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路过金庸世界 > 第五十四章 夜半无人私语时

  明月当空,真是会佳人的好日子。路过远远地跟着丁典,瞧他捧着花到凌府后楼,看他轻轻一跃上楼阁,将花盆放在了窗台上,然后又悄无声息地退回来。

  “路兄弟,你说她明日看到这盆花,会不会想到是我?”

  路过跟着他,本来就没想过要躲着他。他只是担心丁典在这里惹了什么麻烦,到时候不好收拾还连累他,因此不如就近跟着,也好随机应变。

  既然丁典开口唤他了,他也就从后头出来了。

  “等明日看不就知道了?”他试着提气,想看看自己能跃起多高。他照着神照经的运气功法,气沉丹田,膝盖微屈,腾地向上跳起。

  他没试过这本事,本意只是要够着最低处的树杆,没想到脚下一空后,丹田一股热气出来,身体忽然轻了许多,再不像以前一样,顶多跳起半米高,就被地球引力这混蛋把他给拉了回来。

  他这一跃已有一丈来高,丁典手臂下摆,抓住了他上扬的手腕,然后轻轻一提,把他提了上去,赞道:“路兄弟,你进步好快!”

  丁典所躺的一根树枝离地两丈,与对面的阁楼一般高了。路过这一跃毫无技巧,完全出自于内功,自是神照经的功劳了。

  路过见修习十来天就取得了这种效果,也是十分高兴,没想到自己居然是有点天赋的。他还以为以他生活在武功完全没落的现代,不可能有天赋学武呢。

  兄弟俩躺在树干上望着树缝里露出的明月闲聊,倒也别有一番趣味。丁典说起当年浪迹江湖的事,又说起关外的事。末了,便又想听听路过这六年的经历。

  路过早就在树杈处躺着睡着了。

  他是听到丁典问他的来历过去,不能说实话,也不想扯谎骗他,因此干脆装睡。但没想到的是,装着装着,居然真的睡着了。丁典见他睡着,轻叹了一声,枕着手臂躺在树杆,望着月色笼罩下的小楼,小楼窗口花影婆娑,他心中七上八下,又是欢喜又是害怕,哪里能像路过这般无牵无挂躺下就能睡着?

  他不知道,路过在梦里,迷迷糊糊,置身在一片黑暗中,每次看到这样纯粹的黑,他几乎要打内心深处涌出浓浓的害怕来,下意识就排斥。他这一排斥,黑暗里似乎就多了光晕旋转,变成了黑夜。夜色中渐渐浮现出一个女子的身影,那身影极淡,他甚至根本就看不清楚,但凭直觉就能看出来是个女子,如烟如雾,仿佛被夜色遮掩。

  那女子有着幽怨的眼神,有着温柔的嗓音:“兰溪,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那轻轻的叹息,真是要将他的心脏都叹出来,好像他是做了什么千不该万不该的事似的。

  变成了怎样?路过在梦里回得理直气壮。什么人啊?他怎样是他的事,别人来管什么,还这么说话不干不脆,纯粹给人添堵。

  那女子没有再说话,仍旧是一副幽怨的表情望着他,掩在夜雾里,也不靠近,也不远离。半晌,轻忽的身影忽然转身,要融入夜色里消失不见。

  “喂,说清楚点!”撂下这种话了救人,也忒不负责了!路过心中气恼,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冲动,他伸手去,要抓住她,结果一抓却抓了个空。

  “啊哟!”路过身子一空,叫了出来。紧跟着一顿一扯,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居然悬在半空,这一下把他所有的瞌睡都吓跑了。

  “路兄弟!”丁典手一提,又把他给拉了上来,问道:“你做什么噩梦了?”

  噩梦?路过一头雾水,他做梦了?这样也能做梦?他甩甩头,竟然想不起到底做了个什么梦,只是心中有着莫名的怅然,然后他忽然发现手里传来奇怪的感觉。

  他手里抓着一个毛茸茸的东西。

  定睛一看,居然是那只鹦鹉。鹦鹉被他抓得死死的,使劲伸着脖子,拼命努力要呼吸。

  路过赶紧松了手。鹦鹉“啪”地一声掉下去了,然后就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路过生怕自己捏死了它,连忙跃下树去把它捡了起来。却见它耷拉着头,有气没力,好在胸口缓缓有动,还没死。

  丁典也跳了下来,道:“差不多一炷香之前,这鹦鹉不知道从哪里飞了回来,然后就歇在你身上了。后来你开始做噩梦,它要叫醒你,就被你抓住了。路兄弟,这鹦鹉还真是聪明,你养了几年?”

  路过没好气地把鹦鹉提了起来,道:“是,聪明,聪明到连话都不会说。”

  鹦鹉转过头来,瞪了他一眼,挣脱他的手指,扑腾扑腾飞上树去了,然后把头昂向一边去,作出一副不理人的姿态。

  路过有心也显摆,轻轻一跃,跳上树枝。那鹦鹉见他居然追了上来,诧异地瞪了他半晌。路过得意一笑,抱着双臂好整以暇让它瞪。

  鹦鹉又往上飞了一级树枝。路过微微一笑,又跃了一层,仍旧追着它。鹦鹉似乎是看傻了眼,不敢相信地又瞪了他一会儿,又展翅飞上更高的一层。

  路过衡量了一下着高度,有些迟疑了。但也没迟疑多久,他再次跃起,在对面一根相对较矮的树枝上借力停了一下,又飞到鹦鹉所在的树枝。总之,他就是表明,非追着它不可。

  鹦鹉毫不示弱又往上飞,扑腾扑腾,翅膀刻意扇得非常响,最后停留在一根枝头上,俯瞰着路过,挑衅又得意。

  路过这下真傻眼了。那树枝的高度,要跳上去不是难事,难的是那树枝撑得住一只鸟重,却撑不住一个人重。

  这鹦鹉,果真是聪明,就是可惜了天妒鹦鹉,不能说话。若能说话,恐怕会让人以为是精怪杀了来研究了。

  路过也瞪了它半晌,忽然又微微一笑,作势往上跃去。那鹦鹉见状,紧张地立刻扑腾扑腾地张开翅膀朝他飞了过来。路过一伸手,不费吹灰之力,又抓住了它。

  鹦鹉在他手中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来,不出一会儿了解了自己处境后,又愤怒了起来,用力拍打着翅膀,抗议地叫他松手。

  路过摸了摸它,让它顺顺毛,道:“你若不下来,我就真往上跳了。放心,这树也不怎么高,顶多摔断腿而已。而且是我自己要跳的,摔断腿我也不会怪你的。”

  他当然不会说,底下站着丁典,摔不了他。

  鹦鹉的气焰矮了下来,停止了扇翅膀,一双因愤怒而又黑又亮的小眼睛也暗淡了下来。

  “这是在做什么?”丁典窜上树来,非常好奇地望着路过和他手里的鹦鹉。他觉得自己是不是疯了,居然感觉到刚才鹦鹉飞下来是要救路过,结果却被他抓住了。

  路过笑着松了手,道:“没什么,它在生气。”

  鹦鹉扑腾又飞走了,歇在高处树枝。路过伸出手悬空。那鹦鹉瞪着他,似乎昂首骄傲地坚决不理他。僵持半晌,路过轻叹一口气,要把手收回来,鹦鹉却腾地一下又飞了下来,落在他手上,却还是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模样。

  丁典瞪着这一人一鸟,叹为观止,问道:“路兄弟,这鹦鹉你养了多少年?”

  路过回想了一下,当初在乾隆的皇宫,这鹦鹉似乎是出生没多久连飞都不大会飞,就掉了他身上,然后从此认定了他是主子,一直跟着。本来他对只哑巴的鹦鹉没兴趣,都是程灵素在照顾,结果后来慢慢相处中,发现这只鹦鹉居然能听得懂人话,还会有类似人的情感表达,甚至在他危难时刻居然能想到找人来救命。他觉得新奇,就一直带在身边。

  没想到,这次他换坐标后,这只鹦鹉居然也跟着换了过来,他心里对它自是不一样了。若说以前待它不过是一只聪明的宠物,在这里这的几日相处,却是已经当它当作同伴了。

  谁叫这同伴还有着能出奇招的妙用?就只可惜,跟他似乎有些道不同。哎,他不过就是利用它,让它察觉他们在凌府中遇到了凶险,于是跑去朝水岱等人报讯,示意他们在凌府遇险,骗了他们进凌府来,好让外头守着凌府围墙的人撤去罢了。

  怎么它居然还跟他气了这么久?

  路过漫不经心地答道:“有些年了。养得都要骑到我这个主人头上来了。”他摸了摸鹦鹉头颈处的小绿毛,道:“好啦,气也气了这么久。这些天你上哪儿去了?”

  鹦鹉当然没办法回答他的话,脚底下却忽然传来一个小女孩的娇嗓:“神仙叔叔!”

  路过吓了一吓,差点就要摔下去。怎么水笙会在这里?

  底下站着的正是水笙。她昂头看着他们在路上,也轻轻跃起。她步履轻盈,轻功居然比路过还好一些。路过心中那一丝得意,顿时烟消云散了。

  “别上来了,我们正要下去。”他制止了水笙,同丁典一起跳回原处,仍旧对着凌霜华的阁楼。水笙正好跃到这高度,过来与他同坐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上。

  “神仙叔叔,我就知道你没事!那个凌大人哪有本事擒得住你?”水笙笑眯眯地说着,崇拜无比,道:“你怎么这么天都不来找我们?要不是不定现在还在睡觉,见不到神仙叔叔啦!”

  路过扫了一眼歇在肩头的鹦鹉,心中暗骂,原来是它出卖了他。没想到他担心丁典会被发现,结果先暴露的居然是自己。这下被水笙知道了,还真是有些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