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奇幻小说 > 洛蓝的西游记 > 祂她他(上)

  我的名字——最近有人叫我卡卡,看上去像条狗,其实……我并不太知道我现在到底算什么。因为我早已不是当年的自己了。

  这个我出生、长大、修炼的星球同样变化很大,所处的空间也不是原来的那个了。当年这里并没有那么多会说话的猴子——甚至根本没有猴子,只有四脚兽——现在的人叫做恐龙的。

  我和那些鸟兽根本谈不上有来往,他们老想吃掉我,又抓不到我,真是又蠢又笨。

  唉,都是很久很久前的事了,恍如隔世一梦。

  我一直都以为,过去的就永远过去了,模糊了,就扔到脑后,定是再也不会想起的,因为回忆毫无意义,那是衰老的标志。

  但是我错了。有一个人是永远无法忘记的。

  前几日冥冥之中,我在沉睡中再一次闻到了人参果的香味,于是我再一次听到了祂的声音。我的灵魂再也不能安稳,心绪在不停起伏,心结打开又缠上。

  一闭上眼睛就会想起当年许多琐琐碎碎的小事——原以为早已遗忘的,无聊的,痛恨的,却让我感激的东西。

  这千万年算白修行了!思念没有淡去,恩怨总在心头。这是业债。

  原本以为放逐自己到深深的海底,让冰海做隔绝世俗的壁垒,会很安全,可以细细地修行。没有谁敢潜入这个深度,来打搅我的孤独。孤独让我高贵而美丽……但这样的生活是苦的,没有回味,也没有余味,只是寂灭。

  但是我……还年轻。

  虽然只有避世离群让我平静,但我为什么偶尔会后悔青春虚抛,光阴虚度?距离上一次醒来,可能已有百万年了吧。我没有进益哪怕一分。

  是不是静修其实错了?或者混迹于红尘才是真正的修心?对啊,从修行、修心到修神修魂,躲起来恐怕也不是个事吧。至少仙人最需要的“德”,就赚不到。听说没有德,在修仙界寸步难行。

  可能修到了一定阶段,你就会变……比如最近,我变得喜欢热闹,渐渐喜欢被打扰,接近人就觉得舒服,还老爱多管闲事……

  天啊!我成了个大妈!或许有一天我会去跳广场舞?可是我还是个女孩子欸。

  我意识到自己变得琐碎了。我开始留心周围的一切,看着万物发呆——于“镜观”处惹尘埃,毕竟我不是石头。虾或浮游物,曾是如此的不值得一提,渺小而滑稽——现在再观之,也具有了意义。看它们执着地做一件事,心无旁骛,简单,无我,无他,无二的神态让人感动,让我震撼,也深有所得!

  所以躲避红尘根本不是静虚生明之道、无二之简!不经红白,哪能知黑?不识荣,何可知枯?见过高,方知其下。识得雌,方知有雄。必要过淤泥,方知何为“不染”。必须食苦饮甜,方知“真味恬淡”。必要经俨涣敦旷,方能“有识不殆”。

  修行就是逆天,而修行之士尽殁的原因大概是——他们允许自己被身体带着走。而修行之精进就是磨去“本我”,寻找“超我”,最后“无我”。

  也就是最近,我才真正明白了,为何我拥有无尽的寿命,强悍的法力,但道行如此低微的道理……原来是走错了方向!这是上苍对我拥有无尽生命的惩罚吗?

  你不会相信,我是洪荒灭世前留下的古老物种,现世里再没有第二个同类了。早已没人听说过我们这个物种,也没有人见过我们,当然,我深潜海底避世时,也不想去见谁。

  原以为修行当远,莫要为凡俗所打扰,现在看来是我狭隘粗浅了。

  万事万物都有道与理,这个世界最深的规律就在这一鱼一虾,一草一木之中。知其所来,当规避其所止。察其所以然,当更改其所之。得大者于天地间,当再还于天地,独立于天地,跳出来结束因果。

  因果有毒,是以不敢。

  接触红尘,只能让人心死——他们终究是要离开消亡的,我却不会。最后一定又只留下我一个,拼命去遗忘那些快乐悲伤。

  不死非福报,而是诅咒。

  这么多年来我也从未努力去争取过什么,两手空空:不聚财,不积德,不行善,不为恶。所以只得豁达——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不增不减,不垢不净。

  可是命运却依然放不过我,刚刚登陆,人劫就来了!我闻到了心痛的味道——我喜欢上了那个叫Oscar的小孩。

  那天晚上,我独自游荡在荒原,身后留下一串串水渍,就像大海的泪花,迅速地被大地吸收,成了无关紧要的小事。无数的野兽,无知无识的野兽,忽然纷纷向西奔跑而去,似乎有什么在召唤他们。

  自从有了灵智之后,我的本能在消退,我的感知渐渐被智识蒙弊。我完全不知道这些全赖本能行事的小东西发现了什么,是什么触发了万兽朝元。

  我缀了上去,发现唯一的答案——有人打通了两个宇宙,找到了人参果树,形成了通道,开始了修炼并且以某种方式召告天下。

  这个小孩向我走来,带着爱,全心全意地想对我好。我的心开始狂跳,某种久远的本能悸动占据了我的身心,我腿软了,完全迈不开步子。他的手温柔地摸上我的头,我又期盼又害怕,我想逃,却感觉逃也逃不掉,而且我也不敢——似乎若是逃走了,我将失去一件极重要的,生命攸关的东西。

  我感觉到了全身心的渴望——我需要被爱。如果爱是毒,恐怕我已经沾染上瘾了。如果爱是因果,恐怕我已经躲不过了——这种压迫而吸引人的感觉很陌生。刺刺的,痒痒的,毛毛的,软软的,甜甜的,涩涩的,酸酸的,凉凉的。

  第一次Oscar贴近我,紧紧地抱着我的时候,我差点哭了。我的尾巴开始甩,想停也停不下来,我的身体失控了,我只想溶解在他的怀里。真太羞耻了,做狗只是玩玩的,结果就变成了真狗。

  回想当年祂也曾那样捧着我,抱着我,爱着我……彼时我只是普通的小海龟而已,尾巴甩得很蠢的样子。游到祂的脚下,和其他的十万八千个物种一起朝拜祂。

  在祂面前,我曾看着成千上万的强大的恐龙、蜥蜴、鲨鱼、飞龙、鱼龙扑向祂,朝拜祂,乞求垂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