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我的金手指是心魔 > 第二十五章 好消息和坏消息(两章合一章)

  霍海依照《怨咒炼体决》所述完成开启第一个窍穴的步骤,在修炼这条路上取得了可喜可贺的突破,然而却没有出现预料中的兴奋,更多的是不可思议,脑海中萦绕着很多疑团。

  比如心魔之眼的血丝是如何变成触手伸出来的?为何“破窍”蛊虫用手抓不住,心魔之眼却可以轻易控制它?是什么驱使蛊虫进入他的眉心又很快出来,而后像完成某种仪式般地钻到他的尾椎骨里,以牺牲自己的身躯来成全他的开窍?诸此种种,霍海想破脑袋都想不明白——他现在拥有一半现代地球人的思维,如果从物理和科学的角度上去看,不止蛊虫这事儿,包括他当初明明已经死了,却被白启的一张符给救了回来,及至他死而复生之后所经历的种种,其中很多件都充满玄妙的意味,难以用常理去解释。

  霍海分别摸了摸眉心和尾椎骨窍穴的位置,从游离的思绪中回过神来,笑自己矫情得莫名其妙——这次能在六只穿山甲里就找到“破窍”蛊虫,用现代地球那边的话说,实属“运气爆棚”,他应该好好珍惜这份幸运,为未来的进阶修炼作更充足的准备,而非在此作无谓的庸人自扰。

  《怨气炼体决》的修炼门槛十分之高,开启窍穴仅仅只是第一步,其他还有各种五花八门的稀缺资源需要去收集,霍海的下一个目标,便是流民城里陆夫子身上的那块玉佩——里头也有一只蛊虫,叫“正气”蛊。

  说起这“正气”蛊,其稀有程度比“破窍”蛊有过之而无不及。它寄生在玉石里,对玉本身的成色、品相并不挑拣,但是对于佩戴这块玉的人,却要求极为严苛——他必须一身正气,德行高洁,胸怀天下苍生且不含一丝私心杂念。

  霍海当时看完《怨气炼体决》对于“正气”蛊宿主所必须具备之品格的描述,在心底暗暗骂了声娘——他根本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种“伟光正”式的人物存在。其他先不论,光是没有私心这点,放眼天下有几个人能做到?

  霍海长这么大,加之脑内四十五年现代地球的记忆,自身阅历不算少,对于什么样的人能担得起“好人”的称号,他内心是有一杆秤的。霍海觉得像他爷爷这种,穷则独善其身,对旁人不存坏心眼儿,认认真真做一门手艺,踏实本分过日子的,就是一个标准的好人——但他的爷爷还是会有私心。好人和高尚的人,中间隔开了一道巨大的天堑,轻易无法跨越。

  这个世道,伪君子遍地招摇,真君子难觅一个。霍海本来都对找到“正气”蛊几乎不抱希望了,却在有一日与手下小弟闲聊时,听对方提起流民城里陆夫子的事迹,心中大喜过望,他直觉对方很可能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一个大公无私的真君子。

  陆夫子家住流民城城东一个破落的院子里,本来就不算大的地方,他还专门辟了一处学堂,给附近的孩子们做启蒙教育,教他们画画、写字、读诗,不收取一分钱报酬。有些孩子的父母过意不去,时不时送些礼物,陆夫子除了给自己留下少量的生活必需品,其他一概拒收。陆夫子克勤克俭,从没有为自己多考虑过一分,身体力行地诠释什么是君子该有的作为——即使自身并不富足,仍然能够做到心系百姓,济世育人,毫无私心。

  有段时间,霍海每天都到陆夫子的住所附近悄悄观察,逐步证实之前手下小弟的讲述还有坊间的口口相传均为不假——陆夫子本人的确是一位博闻强识又高风亮节的儒士,街坊邻居一提起他无不交口称赞,发自内心地敬仰。陆夫子日子过得虽清苦,却从不为生活的琐碎所累,雅趣作伴,旷性怡情,举手投足一派从容悠然。

  适逢心魔之眼长出第六根血丝,已具备感受周围人气场的能力,彼时霍海调动心魔之眼往陆夫子身上一照——好家伙,那只“正气”蛊正躲在陆夫子随身佩戴的白玉之中,悠闲地吞食着对方自体内散发而出的浩然正气。

  霍海心花怒放,暗道一声“天助我也”。他万万没想到在流民城这种三教九流汇集、治安混乱且充满罪恶的地方,竟有幸遇见这么一位如假包换的真君子!

  霍海又看了看陆夫子身上那块不起眼的玉佩,心下开始计较起来。他并没想过要去抢,因为“正气”蛊很娇贵,只能靠吞食正气为生,加上当时他自己还未开窍,心魔之眼也没有现在成熟,如果真抢了陆夫子的玉佩,断了粮的“正气”蛊,不出半个月就会死掉。

  因此霍海只是叫手下的小弟平日多盯着点陆夫子,千万别让人离开流民城,等到日后时机成熟,自己再想办法去拿到这块玉佩——如今霍海虽已开窍完成,但心魔之眼还差一根血丝没长好,眼下还是要等。

  修炼的事情暂且搁置一边,霍海还记得自己说过要做一顿穿山甲宴答谢蓝胡子,当下便着手准备去了。

  霍海是苦孩子出身,很小的时候便学会做饭了,不过他缺少掌勺的天赋,厨艺一直很一般。好在来自地球记忆里的那家伙烹调方面特别拿手,霍海也曾试过按照那家伙的手法做过几道菜,还别说,色香味都很让人满意。

  自从来到山寨这边,多数时候做饭送饭的都是蓝胡子,只是他的厨艺实在太糙,比霍海原来的水准还不如,那些饭菜每次都只能是勉强下咽,为此霍海没少跟蓝胡子吐槽。

  霍海做这顿穿山甲宴,一是感谢蓝胡子出工出力帮他搬运穿山甲,二是也借此机会犒劳犒劳自己这段日子里受苦受难的胃。

  习武之人都是大肚囊,霍海一顿就红烧了三只穿山甲,基本够他和蓝胡子俩人吃了。

  傍晚时分,蓝胡子如约而至。一进门,只觉一阵香味扑鼻而来。

  “靠,这也太香了!”蓝胡子咽了咽口水。

  “呵呵,就一道菜啊,你别嫌少。”霍海笑着说道。

  看到霍海正往一个大盆子里盛穿山甲肉,蓝胡子连忙过去帮着打下手。

  满满一大盆油汪汪鲜亮亮的红烧穿山甲肉摆上桌,蓝胡子馋得两眼直冒绿光。

  “嗐,我今儿只带了一坛酒,不知够不够咱俩喝的。”

  “那就多吃肉,少喝酒。”霍海递给了蓝胡子一双筷子,示意可以开吃了。

  蓝胡子也没客气,筷子飞舞,腮帮子鼓动,吃得满嘴流油,连酒都忘了喝了。

  两人足足吃了半盆子红烧穿山甲肉,才停下筷子。

  “嗝,好吃、好吃。老弟你这手艺真是不赖,不比流民城凤祥楼的大师傅差!”蓝胡子向霍海比划了一个大拇哥,然后拍开酒坛子,给霍海和自己分别倒了一碗酒。

  “还剩下三只,等哪天馋了,我再烧了给老哥解解馋。”霍海喝了一口酒说道。

  “老弟你这人真是没话说,来,干杯!不过这玩意儿也忒贵了,乍看挺大一只,等把它身上那些鳞片一拆,里头的肉也就只有那么多。你看就吃这一顿,三百两白银就没了。”蓝胡子酒兴上来,话也就跟着多了。

  “这是穿山甲王,如果是普通穿山甲,也没有这么贵——差不多出个十两银子,就会有猎户给你捕捉。依照如今咱们‘手艺人帮扶会’的收入,这点银子算不得什么了吧。”

  “呐,感觉也还是贵……实在是太奢侈了。”蓝胡子夹了一筷子肉,嘴巴含含糊糊地说道。

  两人正喝至兴头之时,白启推门而入。

  “呀,原来你俩躲这里享受呢?”白启抽了抽精致挺翘的鼻子,看到桌子上的那一盆卖相颇佳且香气四溢的肉时,眼睛瞬时亮了几分。

  蓝胡子和霍海连忙起身给白启行礼。

  “七少爷,下午我出去找您找了一圈也没见着人影儿,您是当时没在山寨呢嘛?”蓝胡子怕白启误会他俩吃独食没叫上自己,连忙解释道。

  “嗯,我上其他山寨练兵去了。先不说这个——还愣着干嘛,快给我找双筷子!”白启抿了抿嘴,喉头滚动了两下,又暗暗搓了搓手,一副等不及要开吃的模样。

  “七少爷您看,这一盘我们俩吃过了,要不,我再单独给您做一份?”霍海一副商量的口吻。

  “不用,别把我看得太娇气,我很小的时候就被爷爷带着上军营了,向来都是跟大家伙儿一起从行军锅里捞饭吃的,没那些穷讲究。对了,酒给我也来一碗。”

  白启接过蓝胡子递来的筷子,立马坐在桌旁大快朵颐起来——卸下平日里那副刻意端出来的少爷架子,白启的少年心性便全显露出来了,因为吃得急,两腮被食物鼓得满满的,过程中还不忘喝两口小酒,一脸餍足的表情。

  “没想到你小子做吃的还有两手……话说这是啥肉?真好吃呐!”白启边嚼着嘴里的肉边含糊不清地问霍海。

  “穿山甲肉,我用的是红烧的做法。”

  “啊,就是那种像披了身军人铠甲的动物?前几天我在山里边转悠,还见到好几只呢。早知道它的肉这么鲜美,当时我就上去逮了!”白启语带懊丧地说道。

  “七少爷,您要是想吃,我让猎户专门逮一些给您就是了。”蓝胡子这个“后勤部长”很懂得逮着机会讨好自己的“顶头上司”。

  “这个倒是不用,从咱们这边往南,沿路二十多个山寨,都让我给清理干净了……往后我要再改造血战士,就得去往更远的地界寻找合适的场所了。”

  霍海和蓝胡子俩人俱是一个哆嗦。二十多个山寨沦陷,意味着至少有几万人在改造血战士的过程中被无情屠杀了——他们的血还要供剩余不足一成的幸存者修炼之用,身体多处部位要被利刃割开把血放干净,必然没有一人能留下全尸了。

  “咱们的血战士现在实力提升地如何了?”蓝胡子问道。

  “进展还行,已有两百多人修炼至后天九层武者的实力,剩下的大多数也都能达到后天七层实力——可惜就是人少了点。这事我筹划这么久,也花了很多精力和功夫,到最后改造出来的血战士,不过一千九百名……”白启俊眉轻蹙,闷闷地说道。

  因为改造血战士导致大片大片的人丧命沙场,白启觉得这超出了自己的预想,隐隐有些愧疚。这些日子里他常扪心自问,他当初这个剑走偏锋的决定到底对不对?

  “流民城前前后后送过来九万多人,现在只剩这么多了?”霍海感觉到自己的心在往下沉。

  “嗯。”白启左手托腮,右手拿筷子一下下地戳着桌子,表情恹恹的。

  霍海失言,愣怔好一片刻,再度腹诽起改造血战士的残忍来——娘的,那可是小十万人啊,这么多尸体若是堆起来,都能到一座小山那么高了。

  “噢,光顾着吃了,忘了跟你说正事儿了。”白启从内心矛盾纠结的情绪中抽离出来,对着霍海说道。

  “您说。”

  “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个?”白启眼睛里透着促狭,饶有兴味地看着霍海。

  “这……那就先听好消息吧。”霍海挠了挠头道。

  “好消息是,你的马,我已经托人从燕州带过来了,你以后可以骑马训练了。”

  “那坏消息呢?”霍海心中生出不祥的预感。

  “坏消息就是,你的马,还没到半途就被一伙儿山贼给抢跑了!哈哈哈哈哈!”白启边笑边拍了几下桌子。

  “呃,又是哪来的山贼,真是够猖獗的……”霍海无奈道。

  “我给你配两百个最厉害的血战士,都是后天九层实力的那种,你自己带兵去把马给抢回来,顺带把那帮不长眼的山贼给弄死——哼,竟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可是七少爷,问题是我从来没有带过兵啊……还有对方有多少人马,实力如何?”霍海的脸上闪过一丝慌张。

  “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不过有了这两百个顶级血战士,你还怕了他们不成?你没有带过兵也没关系,明天给你血兵符之后,你就知道了——绝对没问题的!”白启拍了拍霍海的肩,自信满满地说道。

  白启不胜酒力,白皙的脸颊已泛上两抹浅淡的酡红,他晃了几下脑袋,看上去有点孩子气,微醺的双眼亦难掩盖其中流转的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