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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蓝田的使命

  朝政清明之时,儒家弟子就会纷纷进入朝堂,为下谋福利,朝政黑暗的时候,富裕的弟子们就会独善其身。

  所以,今年秋日,勋贵之家的子弟很少有通过秋日大考进入朝堂为官的。

  往年太学的学生在学习够三年之后,就会进入朝堂观政,为将来外出做官做准备,今年,则不然,更多的学子认为自己才学不够,还需要学习……

  刚刚成为太学祭酒的云琅很是理解学子们的顾虑,特意准许他们多在太学中学习一年,跟着学问高深的博士们,游学下。

  如果不是因为刘彻不同意,云琅都想亲自带着太学生们走一遭大汉国的山山水水。

  在太学中与曹襄一起钓鱼,烹鱼,喝酒,渡过了愉快的一,才回到家,就听儿子起了卖糖果的王温舒。

  云琅想了一下,就对云哲道:“王温舒此人是不可能悔改的,心如铁石这四个字就是指王温舒。

  假如没有什么阴谋的话,那就只能明,卖糖果可以让他感到愉快。

  不过啊,这个原因的可能性很。

  坏人,就是坏人,如果他某一在做好事,那只能明做好事会让他获利。

  你千万不要认为王温舒已经心如死灰,就等着陛下宰杀他呢。

  像他这种人,被人家关在地牢里,生生忍受了将近六年的非人折磨,即便如此,他依旧坚强的活着,给自己一份活下去的希望。

  苦心人不负,他等到了……六年羞辱一朝洗雪,儿子,你没看到王温舒刚刚出狱后的模样,如果看了,你就不会认为王温舒有什么好的改变了。

  相反,他只会变得更坏,以前只是一头恶犬,现在,他就是一头恶鬼!

  从他那里买来的糖全部丢掉,连狗都不要喂!”

  云哲点点头道:“我当然不会拿来吃的,半路上就丢掉了,看到了王温舒怎么做七彩糖,告诉厨娘,厨娘没什么难的,正在做,还味道要比王温舒做的好,颜色也更加的好看。

  父亲,王温舒既然很反常,我们要不要监视一下他,我担心那某一发疯了,会把毒药弄进七彩糖里给别人吃。”

  云琅摇头道:“不用,现在所有人想要应对的人是陛下,随他们去。

  六后就要成亲了,紧张吗?”

  云哲笑道:“可能是跟蓝田太熟的缘故……孩儿想紧张,却紧张不起来。”

  云琅大笑道:“这一点上,我们父子倒是想同,跟你母亲成亲的时候呢,我也没有紧张的感觉。”

  “卓姬娘,不紧张,也就不在意,这话对不对?”

  “对,也不对,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有一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

  一旦走进了内心,就会成为我们的亲族,既然是亲族,就要相亲一生。

  两个人从相识到相爱再到相亲需要我们花费很大的力气去维持,我觉得我们父子都有这样的恒心与毅力。“

  云哲叹口气道:‘真的很艰难。“

  云琅笑着指指儿子,然后就背着手进了内宅。

  有些话不能多,身为父亲,有教导儿子的责任,不过呢,在情爱这件事上,云琅觉得自己做的不如儿子做的好。

  白了,自己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孤儿,而云哲不同,这孩子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接受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教育,与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少年为友,与这个世界之王朝夕相处,并且娶了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女子。

  他如约成为人人都期望他成为的那种人,他心胸宽广,仁慈,大度,善良,博学,且睿智……

  他应该是幸福的,也必须是幸福的,云琅觉得这就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努力奋斗的所有意义。

  云琅并没有将孝顺这两个字放在儿子的评价范围内,这样的孩子不用强调,他本身就是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这只有刘彻那种可怜人,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孝顺,不但要孝,还要顺。

  在很多时候,对刘彻来,顺比孝更加的重要。

  自从求亲成功,宋乔就对云氏进行了一番装修。

  昔日云琅带着孩子们一起修建的那些工人宿舍一般的建筑被宋乔毫不留情的给推倒了。

  虽然那些住习惯聊仆妇们不愿意离开,并且颇多怨词,等到新的楼阁在山边建造起来之后,她们却欢呼雀跃的就住进去了没人留恋那些破旧的筒子楼。

  筒子楼的原址起来了一座气势恢宏的巨大楼阁——蓝田宫。

  修建蓝田宫的钱是刘彻出的,蓝田身为新一代的长公主,帝国应该给她修建一座宫殿的,只是蓝田不愿意离开云氏,所以,这座蓝田宫就落在了云氏庄园里,与长门宫遥遥相对,只要阿娇,蓝田愿意,每早上借用的千里镜,就能相互打招呼。

  掩藏在树林里的缫丝作坊也被宋乔毫不留情的给推倒了,那里要成为蓝田夏日的居住地。

  一座满是赤身裸体妇人劳作的地方,有损云氏门风,一些胆大且不要脸的云氏妇人,居然会在劳作之余,敢全身上下就穿一条短裤,径直从缫丝作坊走半里路去温泉池子洗澡……

  被梁翁呵斥过几次之后,那些妇人不但不改,反而变本加利的当着老梁翁的面招摇过剩

  每次都害得梁翁落荒而逃。

  这一次,趁着缫丝工艺被云氏工匠大量改良的机会,宋乔将这些喜欢光身子乱跑的仆妇们终于撵出了后宅。

  蓝田宫,夏宫建好之后,蓝田却非常的不喜欢,趁着将要成亲的机会,早早地就把自己的心爱之物全部搬到了云哲现在居住的楼里,以致这座原本宽敞的楼,现在更像是库房。

  宋乔过蓝田无数次,她却倔强的认为,她跟云哲只需要一张够让两人容身的床榻,其余的都是没必要的摆设。

  老虎已经很久没有去找蓝田玩耍了,哪怕蓝田那里有世上最美味的肉食,老虎大王也不去。

  对于一个把自己当做苦力的人,老虎大王永远都是敬而远之的。

  宋乔准备把云氏宝库里的宝物分出一半来放置在另外一个仓库交给蓝田掌握,蓝田却一口回绝,还特意将自己多年来储存的宝物,一样样的放进了云氏硕大无朋的宝库里,声名这是云氏库藏,等宋乔百年之后再由她来掌握。

  宋乔对此极为感动。

  宋乔很感动,苏稚却愤怒的厉害。

  蓝田对金银财宝没有半点兴趣,却对她的研究方向非常的痴迷,若不是云琅严禁蓝田去触碰尸体标本,蓝田早就充当无数回屠夫了。

  面对苏稚的控诉,云琅一笑置之,蓝田这孩子很可怜,虽然享受了这世上的荣华富贵,却一样有自己必须完成的工作……比如彻底衡量云氏的力量。

  闺女就要出嫁了,阿娇却更加的怜惜闺女,母女二人似乎有不完的话。

  “阿哲家里有宝库七座,没什么好的,也就是金银财宝多了一些,有些即便是很罕见,在女儿看来,这也算不得什么。

  是七座宝库,真正装金银财宝的只有一座。剩余的六座宝库中,一座装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机关消息,有可以飞的木鸟,有几块木条组成的各种锁具,举阿哲介绍,有了这些锁具,木料建筑的结合才算是有了跟脚,利用这些锁具建造出来的宫殿,城墙,房屋才会结实,美观。

  一座宝库里装着正在研究的新的染料,新的燃料,新的马车,新的船,新的工具,新的农具,阿哲,看了云氏这座宝库,就该知道大汉国未来几十乃至上百年发展的方向。

  我还听云氏已经开始研究昔日方士们使用的一种叫做“火药’的东西。

  还有一种奇怪的散发着呛人气味的水,阿哲把这个东西叫做硫酸。

  他还,这东西是云氏最大,最重要的一种发现,已经有二十几个工匠,正在研究这东西。

  阿哲很希望在未来五十年内能彻底发现,这东西的秘密。

  苏稚有一个宝库,在骊山上,她不准我去看,后来被我央求阿哲母亲,勒令她带我去……”

  蓝田着着,声音渐渐地低了下去。

  阿娇喝了一口茶水,瞅了一眼低着脑袋的闺女道:“啊,怎么不了?”

  蓝田难过的道:“越,越对不起阿哲。”

  阿娇白了闺女一眼道:“总算是不太傻。”

  “可是,父皇……”

  不等蓝田把话完,阿娇就冷冷的打断她的话道:“你过好你的日子就好,大汉国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操心。

  即便是操心,也不能通过背叛自己丈夫的方式来达到。

  你生就是潢贵胄,要有自己的决断,如果你一心为大汉效力,为你的姓氏效力,直接去做,目前而言,长门宫,云氏都是属于你的力量。

  你若是担心云氏对刘氏产生威胁,那就控制好云氏莫要让他走上邪路。

  很多事情没必要告诉你父皇,也没有必要告诉我。

  你父皇如果想知道,就自己去问,我如果想知道,也会直接去问云琅。

  我的孩儿,母亲告诉你一个用了一辈子才弄明白的道理。

  记住了,对自己的家人,最好用阳谋,千万不敢操弄权术,千万不敢使用阴谋诡计。

  想要什么就直,就努力去争取,哪怕厮打都无所谓。”

  蓝田吃惊的看着母亲道:“万一阿哲不喜欢……”

  “用阴谋诡计弄得家里乱糟糟的,云哲就不是喜欢不喜欢的你问题了。

  另外,你要嫁去的人家是大汉国着名的狐狸窝,我的儿,不是母亲看你,你去了云氏操弄阴谋,只会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