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秋夜传 > 第四十六章 吃掉了上万金币

  李心如走后,秋夜和几个小伙伴回到寝室里,看着满屋子的食盒,开始忍不住了。

  尤其是饿得发慌的马云豪和苌信哲,这两人的肚子都“咕咕”叫了好长时间了。

  “秋夜,开吃?”罗化腾带头问道,这家伙的馋虫早就被勾起来了,李心如一走,立马原形毕露。

  “吃就吃呗,想吃啥吃啥。”秋夜笑道,他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开心过,由里到外、表里一致地开心。

  罗化腾的鼻子很灵,早就闻到一股特别的香甜味道了,他一伸手,打开了一个食盒,一股淡淡的药香味扑鼻而来。

  “啊~!蜜炼川贝芝麻糕!香甜可口又止咳生津、活血顺气,我的最爱!”罗化腾闭上眼睛,晃着头,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满脸陶醉地说道。

  “这孩子,没救了!一盒蜜炼川贝芝麻糕就美成那样!”马云豪鄙视地说道:“真正的好东西在这儿呢。”

  说着,他打开了一个往外冒着冷气的食盒。

  秋夜对这些明显高档的食品一无所知,正准备伸手拿一块蜜炼川贝芝麻糕吃呢,一听马云豪这么说,又跑过来看马云豪打开的食盒。

  只见食盒里只有五、六块白色的窝窝头样的东西,晶莹剔透,宛如艺术品一般。

  “这,这也是吃的?”秋夜很难把眼前看到的东西和食物联系起来。

  “当然是吃的,这是深海白仙贝,出产于炎黄大陆和俄黄大陆之间的马里亚海谷,那里据说是极寒之地,只有冰系的高手可以潜入海底采到它,它的贝肉莹白如玉,鲜滑细嫩,入口即化,只能生吃,不能煎炒,因为温度稍高即化。

  你看这食盒,四周都有夹层,里面都是冰块,还是采自极北之地的冰块,难以融化。不然的话,从帝都赶到这儿,虽然快一点只要半天时间,但这么热的天气加上一路颠簸,普通的冰块早就化完了,这深海白仙贝也早就化成了水。

  这一块仙贝的肉就得上千金币,买蜜炼川贝芝麻糕一车都不止。”马云豪显然也是大家族出身,对这深海白仙贝知之甚详,直听的秋夜咋舌不已,就连汪宝强、罗化腾、苌信哲都围了过来。

  “这么贵?吃了这个能成神?”罗化腾手里的蜜炼川贝芝麻糕都忘了往嘴里塞,惊讶地说道。

  “这么贵?这可不是有钱就能吃得到的,这是帝都专供的,其他城市根本没的卖。而且,就算在帝都,也不是谁都能吃得到的。

  因为马里亚海谷寒气太重,就算冰系高手也只能在夏天才能下海采到深海白仙贝,所以想吃这东西得提前几个月预定。

  除了冰系修炼者,别的人吃了这个有什么作用倒是没有人知道。不过,能不能成神什么的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吃上这个,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大户人家。”马云豪的话让几人倒吸一口凉气。

  不是他们想象力太差,而是,土壕的世界他们不懂。

  秋夜在震惊之余,发现几个人都眼巴巴地瞅着他呢。

  “看我干嘛?想吃就吃呗,冰块化了可就没了。”

  “这一个,值上千金币呢。”罗化腾道出了几人的心声,不是不想吃,只是这东西,太贵!

  “管它呢,爱吃不吃。”秋夜一伸手捏了一个出来,刚拿出食盒,差点又给扔回去了:“哇,好凉!”

  “赶紧吃,不然马上就化了。”马云豪催促道。

  秋夜一仰头,把深海白仙贝丢进了嘴里。

  顿时,一股寒意伴着一丝淡淡的咸味自喉咙而下,直入胃里。在这么炎热的天气里,这种感觉,实在是令人舒爽无比。

  “爽!”秋夜砸吧砸吧嘴,叫出声来。

  几人都学着秋夜的样子,捏起一块深海白仙贝送进嘴里。

  “爽!靠!”罗化腾既觉得那种凉意沁人心脾舒爽至极,又觉得自己体内的火系元素一下子少了一半似的,竟然打了个哆嗦。

  “尼玛,这东西不能再吃了,再吃我功力怕是要退到二阶以下了。”罗化腾心里真有些担心。

  马云豪笑道:“这倒没听说过,估计只是暂时的,我二叔也是火系的,也吃过不少这东西,我却没听他说过功力倒退的事儿。”

  “你二叔是你二叔,我这点底子哪能跟你二叔比啊,还是不吃的好。”难得罗化腾这个吃货能想到这个,倒是令秋夜刮目相看。

  几个人又打开几个食盒,挑着自己喜欢吃的把肚子吃了个溜儿圆。

  要是算成钱的话,几个人恐怕吃了上万金币到肚里去。

  摸摸自己有点鼓起来的肚子,罗化腾羡慕地说道:“秋夜啊,你这媳妇儿对你可真是没得说,我媳妇可比不上。”

  “你个小屁孩知道个啥?可别瞎说,什么媳妇儿?”秋夜连忙说道,说实话,他连想都没这么想过。

  李心如那是什么家庭?自己不过是个孤儿罢了,更何况,小孩子家家的,说什么媳妇不媳妇的?扯蛋呢不是?

  苌信哲弱弱地问道:“罗化腾,你,你也有媳妇了?”

  罗化腾叹了口气,说道:“可不是么,说是童养媳,从小就在我家长大,我娘说等我长大了,就让她给我当媳妇,可是我一点也不喜欢她,比我大七、八岁呢,整天凶巴巴地,跟我娘似的。娘有一个就够了,我可不想再有一个。”

  苌信哲又问道:“那,她打你吗?”

  “那倒没有,就是一天到晚的‘吃饭’、‘睡觉’、‘看书’、‘练功’,我知道老爹就是让她来管我的,哼!长大了,我才不要她!”罗化腾噘起嘴巴,恨恨地说道。

  马云豪斜着眼瞅着苌信哲,充满恶趣味地说道:“哲弟弟,听你这口气,你莫不是还要挨媳妇打?”

  苌信哲可怜巴巴地回答道:“可不是嘛?我爹自己没修炼到六阶,净催着我修炼了,平时他自己没时间看着我,就提前给我找了个媳妇,天天看着我修炼,若不是我前半个暑假多下了些工夫让老爹高兴了,还不许我出门呢。”

  汪宝强只是静静地坐在一边听着,觉得有趣得很,原来,这些家长里短的事情竟也这么有意思。

  炎黄帝国因为是修炼国度,对于结婚的年龄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基本上约定俗成的是十六岁可以结婚,但也有不少十四岁左右就结婚的例子。

  象罗化腾、苌信哲这样从小便由家里安排了童养媳的也不在少数。原因么也很简单,很多生了孩子的父母年龄不超过二十岁,刚开始担负起照顾家庭的重任,要以事业为重,要开始挣钱养家糊口,孩子的爷爷奶奶也正当年,正是发展事业的时候。老早从贫苦人家挑个大几岁的女娃做童养媳,可以照顾小孩子,等孩子将来长大成人了便可以完婚,省事省力又省钱。

  至于孩子长大了,会不会、要不要重新找个媳妇,倒是无所谓。重新找媳妇的话,童养媳可以作妾,也可以认作养女或者允许其再嫁,等等。

  象罗化腾、苌信哲这样的,比比皆是,不足为奇。

  秋夜听着他们的议论,情绪却渐渐低落下去,头也无力地垂了下去。

  他们都有爹娘,都有家,那些埋怨里,满满的都是父母的宠爱啊。

  可怜自己却不知道父母亲是谁,为什么会让自己成了孤儿。

  汪宝强注意到了秋夜的异样,悄悄走到了他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声说道:“秋夜,好好的,别忘了,我们是好朋友。”

  秋夜抬起头,扯了扯嘴角:“嗯,我没事。”

  是啊,今天,应该是快乐的一天才对。

  他和朋友们的快乐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