不符。

  此刻见他一门心思念着吃,宋汐便笑了,“餐桌上的美食少说也有上百种,你吃的下吗?”

  “吃得下!”白团回答的斩钉截铁。

  宋汐轻轻勾了一下嘴角,忘了这是只小饭桶。

  一路走来,风餐露宿,少有机会让它吃饱,天气寒冷,她也懒得为食物费劲。前一天她将就着刘老给的烧饼过活,后两天待着只野兔子野鸡,就能吃上一天。这家伙以前爱闹腾,路上倒是很乖,她给什么就吃什么,也没嚷嚷着吃不饱,敢情在这等着呢。

  不过,宋汐念及它的乖巧,还是打算奖赏他一番。

  怕他看见食物就管不住自己的腿,宋汐自出门后就牵着他。自后院到大厅,要穿过一个小院儿,一个长廊,一路上,没什么让白团感兴趣的,他便低着头纠结自己的衣裳。

  一只手被宋汐攥住,他不好挣脱,也不想挣脱。牵手的感觉让他觉得很新鲜,也很喜欢。便用另一只手悄悄地扯着衣裳,妄想扯松散一点,最好扯下一件儿来,这玩意套在身上,实在是不舒服,比套根链子,也就好了一点点。

  宋汐哪能没看见他的小动作,抬手就在他乱动的手背上拍了一巴掌。

  白团吃痛,发出“嗷!”的一身,一面将通红的手背团在胸前,一面巴巴地看着宋汐。

  宋汐在心中嗤笑,这小可怜!

  遂抬手在他脑袋上揉了揉,语气倒是放软了不少,“好了,过两天就习惯了,如果你想继续呆在我身边,这些规矩总得学的。”

  前一句她说的甚是温柔,后一句却十分严谨,白团看了她一会儿,低下头,轻轻地“嗯。”了一声。揪住衣襟的手,却默默垂了下来,三番几次想要抬起,终究忍住了。

  只是木木然站在原地,垂头丧气的模样,十分委屈可怜。

  “好啦。”

  熟悉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宋汐松开了原本牵着他的那只手。

  白团只觉得手中一空,心里也空落落的,慌忙地抬起头,却撞上了一双含笑的眼,以及伸到他面前的手。

  这个人,怎么可以前一刻还那么凶,下一刻又这么温柔。

  宋汐见他没动作,故作失望道:“我还以为你比较想让我牵被打痛的那只手呢!现在看来,不是这么回事啊!”

  话音未落,宋汐欲收回的手瞬间被另一只小手攥住,紧紧地,生怕了她会溜掉一样。

  抬头就见少年主动牵起她往前走去,似是不敢看她一样,他别开着脸,却怎样也难掩嘴角那一抹偷了腥的窃笑,一边欲盖弥彰地开口,“走啦走啦,再不走,东西都被人抢光啦!”

  盯着两人相牵的手,那只不属于她的小手手背,红彤彤的一片,宋汐摇头失笑,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家伙,也太好骗了。

  打一棒子,再给颗糖,就不会嫉恨你了,屡试不爽。

  是该悲哀你不长记性,还是庆幸你如此单纯。

  宋汐却是不知道,自那夜里,她冒着雷打的危险,将它救下,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已变得前所未有地高大。

  它将她当做贵人,不再是虚妄的东西,而是在绝境中拯救它的人。

  这件事,给白团造成的影响是根本性地。

  如果一个人为了你,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你还有什么理由不信任她呢?

  直到此时,他方才理解哥哥所说的贵人,是怎样一种存在。

  分明是,命魂相依,生死与共的羁绊。

  从此,他可以无条件地信任她,依赖她,甚至忠诚于她。

  哥,阿白好想找到你,告诉你,这就是阿白的贵人呢!

  她不是最好的,却独一无二。

  你说他傻吗?从某种程度而言,是傻。但是,头脑再简单的人,也有着不为人知的信仰,而这,正是人世间最珍贵又智慧的。

  从今往后,你是我的信仰,无关别的,我也将对你死心塌地,至死不渝。

  所以它才那么听她的话,即便害怕,也仍旧想要亲近那个人。

  你为我挡了天劫,命运将我们连在了一起,你我之间,便再也无法斩断了呢!

  从此后,阿白有了两个亲人,一个是哥哥,一个是宋汐……

  ------题外话------

  白团变成人后戏份会稍稍多点,珂珂不厚此薄彼,此前它酱油打的太多了,完全被忽视了有木有,就允许这只小萌物多蹦哒一下吧,接下来是哥哥的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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