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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节 赛场内南北角逐 陈留郡四面埋伏(五)

  陆玩抿了一口茶,余光扫向温家兄弟,淡笑道:“温太真今日未到,你们可知是何缘故?”

  顾毗和张珲微愣,温峤是温宏温玮的从弟,与卫玠在一处读书,不过因他平时喜欢说些轻慢放肆的话,卫玠便不大与他来往,至于今日为何没来看比赛,他们自是不知。

  “听闻夫子说他课业不精,如今多半正在家中苦读庄学,以待明日夫子的考察。”陆玩呵呵笑起来,全然不理会那边的温家兄弟的脸色已难堪至极。

  西看台处,几个女孩正欢呼雀跃,原来大河队又进了一个球,还是完美的侧身凌空抽射,羊嵘拍手称赞,“好精彩的进球,雨轻,这个球员叫什么名字?”

  雨轻想了想,笑道:“莫力,外号魔笛。”

  “那边刚刚好像吵起来了。”王毓好奇的扒着帘子往那边瞅瞅,似乎是温家兄弟站在那里大吵大嚷的,傅畅已经过去劝解了。

  荀宓摇摇头,轻叹道:“竖子不足与谋。”

  “给你这个。”知世把一碟桂圆推到阮家女儿手边,然后扭头笑嗔道:“一场比赛而已,哪里值得认真去争吵。”

  “荀哥哥貌似生气了,”郗玥悄悄的告诉雨轻,“估计马上就要数落那些闹事的人了。”

  赛场上小西的跑动速度加快,队友将球传给他后,他不假思索,直接头球砸向球门,不想偏了一些,长江队球员满脸无奈。

  这就是足球,除非裁判吹哨,除非比赛完全结束,否则你永远不能放弃。

  两队打平,进入加时赛,这个时候的球员都已经精疲力尽了,对他们来说,意志品质比心理状态更重要,不过都以防守为主,每一次组织进攻都要谨慎再谨慎,不然被逆袭也只是分秒之间的事情。

  这个平分僵持到加时赛结束,哨声响起,正式转入点球大战,这是最激动人心的时刻。

  “点球开始了,我都有些不敢看了。”羊嵘心里一紧,握住荀宓的手,闭上了双目。

  知世也靠在雨轻的肩头,眼睛时而睁开,时而阖上,双手扭绞着丝帕,连那半碗银耳羹也不喝了。

  双方在各打进四球的情况下,一方打进了第五球,另一方神情严肃,面部紧张的球员上场了,只见他倒退、前进、加速、起脚、打门!球如离弦之箭打在了门将身上,离球门线一厘米的位置停了下来,球员仰天长叹,抱头痛哭,捶胸顿足但再也挽回不了了。

  “长江队赢了!”东看台上的周彝站起来欢呼道。

  纪友却低首小声问顾毗道:“这场比赛是谁组织起来的,该不会是那个叫薛昀的商贾吧?”

  顾毗摇头,示意他去问陆玩,他苦笑了笑,看看坐在那边的陆玩,刚想要开口,就被陆玩一句话堵了回去。

  “子治兄,时候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陆玩一脸严肃的起身来,朝傅畅郗遐他们施礼告辞,拂袖而去。

  顾毗他们一众江南士族随之也告辞离开,走在路上,当纪友听到顾毗的那句话时,瞪大双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是她啊?”心里更是震惊,回头望了一眼西看台那边,里面的女孩正陆续走出来,结伴而走,秋风拂面,他的心底漾起一丝喜悦,北地竟有如此奇女子,真是世所罕见。

  这时,温家兄弟沮丧的捶打着桌子,王秀神情凝重,也不说话。

  “刚才崔兄猜测长江队会赢,”傅畅起身笑道:“没想到还真被他说中了,看来是寻仙问道得了真传。”

  郗遐了然无趣的说道:“他哪是寻仙问道得了真传,分明就是看出大河队球员不和,输也是必然的。”

  北看台处,王祷与荀邃道别后就和王秀匆匆离开了,荀邃望向这边来,眉头紧锁,“好好一场球赛,被你们搅得全无兴致,真是可惜!”

  温家兄弟红了脸垂下头,悄悄走开。各家小郎君们也相继乘车离去。

  雨轻环视球场一周,心想:这场球赛还是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中间发生的一点小插曲也再次证明了这一点,他们对足球的热情还是被点燃了。以后推广球赛多了这么些助力,总算是心血没有白费。

  当然也多亏了薛昀的帮忙,她远远的望着那个背影,此时的薛昀仍在吩咐小厮收拾看台,赛场外的辛劳总是许多人看不到的,只因他是商贾之子,那些士族子弟更是认为这是理所当然之事,怀有枯骨薄阀之偏见的人甚多,对那些人只能皮里阳秋地笑笑,在魏晋这个时代里,姓氏决定一切。

  这场足球赛真算是轰动了整个洛阳城,街坊邻里之间的谈资里少不了这场球赛,只是他们并未观看,都是道听途说,一知半解,传到他们那里已是神乎其神,变了本质,不过这个时代的信息传播很是落后,如果有报刊的话,或许能将信息公开化,覆盖面更广,传播速度更快,更有利于联赛的开展,这也就涉及到印刷术的问题了,不是一日两日能解决的事情,与制造玻璃一般,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研究。

  这都是她的构想,垂钓的时候总会想些类似的事情,老爷爷看来也是听说了那场球赛,抛开万物引力的格物学先不论,呵呵笑起来,道:“自汉开始,蹴鞠就是作为练兵的一种手段,蹴鞠之所以练武士,主要是它能够培养人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等素质,所谓‘陈力之事。’冠军侯塞外带头踢球,就是为了振奋士气.......”

  “它或许可以成为一种全民运动。”雨轻晃了晃鱼竿,溪水里的鱼儿哆嗦一下,纷纷游走。

  老爷爷捋须大笑:“三国时期,士人无心于文而皆以弓马为务,于家务中则以蹴鞠锻炼身体。不过如今已不尚武,世家子弟皆推崇清谈。”

  “那么老爷爷的孙儿习武吗?”雨轻双手托着下巴笑问。

  老爷爷感觉到钓竿的颤动,嘘了一声,起身提杆,果然是一尾黑鱼,他喜不自禁,偏头说道:“他呀,武功一般,遇到贼人勉强能够自保吧。”

  她抿唇轻笑,看着老爷爷小心的把鱼钩取出来,把那尾鱼丢进鱼篓里,满意的点点头,“今日我是不是先钓出鱼来的,算我赢吧。”

  “嗯。”雨轻暗笑,这老爷爷胜负心还挺重的。

  接着又与他老人家闲谈一会,争论一下格物学的重要性,讲一讲自然现象的本质诸如此类,他很认真地听,不过看得出他似乎有些心事,不便与人说,雨轻也不会去问,只是尽量讲些有趣的事情,让他轻松一笑也是好的。

  秋日绵绵细雨,朦朦胧胧,敲打在屋前台阶上,叮叮咚咚,时而急促,时而缓慢,聆听着似动听旋律的雨声,人的心情也变得平和许多,丁香色的衣裙有些微摆动,纤细手臂上的金镯子分外夺目,少女临案写下一行行诗句,“朝乐朗日,啸歌丘林......幽畅者谁,在我赏音。”

  陆玩站立一旁,定睛看着满脸稚气的少女正努力练着行书,却见她双眸似水,明净清澈,时不时拿着毛笔戳一下自己的脸颊,若有所思,粉唇轻抿,风儿俏皮的吹了进来,她又抚了一下前额的碎发,揉了揉眼睛,娇羞问道:“先生,这篇字写的如何?”

  “牵丝使用过多,用笔不够简洁。”中年男子轻咳一声,然后俯身细看,喃喃道:“这首诗倒是写的不错。”

  陆玩唇角扬起一抹淡然清雅的笑意,摇了摇头,正要转身走开,却见顾毗、周彝和张珲已悄悄走了进来,陆玩也就略站在门口看着外面密密斜斜的小雨,周彝他们则凑过来瞧了瞧这幅字,张珲不由得赞道:“真是好诗呀,陆大人怎么还面露不悦呢?”

  “哈哈,行书写的反不如这首诗好,这是在练书法,还是在学写诗呢?”周彝笑起来,少女立时回头给他一个白眼,他便后退几步,假装看不到似的,伸展一下胳臂,在房内来回走动。

  顾毗看着她手中的毛笔,含笑道:“你这笔杆是用玉石所做,可以增强笔力,这个办法挺好的,不过你写的行书有些过于活泼了,乱了章法,所谓‘寓刚健于婀娜之中,行遒劲于婉媚之内’,运笔方法很重要。”

  少女低首,瞥向门口的陆玩,不想他根本没有回身看,连他的书童也不见了。

  “雨轻,今日就先练到这里。”陆机望了望窗外,然后笑着对顾毗他们说道:“难为你们有心,雨天还特意过来,今日也是你们有口福,我命厨房做了竹筒腊肉饭,待会留下来一起用午饭吧。”说完便走至廊下,撑起油纸伞朝前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