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我是我二大爷 > 第152章:女大不中留(第二更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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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邦业县的官不好当,不论是现在还是三十年后都是如此。..

  这一点李宪深深的清楚。

  邦业县的贫困是有根的,它来自于森工集团的林业系统占据了绝大部分的自然资源,又因为县内除了两家轻化和一些类似陶瓷玻璃厂之外,根本没有什么产业和工业配套。

  农业县一个,可悲的是耕地面积低气温低,农作物生长环境还一般。

  自打李宪从记事儿到高毕业,这地方没脱了特困县的帽子。县城里的人靠着十几个规模不大的企业苟延残喘到九几年,一波下岗浪潮来临,造了几个富翁和一大批的城市贫民,再之后邦业变成了劳动力输出大县。

  每到春秋农忙之际,邦业的火车站里满是背着大塑料袋的人。去耕地多的地区站大岗做短工,每天早3点起床地,晚7点下地,做牛做马的干一两个月,几乎是用命换钱。

  这种情况,直到2018年都没有改变。

  邦业人一直笑称,邦业最火的地方也是那么三个——大药房,火车站,县医院。

  强体力劳作带来的后果是大多数的外出务工者,在不到五十岁的时候已经一身顽疾。

  如果说这也是资源的话,那么邦业还是有点儿资源的;一个总人口不足十五万的小县城,倒是养活了大大小小一百四十多家药店,以及千个经营“骨康王”“活络丹”“心脑灵”“痛风停”的黑保健品经销商。

  这些人,倒是在三十年后在邦业混的最好的一部分。

  因为太清楚,所以李宪没办法对眼前的刘伟汉升起什么崇敬,或者是替他高兴。

  “能不能跟我说说,你为什么想去邦业?”

  李宪放下手里一口都没动的酒杯,平静的问到。

  刘伟汉略一沉吟,“咋说呢。嗯……有个人情感,也有抱负。”

  看着李宪一幅愿闻其详的表情,他夹了口菜,面色有些惆怅:“我大学是荷北的,毕业之后其实原本想去和我当时的对象一起去支教。但是家里不同意,硬是通过关系把我调了回来。嗯……不怕你笑话,虽然现在我们两个已经不在一起了,但是我和她仍然保持着通信。她在的那个地方是广希一个叫马山的地方,看样子……像极了咱们邦业。当时没能和她一起走到最后……”

  刘伟汉没说完,李宪摆了手:“行了,了解。你当时怂逼了,迫于家里的压力没留下陪人姑娘。心里有愧,想在内心追寻她的足迹。个人情怀到此为止,说抱负。”

  被李宪怼了一下,刘伟汉没有尴尬,反而是叹了口气,“抱负是,我还年轻。今年刚刚三十六,我想做一些事情,但是体制内不是你想做什么有机会去做的。所以我想攒足资本。邦业穷,但是穷县好下手。在那里我可以放手去做!因为哪怕做的不好,它也不能再糟了。邦业……已经穷掉底了。”

  李宪深深的点了点头。

  这个思路倒是没错。邦业起点是低了一些,但是万一做好了,成绩也突出。

  从这个思路看,刘伟汉静静的外表下,赌心很大。

  了解到了刘伟汉的想法,李宪才问了他具体的打算。

  “这是大晚把你叫来的关键!”刘伟汉再次兴奋起来,“去邦业,我需要你的帮助。”

  “我?”李宪端着筷子,笑了。

  心说我又不是体制内的,能帮你什么事儿?

  “你有钱,而且你会经营。”见他不置可否的样子,刘伟汉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本打开,指着面一列列的数据,“你看,这是我这段时间从商业局那边找来的资料。”

  “从你接手北林纸厂之后,纸厂的利润从年亏损五十万升到了第一季度盈利七十多万。职工们的收入升咱们不说,说你这个纸业公司对地方经济的带动效果。自从新北公司的业务展开之后,区里的两个包装厂,两个印刷厂,三个运输公司,和两家轻化厂的效益提升了百分之三十以甚至更多!你这个公司,虽然直接受益的是你和职工及区政府股东,可是带动的整个地方的经济!”

  听到这些数据,李宪又乐了。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么牛逼。

  见李宪只顾着笑不说话,刘伟汉坐直了身子,“我希望能在邦业,有一个新北这样的企业。李宪,我听说你正在调查卫生巾业务,如果这块业务考察的可以,我请求你把它的生产设立在邦业!”

  新北公司的的财务口有区政府的人,股东里也有区政府,所以李宪正在组织人手考察卫生巾市场的事情对刘伟汉不是秘密。

  李宪也不怪。

  但是对于刘伟汉的请求,他真的不能同意。

  卫生巾产业需要的下游产业配套和地域要求很高,想要迅速的将这块业务做起来,连北林事实都不是李宪的首要选择。

  他瞄准的,是北广深这样的城市市场。

  考虑到运输和方便日后拓展业务的关系,至少也得是在有内海港口方面廉价运输的地方设立生产线。

  按照这样的要求,冰城都不行,更何况是交通不发达,毛都没有的邦业?

  见李宪果断的摇头,刘伟汉大失所望。

  可在他低着头,为自己雄心壮志第一步受挫而失落的时候,李宪端起了酒杯。

  “卫生巾肯定不行,但是如果你真想让我投资邦业,而且可以在政策给一些优惠的话,我倒可以看看有没有其他的方法。”

  ……

  两天之后。

  按照家乡这边的习俗,在迁新居之后的第三天是要请街坊邻居吃顿饭,庆贺一下的。

  李宪这两天将公司的一些事情处理完毕,约莫着时间到了,便买了二斤猪头肉,赶到了猪毛屯。

  果然,来到老朱家的时候,正看到一大院子的人闹哄哄的谈笑。

  作为家里第一个到访的街坊,老朱对李宪的印象很深刻。所以在今天街坊们都到齐之后,他特地询问李宪是附近哪家的小子。

  面对老朱的询问,听了他关于李宪形象的描述,街坊们可都懵了——这附近一共两家姓李的,没听说哪家的小子叫李宪啊?

  人没对号,大家伙都七嘴八舌的提醒老朱小心,别是遇到了什么骗子。

  老朱倒是不怕被骗,家里边一穷二白,除了个正在建的小酒坊里有几块铁疙瘩之外,当真是没什么值得骗的东西。

  可非要说什么值得骗……

  他忍不住看了看自家的老三朱娟。

  想到那天李宪过来的时候已经和朱娟有过交集,老朱心里咯噔一声,自家老三今年可十九了。怕不是……

  正这么想着的时候,听见门口一声招呼:“朱大叔,莺迁乔木,燕入高楼。一门瑞气,万里和风。恭贺乔迁之喜!”

  然后,便见到了那个街坊们嘴里的“骗子”,拎着一大口袋猪头肉进了门。

  进了院子,李宪四下打量了一下,强忍住打招呼的冲动。

  院子里的街坊们,虽然看去自己印象之年轻了不要太多,可是其许多人他还能依稀认得出来。

  其一位,李宪小时候还和他的后辈有过一段早恋。想起这个,他不禁老脸一红。

  朱娟正在院子里忙活着端茶递水,见到李宪不禁有点儿发愣;

  不对劲儿啊!

  那天第一次瞅见这小子,他脸红一块白一块,有的地方还暴了皮,看着跟有什么皮肤病是的。

  可这才两天的功夫,红斑和暴皮没了不说,脸咋还瞅着白净了不少呢?

  嗨呀妈呀,看着还挺精神!

  人群之偷偷一瞄,朱娟觉得自己心跳的有些快。

  直到老朱呼喊,她才回过神,端着茶盘走了过来。

  “你这死丫头,在那寻思啥呐?来客人了也不知道茶,一点儿眉眼高低都没有!”见自家闺女楞模楞眼的,老朱呵斥了一句。

  朱娟的暴脾气李宪算是领教过了,怕此时因为自己挨了骂回头再报复,连忙称自己不渴,让老朱消气。

  见到这般维护,再见到端着茶盘的朱娟看着李宪的眼神有点儿不自然,老朱牛眼一瞪,心一颤。

  完犊子了,女大……不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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