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半生一锅汤 > 第一章 我的读书史

  我们那时候,八岁(虚岁)直接上一年级,没有学前教育。可以说是一张白纸进学校。先学a、o、e,再学大、小、多、少。

  应该不超过小学二年级,我开始看画册。认字虽不多,看书的那股热情估计是胎里带的。班里不管谁有画册,总要想办法借到手。四年级上了联小,识字量大大增加,大部头也敢啃了。男生总是更容易拥有各类画册和小说,我就紧跟其后,以防加塞。也不懂男女有别,好了互相借书看,不好了打一架,也就完事。我这么个老实人,居然也有好几次和男生干架的记忆,真是可喜可贺。

  从家里到联小,走路约须二十分钟,我常常边走边读,看到精彩处,往往头都没抬一下,就到了。乡间小路十分安静,没有坏人抢小孩,也不必担心交通安全,那时农村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所以我无数次边走边看,不仅没撞过车,连摔跤都没有过。

  联小有一片小树林,有几排矮树,还有几棵高大的榆树。夏日的午后分外漫长,我和几位女生在树下铺块塑料布,或坐或卧,叽叽呱呱说话,或者闷声不响看书。那段时间读了《西游记》和《聊斋志异》,想象的翅膀从此打开,阅读的乐趣深植心中。

  初中学习有些紧张,但一碰到好书,仍然难以抗拒。也是从这时,养成边吃饭边看书的习惯。直到现在,如果是独自就餐,仍然享受边吃边读之乐。无论菜多么难吃,甚至只有馍没有菜,也不知不觉吃饱了。书一向很紧俏,一个人的书,几乎就是大家的书,总要传阅完毕才能物归原主。有个同村女生,低我一级,我本来不大喜欢她,但因为她家里有合订本《故事会》,也只好和一同上学,一同回家。那么厚一本《故事会》,在我眼里象座金山,里面都是财宝。为了在她规定的时间前归还,不得已,除了边吃边看,又动用了上课时间。老师讲课,我正襟危坐;老师写板书,我就低头,一目十行。居然没怎么被抓住。大概是因为我成绩比较好,老师给留点儿面子吧?

  课外书太难得,没什么可挑的,捞到碗里就是菜。武侠、言情、作文选、五花八门的杂志,都是宝贝。有两次,竟然借到了师范学院的语文教材——那是我稂莠不齐的阅读史上难得的精华,至今我还记得其中一些名篇:《薄奠》、《华威先生》、《在其香居茶馆里》、《谁生活的更美好》。太好看了,要归还,万分舍不得。我竟然把《谁生活的更美好》给抄下来了!那是唯一一次抄书,太费时间,费本子,后来就只抄一些名言警句了。

  在家里,父母不喜欢我看“闲书”,因为看书耽误干活儿。我最大的活儿是照看妹妹,先是大妹妹,后是小妹妹。有一次,在家照看大妹妹,她在床上爬着玩,我在小板凳上看书入了迷,一不留神,她从床上跌下来。顿时嘴唇肿胀如猪嘴,大哭不止。我自知罪责难逃,害怕极了。帮她擦干净,哄她不哭了,母亲从地里回来了。我只说她不小心从床上掉下来了,隐瞒了看书的情节。这件事也就糊弄过去了。从此不敢大意了。

  到了高中,课外书仍然常常缺粮。吃饭时,实在没书可看,就摊开语文课本,聊胜于无。《林黛玉进贾府》、《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故乡的榕树》,这几篇我最喜欢的课文,读了至少三百遍。班里有个女生,极爱看书。有次,不知她从哪里借到一本《红楼梦》!我从初中时就梦寐以求!可是,她也得抓紧时间看完归还。于是,下了自习,她在宿舍挑灯夜读;她要睡了,把书给我,我点上蜡烛开始了。那时成绩已经一塌糊涂,未来和前途,想都不敢想。只有在书中,获得片刻的遗忘和沉醉。

  班里有个男生也是书迷。他出身于县城干部家庭,在我们眼里就是高干子弟了。但他一点也不摆派头,看上去晕头晕脑的,同学们给他取了个绰号“晕鸡”。他的书,看完就摊在桌子上,谁都可以拿去看。我很想借一本,可素无交往,且我性格内向,开不了口。后来终于忍不住,拿了一本《名作欣赏》,看了两天又原样放回桌上。后来,还拿过几本《名作欣赏》、《作品与争鸣》,以及两本外国名著。都是未经主人允许,看完后自行归还。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他的欣赏水平不低。从没见他问“我的书呢”或者“谁拿了我的书”。这些书滋润了哪些人的心田,他也许全然不知。我再也没见过这样“难得糊涂”的人。

  进入大学,有了图书馆。反而没有了那么迫切的读书欲望。但是大学的时间实在太充裕,不知拿来干什么,最终还是读书来打发时光。

  后来工作,去了一个小镇,陷入文化沙漠——整个小镇,只有一家书店,卖些杂志。而我一向只借不买,菲薄的工资也不足以支持我买书。

  为了摆脱这片沙漠——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单位经营困难前途渺茫——我又回到了学校,孤注一掷,加入了考研大军。蒙天垂怜,得遂心愿,我又到了大城市学习和工作,可以不花一分钱,而拥有整座图书馆。

  所以,儿子从小就知道:“妈妈的心愿,是在图书馆旁边买座房子!”

  读书有什么用?也许没什么用,就象有人爱下棋,有人爱钓鱼,有人爱打座,有人爱念佛,都是从平凡生活中找出一种乐趣。而对我,读书,是成本最低的一种娱乐。苦日子里有了这种娱乐,仿佛也容易熬了。