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半生一锅汤 > 第十章 重读三毛.满目苍凉

  年轻时读三毛,只读出了浪漫和她对生活的热爱。一直以为,她自己结束生命,只是因为太想念荷西。那时我也正神魂颠倒,可以为爱情而生,为爱情而死。

  人到中年,对人心之微妙世态之冷暖有了切身体会。重读三毛,尤其是重读她后期的文章,终于读出她文字背后的心情——她对生活的极度厌倦,包括对亲情、对友情、对事业。但凡有一点留恋,她也不会自寻绝路。

  (一)与亲情决裂

  从字面上看,她与父母手足相亲相爱。可是,那爱背后,是深深的隔膜与抗争。母亲爱她,仅限于让她吃饱吃好;父亲爱她,却一直不认同她走的路。而手足,兄弟姐妹四人,她是最不起眼的老二,从小就是“某某某”的妹妹。在亲人眼里,三毛其实是个低能儿。她无法掩饰在家庭里的自卑。为了得到父亲的认可,她拼命写作,发表作品,达到了自残的地步。她在文章里,描绘亲情枝繁叶茂,我们往往被迷惑,以为她沉浸在完美无缺的亲情中。要人到中年,才会发现这是一株无根之树,或者虽有根,却无法支持如此繁茂的枝叶。

  《求婚》中,三毛缠着父母讲当年的求婚故事,充满了快乐的氛围。要读到最后一段,才懂得三毛的真正意图:她收到一封求婚信(那是她孀居的第九年),拿给父亲,父亲却看也不看;餐桌上,她大声宣布“各位,今天有人来求婚”——这么重大的事——至少在她看来意义重大,众人的反应令她吃惊:母亲,姐姐,弟弟,弟妹,各忙各的,忙着吃饭,忙着交谈,忙着给孩子们分菜。没有一个人分一点心,对她表示祝贺或者反对。而那封信,不知被谁拿去做了茶杯垫子,湿湿的化了一摊水在上面。“我看着眼前这一大群人,突然感到一种被自己骗了的惊骇,我一直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以为,万一我决定早走一步,他们会受不了。”字里行间,满满心酸。她曾经以为自己很重要,如果“早走一步”,担心亲人受不了,白发人受不了。现在,她不担心了。

  事实证明她的感觉如此敏锐。她死后,不过一两周,她的母亲,应杂志之邀,就写了一篇纪念三毛的文章。一两周,就能抚平失去女儿的伤痛,就能动笔写文章了吗?

  (二)与友情的决裂

  三毛朋友很多。但是三毛很孤独。《野火烧不尽》,可以看作是她对友情的决裂。“爱我的朋友,你们知不知心,真正知心吗?知道我,也有一颗心,而不只是浮名三毛吗?”“爱我的朋友,你们不知心,你们的电话铃吵得我母亲几乎精神崩溃,吵得我永远不敢回家,吵得我以为自己失去了礼貌和不通人情。事实上,是你们——我的朋友,不懂得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道理,更没有在我的付出和使命里给我过尊严、看重和支持。你们只是来抢时间,将我本当交给教育的热忱、精力和本分,在一次又一次没有意义的相聚里,耗失。”……不必多说了,三毛是,朋友满天下,知音无一人。她只想安安静静生活,而所谓朋友,却耗费她太多时间和精力。人怕出名猪怕壮,谁不想和她交朋友呢?当年胡适如日中天时,不是有句口头禅“我的朋友胡适之”吗?三毛时代,最流行的,当然是“我的朋友三毛”了。

  文中只说“朋友”,并不具体指谁。一竿子打倒一船人,已看出,三毛已经决心把所有的朋友都得罪干净。

  (三)与事业的决裂

  三毛喜欢一个人挑灯夜读,一个人看海,一个人静静观察世界。然而,这样的清福,并不常有。教书,写稿,一场接一场的演讲,透支了健康。她曾经失眠六个月,神志接近失常。她不想再演讲,人已累到虚脱,却无法拒绝。四面八方伸出无数双手,她连拒绝的力气都没有了。三毛,多么响亮的名字,人人都想消费这个名字,却没有人体谅,这个名字背后,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陈平。这样的生活,她厌倦了。

  三毛的精神,是出世的;而她的肉体,却是入世的,在红尘中陷得太深。这种精神和肉体的分裂,必不能持久。最终,要么一方投降,要么同归于尽。其实,在肉体消亡之前,她的心,已燃成灰烬。她只能选择后者。

  三毛酷爱《红楼梦》,曾于文中说,死后不要烧纸钱给她,烧一部《红楼梦》足矣。若以红楼人物比拟,她既有湘云之憨直,又有宝钗之忠厚,更有黛玉之敏感。虽在父母身边,她却一直是客人,时时有寄人篱下之感。她也酷爱张爱玲,以张为原型编写剧本《滚滚红尘》,成为经典。张爱玲的两句话,她应该有刻骨铭心的感受:“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蚤子。”“这世间没有一种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她爱这华美的袍,却受不了蚤子;她爱世间人,却无意间看穿亲情和友情的千疮百孔。她走了,留下一个名字,叫三毛。

  所有读三毛的女人,只要活过她的年龄,都能读懂她文字背后的满目苍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