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灵殊 > 第三十二章

  山民惊得没厥过去。而随着小厮的一嗓子,石狮子门里稀里哗啦,强力壮的家丁、粗腰大嗓门的仆妇、甩着白苍苍胡子的老家人、梳着油松松辫子的大丫头,有家伙的抄家伙、没家伙的拎个绣花剪子捣衣杵,挽着袖儿、拎着裙摆儿,呼着喊着拉着扯着全冲出来了,张家威严的大门就从来没这么闹过。石狮子蜷着髦发、歪着脑袋看山民跟他的骡子天旋地转淹没在张家胳膊腿和唾沫星子里。此此景,它很有兴味的推测,怕是再过十年八年都不一定能看到了。

  山民其实本来可以逃过这一场揍,但是他的舌头是很笨拙的,挨了最初的袭击之后,就更笨拙,旁人总想:做贼心虚!倒没全冤了他。这顿生活就跑不了他的了。

  披头散发的张夫人呼天抢地的出来问话了,山民挨的揍更狠。唐宅闲杂人等自告奋勇见义勇为的出来排解了,并无助于山民的解救,直到张老爷紧赶慢赶撩着长衫跟好邻居好同事唐老爷一起从衙门赶过来——也亏得他们家住得离衙门近——山里人得以保留一口气在,像个破口袋似的、但好歹是活着的被人拎了起来,断断续续说出了那句重要的话:“山脚……绿罗……他说,爹娘救救……”

  一行人马顿时呼啸着往绿罗山去了。

  那个时候,太阳彻底的落了下去,山石在太阳里昏昏沉沉烘得的暖气、又在月亮里一丝丝的丧失,空气已经很有些凉了,张夫人生怕自己的儿子即使还活着,也已经被冻伤——唉,成儿还病成那样呢!命怕是保不住了,毕竟的保不住了!她想砍碎了那山民、给自己儿子抵命。

  行至山脚,他们没看见山民口中的大蛇,只看见一团花灿灿的大毛毯子、盖着毛茸茸的两个孩子的头。张夫人恐怖的叫了一声,她认出来那毛毯子是只野兽,山猫抑或豹子——总之是野兽,她亲的孩子的命保不住了,那头下面——或许已经没有子了。墩墩的小子被吃空了呀!

  她的尖叫声令月亮都抖了一抖、白着脸儿躲进云里去了。那只豹子耳朵尖儿一闪,不满且不屑的斜了这聒噪人类一眼,无限优雅高傲的站起来,踮着四只柔软脚爪走开了。

  它上一点妖气都没有。就是正道的山兽。倒是透着灵气。应该是天地灵气所钟的山兽。

  受它呵护的两个孩子,迷迷糊糊揉着眼睛醒过来,头下面有子,两个小子依偎在一起。小孩子嘴巴扁了扁,大孩子睡眼惺松看着众人,没有反应过来,一只手还环在小孩子肩上。

  “成儿!”张夫人扑了上去,百般唏嘘、千般抚。她的宝贝儿子一点事也没有,甚至连烧也不再烧。他的病神秘的好了。

  “娘,她是碧萝。”小张成在娘怀里,口齿清楚的说。

  张夫人忽的哆嗦了一下。

  月光照下疏影。淡淡的雾气缭绕在夜山中,是微蓝的,像什么远古怪兽的血。这血液令人觉得寒冷。

  “娘,我们带她回去吧,我答应过她的。”小张成又道。

  张夫人默默看那小孩子。小小女孩无畏的张着眼睛看她,皮肤美丽似月光下的蜂蜜糖。小张成说,他答应了她。

  唐锦平当天晚上知道小朋友没有死、并且比以前更健康的回来了。他有点害臊:稀里哗啦哭过一场,结果人家好好的回家了,这似乎是臊人的,虽然他也说不清为什么。

  至于张成带回来的那小小女孩子,是什么份呢?丫头老婆子嘁嘁喳喳,说张家以前是有个武师的,那武师也确然有个小女儿叫碧萝。张成六岁时,碧萝满岁没多久,张夫人抱着儿子回娘家,武师随车保护,把自己小女儿也带上了,结果路遇山贼,武师奋勇护主,保张夫人与张成毫发无损,自己女儿却失落在山中,再也没找回来,大约是死了。张家厚待这位武师,他有了钱,几年后就回乡养老了。

  “有谁能在山中这么多年呢?”丫头老婆子们磨尖了舌头、咬着耳朵根,“就算活着,张家小少爷怎么认得出她呢?她是妖精、山魈!迷了张家小少爷的心!”

  唐家因此止小锦平去张家玩。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有山魈的人家还是躲着些好。

  唐锦平只躲了一天。

  其实也不能全怪他,他并没有特意想违反父母令,找张成玩儿什么的,只不过是到后园捉个蛐蛐嘛,只不过后院的围墙外头就恰好是张宅——对,当中连个小巷子都没有,两家真正一墙之隔。

  而碧萝又刚好就跑到了后院来。

  唐锦平听到那边老妈妈鸡猫子鬼叫:“我说你这孩子!哎呀,碧萝姑娘!你不能这样!”

  这称呼不尴不尬:若是把碧萝当丫头,张宅当了多年差的老妈妈够格直接喊她丫头片子,何必敬称姑娘;若是把她当养女呢,不管她年纪多小、多么的不懂事,老妈妈都得称呼她小姐。至于姑娘什么的……像是忽然来投靠的一位穷亲戚,赶又赶不得、留又不愿、当下人又使不得、当上宾又抬举不上,两头不着边。

  唐锦平悄悄儿从狗洞里探出头去。

  那时候他还小,什么洞,对他来说,都只是个洞而已,钻之不妨。要说知道呢,也知道钻这玩艺儿让大人看见有些不妥,幸好这洞靠张宅那边是有灌木挡着的,不容易被发现。小锦平早摸得清清楚楚。

  他探出脑袋去,透过灌木的缝隙,看见一个女孩子光脚丫子啪啪跑着,烟湖色衣裳扯破了,露出一边儿肩膀,肩膀皮肤是金棕色的,与她的脸蛋一样。她的脸,俊秀、结实、绷得紧紧的,眉毛那么浓、眼睛那么冷酷、鼻子翘得那么桀骜、嘴巴撅得像朵花骨朵儿,连下巴都尖得荒唐,她全都不规矩、不合适,头发又硬又粗又乱的披着,一只可怜的小珠掠子挂在上面,已经被扯坏了。本来应该还有钗子、或者簪子吧?反正也被她扯掉了。她并且还在继续撕扯上的衣服,一边跳跃着躲避老妈子的追捕,敏捷得像只羚羊。

  真是个小疯婆子!唐锦平吃惊得张大嘴巴。

  可是……打动他心的,是什么?花匠用了十年时间才栽培成功的出尘兰花,不曾给过他这种感觉;东边最有名的戏角儿台柱子唱一出最拿手的戏,也没有把这样的感觉注入他心里。这么久以来,金石、书画、古琴、碗莲、诗三百思无邪,一切的一切他按照大人的心意学习、欣赏,赞叹着美啊、雅啊,或者批评俗气、杂乱,经常也能赞叹和批评在点子上。没有人认为他的心是死的,他也从来不认为。可是,如果从前不是死的,那现在这种萌动的、鲜灵的、长舒一口气、惊奇的张开眼帘的,算是什么感觉呢?难道不是活过来、醒过来,像沙漠第一次涌出清泉、种子第一次遇见天吗?

  这个野猴子、这个小疯婆子,这个根本没意识到他在这里的家伙,她有什么资格成为他的清泉和天呢?

  唐锦平目瞪口呆的看着她。她还在把衣服往下扯,非扯光了不舒服。太没教养、太不像话了!唐锦平心里的良知受到惊吓,但另一部分什么地方却酥酥麻麻的慌张喜悦。很多年后他问自己:唐锦平,你这么下作,看到小女孩子撕衣服你开心?

  他责备自己一遍又一遍,一遍遍都委屈的回答自己:没有,好像真的没有,诲诲盗什么的……真的没有。一定要形容的话,最多像是一棵野草放肆的生长、两只狐狸在雪地里奔跑——打了委婉的比方,仍然是禽兽。或者更糟,野草什么的,禽兽都不如。唐锦平很哀戚。

  张宅老妈妈还要哀戚,追碧萝追得腰都快断了,真想由她去吧,可是这是张宅啊!张宅能让一姑娘光着股吗?哪怕她才六岁!

  老妈妈毕竟把碧萝bī)在墙角了。碧萝弓起背,如一只小兽,趾爪紧张,喉管里咝咝出声。老妈妈一时倒也不敢冲上去,两人僵持着,却听有人叫:“碧萝。”

  张成换了一青灰长衫,像个小大人,还是瘦、脸上还是隐隐的病容,但眼神是关切、温和的,向碧萝遥遥伸出手,碧萝就安静了,迷惘看着他,仍然有随时打算抽逃跑的意思,但至少是安静了。

  张成含笑道:“碧萝,到我这儿来。”

  老妈子立刻尖声道:“少爷,您当心她的牙和爪子!”

  “是指甲,不是爪子。”张成从容而坚定的纠正她,继续对碧萝道:“到我这儿来。”

  碧萝走进他的怀抱。绕过老妈子,老妈子只是个障碍物,有点儿讨厌的障碍物,她不在碧萝的眼睛里。唐锦平觉得自己如果当时从狗洞里钻出来,进入她的视野里、也仍然不会在她的眼睛里。晚了,从一开始就晚了。碧萝********的打量着张成、研究着张成,带着她幼兽一般的警惕、小小心的接近着张成。她的心眼只有那么一点点小,再也分不给别人。

  张成抚摸着她的头发,慢慢把她的乱发理得顺了一些、又替她把衣裳拉整齐些,从老妈子手里接过绣花袄子给她披上。

  “嗯嗯!”碧萝不悦的哼出鼻音,扯着外:“不舒……服。”口齿不清,“舒”发得像“呜”,有一种动人的稚气。

  “以后会好的。”张成不跟她生气,只用很轻的力道、不断的坚持着,“一开始可能是有点不舒服的,习惯了就好了。每个人都是这样的。”

  碧萝把衣服抓下半尺、张成给她拉回三寸,过一息看她抓着头发顾不上衣服了,又拉回两寸,碧萝顾此失彼,总之知道有个东西要披在上、有个东西要插在头发里是注定的了,幸好鞋子踢开了暂时不用穿回去,也算反抗有了点成效。猛听见张成说什么“每个人”,她奇怪抬头:“每一个,都?”

  “是,”张成肯定的点头,“每个人都是这样的。”

  唐锦平腿股上忽然挨了一下拍打,回头,十八岁的大丫头对着他笑,手指头羞羞脸:“你趴这儿做什么?”张成忙“嘘”了一声。

  大丫头也听见了对墙的声音,拉他起来,压低嗓门道:“快回去,换了这脏衣裳。给老爷夫人见着,还有场淘气好生呢!”

  唐锦平便拉着她的手回去。天气是有些了,大丫头袖口露出一段手腕,又白又圆润,透着甜甜的脂粉香,她的那双腿,是成年大姑娘的腿了,裹在竹青色梅花镶边撒脚裤子里,膝盖之下倒也罢了,膝盖之上紧绷绷的。唐锦平觑着,假意装作脚滑了,往她上一倾,撞着了又软又有弹的腿,鼻子都埋在里面,倒没有想像中的香,有股子说不清的味儿。

  他心跳得要出了腔子。

  大丫头急着扶住唐锦平,不虞有它,埋怨道:“怎不好好看路?瞧,脸都涨通红!这一头的汗!”抖开帕子给他擦拭。唐锦平躲开了。

  还是不一样的。心跳跟心跳还是不一样。他想念那只扯脱衣服乱跑的小野猴子。可是爹娘拘得他越发的紧了。

  足令实行了足有半个月,泥土被一场场暮的雨下透了,跟它上面的植物一起迈入初夏,散发出成熟酥软的气息,葡萄藤上探出了青葱指尖般可的嫩果,张家老远请来武师老婆来相看过张成带回来的野孩子,老婆还记得亲生女儿的一些特征,说,真是我那碧萝。可碧萝认不得她,一点也不认得,像只陌生的小狼那么警惕的盯着她,武师老婆也罢了,说,当初就当她是死了的,如蒙不弃,给张家留着作丫头罢。

  张夫人不答应,说你家武师忠义,这么多年我们也没把你们当下人看,怎么反把你们的女儿拿来当丫头呢?再说,这次成儿病好,恐怕也有她的功劳——她有福相哪!流落深山这么多年,牲畜也没害了她,可不是大福气?给我作个干女儿罢,只要你们舍得。

  武师老婆千恩万谢,外头却难免有议论:一个野孩子,谁知道是福是邪呢?也敢收为女儿!

  谣言若一个个的去辩,那是辩不过的。何况子一天天过去,一向体弱多病的张成不但没病死、倒是一天比一天健旺,妖魔缠上能有这功效?那也不叫妖魔了!于是又有说碧萝是沾了山里的灵气回来了。张老爷又很有深意的到处说:“流言止于智者。”唐老爷想想,自己是智者,并且自己也多沾点灵气,就把儿子的足令解了,唐张两家依旧来往。

  唐锦平跟放开链子的小耗子一般,吱溜就蹿到张家去了。找张成玩儿,是一部分原因,另一部分渴望着看见碧萝。

  碧萝已经懂事得多了,衣裳好歹穿在了上、头发也总算梳了个总角,但那副模样,怎么看怎么的沐猴而冠,连养熟了的叭儿狗都比她像人样,唐锦平就难免笑话她。她把眼珠子一剜,冷冷的,像利牙在他心上咬一口,被咬了一口他还是舍不得不欺负她。她恼得狠了,就跟他扭打成一团。

  她打起架来,在女孩子里面真算厉害的。她要能用上她的牙,唐锦平都对付不了她。但张成严她咬人,就像养了条凶狗的狗主人,严厉的勒住了狗嘴。

  是的,她就是一只狼,被张成驯化成狗了。唐锦平伤心的看着她一天天、一年年的温柔大方、亭亭玉立。

  如今唐锦平和张成都已弱冠,出处游学,师友都赞赏,夸他们是芝兰玉树,唐锦平表面上笑嘻嘻的,内心却不以为然。张成不配跟他并列吗?不,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是嫉妒,这嫉妒从孩提时已经咬着他的心了。

  你喜欢一个人,他的缺点都可,你嫉妒他,他的存在全是错。张成个子中等,唐锦平嫌他太矮;张成肩膀宽阔,唐锦平嫌他太肥壮;张成沉静寡言,唐锦平嫌他太乏味;张成体贴温和,唐锦平嫌他太没劲,总之怎样都不顺眼。

  但唐锦平仍然跟张成作了这么多年的朋友,因为即使嫉妒迷了他的眼睛,唐锦平也不得不承认,如果张成都不够资格作他的朋友,那整个华城里,就没有别人够资格了。

  另外,如果不跟张成作朋友,碧萝就更不理他了。

  如今她已经是个俊的大姑娘,皮肤还是黑,像是阳光一开始就太亲密的亲吻过她,这份甜蜜的馈赠永生都褪不去,可是她的五官有多么美呢,再挑剔的女人都不能否认。蛾子触须一样神气的弯弯的眉毛,眼睛那么大那么黑,两泓幽泉,睫毛粗得是要人命的。她的鼻尖还是翘得高傲、嘴唇还是撅得不正派样子,下嘴唇那儿一个乎乎的窝,让她的神柔和了,生气都像是嗔,至于那下巴,是有多么尖俏呢,简直请人用两个指头捏上去。

  张成偏就一个指头都没动过她。

  他她、保护她、教导她,这么多年,如果对于他们有过什么流言,看到他投给她的目光,那些流言也都沉寂了。关切而坦dàng),这样的目光没什么可供人嚼舌根的。张成是君子,而唐锦平就是那个反义词:小人。

  小人同张成游学数月有余,取路回乡,行经深山,竟突然起了邪念:“如果……世上没有张成,多么好呢?”

  山溪在低矮密叶间流淌,偶尔给阳光照透、闪出透明透亮的莹彩,仿佛那里流淌的是什么神秘的生命,风都为它放轻脚步,所有植物释放出它们的香味,有的山石白得像没化的雪、有的则黑得像片沼泽。这里、那里,总有歌唱声,不是鸟、就是虫子,总之都像什么神秘的生灵躲起来微笑并且歌唱。张成忽停住脚步,问他:“你听见有人在叫唤吗?”

  “什么?”唐锦平皱起眉。在这样的环境里问这样的话,有点让人毛骨悚然。幸好替他们当向导的山民有点耳背,赶着他的老骡子,头也没回,不然,倘若听见张成说的话犯忌讳,恼起来,不带他们走了,一鞭子自己奔回去,剩两位公子在这儿可怎么办?

  其实大部分旅人都是不往这里走的,宁肯往官道上多绕点路。这座绿罗山,最近几年神神叨叨的不太平哪……

  对,这座就是绿罗山,唐锦平想,碧萝来的地方。他多希望那天,把碧萝带回家来的是他。

  “你没有听见吗?”张成仍然坚持问,“好像在叫‘哥哥’……碧萝的声音?”

  两人带的书僮都倒吸一口冷气。唐锦平侧耳,只听见鹧鸪在鸣叫。

  忽的什么声音,是从山腹里传来,仿佛风吹过凶器发出呜鸣——一定是风,不然怎能这样浩大?一定是凶器,不然怎能这样荒狠?声音才发出就很快停息,停得突兀,像个醉汉一头栽倒在地上,可是很快又有新的醉汉出现,浩大荒狠,前仆后继。阳光还在照,照得闷厉,哪里“咔啦啦”的碎裂声?像是被太阳的度灼裂、又像被醉汉踏碎。这脚步可是向他们这边列阵而来了!

  老山民眉目落色。山灵发怒了!老山民招呼都顾不得打,摔鞭子、拉绳子,扯着老骡子一路风的转头往来路逃难。老骡子放开蹄子在闷的山道上奔跑。山腹里像咆哮一般的怪声倒停止了,山野一片死寂,俩书僮腿脚筛糠,很有意思随老山民而去,唐锦平抓着头发呆——喂,搞什么?见了鬼吗?渐渐的有鹧鸪、抑或斑鸠,天晓得哪一种,总之什么鸟儿,放开嗓子继续咕咕叫起来,这次连唐锦平听着都像“哥哥”了,并且是“来啊,哥哥!”

  张成声音很低很低的对唐锦平问:“你听见了吗?”

  唐锦平后脖子炸出一层白毛细汗:“听见个!鸟叫嘛,你以为是什么?碧萝?碧萝在这儿,你还要跳过去见她?”

  张成叹了口气:“你说得对。”那意思应该是“你说得对,我听岔了”,可神满不是那回事。

  好像他有什么理由,是唐锦平所不知道的,这理由充分得足以叫碧萝躲在这儿的什么地方、像鸟儿一样叫哥哥,而他非要去救她。

  可他对着的方向,草木卷曲蔓长似女妖的头发,开着稀落的淡红色花,它们掩着的是极深的山坳呢!慢慢爬下去,对张成、唐锦平这种公子哥儿来说已经够难,真要跳下去,简直等于找死。

  看张成的神色,还真是想跳下去。

  “回去吧!快点。”唐锦平拉他,“这山里有猛兽呢!没人护送,我们自己走?开玩笑!快回去吧,多出点钱,再雇些人——”

  “是你说要走这条路的。”张成的声音与平常不同,像天溅起来的泥水,说不清折磨还是埋怨。

  对啊,是唐锦平想早点回家,懒得绕路,坚持要走比较危险的山道。那又怎么样?难道说他就眼睁睁能看着朋友被怪鸟叫声迷了,往山坳里找死——

  哎呀,找死!唐锦平打个激灵。

  “你绕别的路走,”张成很沉稳的命令他的书僮,“看看家里小姐况,万一有什么,即刻多派些人进山。”那书僮愣着,唐锦平往自己书僮背上也拍了一巴掌:“你也去,豁着钱多雇些人来——甭管什么,反正过来帮忙总没错。”俩书僮听真了,是这么个主意,一起脆声应诺而去。这边,张成一步迈进刺藤丛,这藤下头倒是实地,他看准了。有刺的蔓生植物以它们特有的弹与韧狠狠打击他,抗议他践踏它的枝叶,张成疼得皱着眉,但没放弃,半弯下腰仔细观察哪里可以下到山坳底。他只是想去见碧萝,并不想找死。

  可“死”字在唐锦平脑海里嗡嗡的响。从踏入这座山起,神秘的生灵躲着嘲笑歌唱,凉水般的山风在密林间流淌,他心里就浮现出的模糊杀念,逐渐凝固成形。

  都说杀机无形,可它发酵得这么浓厚,像有嘴,可以咬他的心;有手,可以推他。即使书僮很听话立刻去找人,而且找得够顺利,也不会很快回来的吧?唐锦平不顾衣冠,趟过刺丛到张成边去,一狼狈、气喘吁吁问他:“回去吗?”

  张成摇头,且道:“帮我看看吧,这边是不是比那边容易下去?虽然陡一点,但有小树,我可以抓着树干——你在上边看着我罢?”

  是他自己选择的,这就不怪唐锦平了。

  经常有人说什么:“我恨他,但没恨到杀他的地步。”假的!你不喜欢一个人,当然希望他消失,“杀”是简单最彻底一种手段。你不愿意采用,只是怕后果吧?官府执械、午夜梦回。要是没这些,谁会介意杀人呢?瞧这清泉般阳光照耀在嫩绿的刺藤上,嫩绿的只是上层的新叶,下头,棕色、灰色、黑褐色的老干旧根,几千几万年也有了,跟它们周围高高矮矮的邻居一样,新嫩的,就闪闪发光,老辣的,就盘根错节,再明澈的阳光都照不透,这里几千几万年都不会有人踏透,于是好像跟人界已经没有任何交集了。没有交集便没有后果,只有**与解脱。

  张成抓住野树枝干稳住子,低着头,全部心神放在那陡坡上,给自己找个妥贴的落脚点。唐锦平手伸过去,只要推一下……张成就再也不用担心落脚点了。

  鹧鸪在对岸叫:哥哥哥哥!

  只要推一下……

  行不得也哥哥!

  唐锦平猛一激灵,缩回手。他怎么会觉得这儿跟人间无关的呢?分明是——他还没想出分明是什么,脚下摇动了,张成踏着的山石也在摇动,是他们站立的整块地面摇动。这块地面,像镶在大山上的一块小皮屑。大山伸了懒腰,它随之披靡。

  飞扬的尘灰令太阳都苍白。明明该是固体的地面,却像液体的水一样流泻。大树同脆弱的草茎一样被淹没。唐锦平不知道自己是怎样逃生。

  他只记得他是在飞逃,但脚下却踩不到支撑点;他想呼吸,但空气却浊得似放馊了的米汤。他的记忆有一段是窒息而空缺的。

  在这个可怕的午后,百里之外的华城,同其他时候也没什么区别,碧萝在刺绣,针尖捺下,牵着绵长的绿丝线,“咝咝”拉过去,看着妥贴了,返转来,再捺一针。观音玉脂瓶上的杨柳叶子,每天只绣一片,到今,瓶口已经绿叶成荫,合起来就是张成离开的子,她掐着手指头又数了一遍,快回来了吧。

  她知道他是游学去的,但是弄不懂念书为什么一定要到远处去,本城里大大小小的书院,莫非还不够吗?唐锦平拍着手笑她:“阿萝,你不懂,没到名山大川游历过,算得什么长见识呢?”

  碧萝摇摇头。她不喜欢唐锦平,能躲还是躲着的好,人家只当她害臊,她自己知道,她只是不喜欢他上散发的气息。

  如果她是一座洁白的城市,他就是她的排污系统,外人看不见的,只她自己心里有数,那种肮脏腐烂的气息,如果放纵,就会吞没她洁白的外衣。

  她躲他像躲一只污鬼。

  忽然污鬼的臭味在鼻腔里爆裂开,针尖扎进手指,鲜血涌出,她不能挣扎、不能动,嘴唇剧颤,似乎在叫:“哥哥哥哥,行不得也哥哥!”

  她口里什么声音也没发出来,空气闷寂得能憋死人,连窗外的蝉,都一树一树被压哑下去。

  就是这一刻绿罗山伸了个懒腰,华城地面都连带有轻微的震颤,极轻微,谁都以为自己只是眼花了一下,而灵敏的鸟儿都已振翅高飞,狗夹着尾巴哀嚎,碧萝叫出了声音:“出事了!成哥哥出事了!”

  “小姐?”丫环衣跑过来掩她的嘴,“别担心!前两天少爷寄信回来给老爷夫人,还说一切都好!”

  碧萝默然。张成是张家的独苗少爷,她这个小姐算什么呢?一样锦绣丛里养着,可与真正儿女到底不同。下人待她,是有些微妙的区别的,她已经聪明到足够分辨这些区别了……都是成哥哥教导得好。

  连刺绣都是他教给她的。他说,小萝,这可以帮助你静心。

  好吧,碧萝默默低头看绿色丝线,依然连绵不绝。辰哥哥命线未绝。刚刚,污鬼也许没下手,是她多虑了?

  衣仍然紧张的盯着她,生怕她又做出什么惊人之举,但她只是坐了下去,忍耐的、和平的,带着她刺伤的手指,继续绣她的净瓶观音像。

  夏的风吹乱窗外槐叶,白缎子上多了一抹殷红色,除此之外,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唐锦平吃惊的看着自己手撑着的土地,它又安静了,连个小土粒都不动一下,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他把视线抬起来一些,是的,植物全部东倒西歪,有的根都丑陋的露在外面,但根上的某几片叶子,仍然碧绿生青,连灰渣都没溅上一点,好像它们还是跟一个时辰前一样好好的活着,好像它们的根并没有被拔起来。植物是多么迟钝的物种啊,连死亡都来得这样慢,动物呢?

  唐锦平浑战栗。

  一些小虫子在翻起来的新土地里忙碌而昏乱的疯蹿。一簇毛皮就半埋在他的视野里,不知是什么动物,反正不是张成。“张成”这两个字又刺痛了他的脑袋,他可以把脖子仰得再高一点了,看他来的方向,那片山壁削落了一片皮,露出丑陋的黄拉拉苦哈哈颜色——但对深山来说到底只是皮伤,无伤大雅的——谁知道那边刚张了个口子,土石植被一片狼藉,把张成连血带都吞下去了?华城的名门望族啊!儒雅公子,正当青啊!唐锦平眼中钉、中刺,不敢下手拔除的人哪!跟片杂草似的,说吞也就吞下去了?

  叮铃铃骡铃声来,一个女子的声音问:“并不是很轻松吧?”

  似银子的琴弦在阳光中拨响,悦耳之余,满满是同。

  唐锦平转,瞠目:“什么?!”

  他看到的是一个美丽的女人,眉如烟、发如云,甚至打扮都是要进山救人,他们就不愿意了,说山体初动,不知什么时候还要闹腾,此时进去,被第二波压住,多生几条腿都不够跑的!再则天黑不便、野兽又多,还是等天明再作计较的好。另有句话没明着说出来:你家朋友要真给山压住,挖也晚了,何必着急。

  唐锦平一边着自己书僮走大道回华城搬救兵,一边同山民们苦陈一路出来,并未见任何野兽,山腹也安静,再未有异响异动,应无危险,何况救人如救火,万一有生机呢?怎忍断绝!又许下重赏,几个年轻小伙子这才壮着胆,答应进山看一眼,但说好了,真要动土寻人,无论如何要等天明了、巫师问过山神才好决断的。

  行吧!唐锦平其实心里已经信了那些山民说的:大山埋人有什么办法,要是心里实在过不去,多留阵子,慢慢挖,估计最后能挖出尸骸就不错了。但话虽如此说,总须先尽人事、再听天命,今晚之行还是省不下来。咣咣啷啷正要走呢,有人看见张成出山了。

  这人诨名“渣腚”,发育良好,虎背熊腰。大凡体长得快的人,脑子总是跟不上趟,他确实是偏“傻”一点的那种人,自己也清楚自己的缺陷,不跟人说话,总躲着别人。大山初动时,他就是蹲在村口玉米地边儿上看见了,没有急着跑回去报信,反而感觉到异样的快意,咧着嘴“呵呵”笑起来,后来看见山又静了,他觉得无聊,且在无聊中慢慢渗出寒意,他想转躲回家去,唐锦平和浮娘子出了山。他看见他们,好像是两个影子从幽冥一扇门里慢慢透出来似的。张成出来,也给他这样的感觉。

  唐锦平他们喜出望外烈的迎接张成、活络的山民们里里外外忙着张罗安慰款待时,渣腚就远远的躲到了角落里,像躲着鬼。

  唐锦平想不出姓浮的会是什么妖精,又板不起脸来赶她,只好就做了旅伴。幸而

  他的态度并没影响到唐锦平,唐锦平从不注意比自己下等的人。但是渐渐的,唐锦平脸上也挂上了渣腚一样的犹疑和动摇,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动摇都是为张成而起。山里回来的张成仿佛有点变了,表面倒跟从前一样镇定、镇定得稍微有点迟钝的样子,脸色略为憔悴,总的来说毫发无损——连唐锦平都有好几处擦伤呢!后脖颈并且老疼,不知哪里扭到了,可他的精神还是健全的,而张成,恰恰相反,尽管皮囊良好,里面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咯嘣”一下扭坏了似的,折断了什么东西、又释放出了什么东西。唐锦平无法控制的想起有一年冬天,一个铅盆里满满的灰,他抓了一把,没想到里面有炭火,亮得像恶毒的猫儿眼,立刻烫坏了他的手指,他把它丢到地上,大声嚎哭,它摔碎了,每片碎屑都火红透璀,在他嚎哭声中快活的闪烁,苦黄的大水泡像雨后的蘑菇一样在他手指头上长出来,辣嘶嘶的疼,他恨得又给了那炭火一脚,它碎成好多星星,每一星都仍然兴兴轰轰眨着烧着。再后来它当然熄成了灰,但唐锦平的记忆里,总觉得它一直在红着似的,极度不友好、毫不在乎别人的心意,********亮着它自己的星光——现在它就在张成的眼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